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601 公司简称:再升科技
债券代码:113510 债券简称:再升转债
转股代码:191510 转股简称:再升转股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围绕经营目标,以“团队建设和创新”为动力,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凭借公司的技术优势、品牌优势、精益化管理优势及优秀人才队伍优势在“干净空气”和“高效节能”领域继续保持稳健增长。
得益于报告期内干净空气、高效节能市场需求旺盛,同时部分募投项目投产,公司产能提升,公司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15,854,397.1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317,699.7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8,793,907.7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7.51%。
1、持续研发投入,丰富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增加研发的人力和物力投入,持续打造更高端的研发中心,为产品研发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公司继续强化自主研发并开展多渠道技术储备,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共获得专利128项,其中发明专利59项,实用新型专利66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强大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支持平台,为公司技术的储备奠定了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并基本完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专项“过滤与分离用纸基材料制备技术”项目研发,升级前段成型技术、表面处理技术等,丰富了产品结构,为公司技术储备、产品更新换代打下了基础,为实现未来发展战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进一步完善、强化内控体系,实现管理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再升科技公司章程(2019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9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9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9修订)》、《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及制定了《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保持公司良好的运营构架,加强内控监督审核,为公司健康、良性运营提供更切实可行的内控管理需求服务和成果输送,使内控体系更完善、合理、有序,保障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促使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3、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实现企业员工双赢发展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将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利益与公司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加强企业凝聚力,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的利益的前提下,根据收益与贡献相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再升科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170名激励对象授予了1976.9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为6.78元/股,并于2019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注册。
4、募投项目陆续投产,公司产能逐步释放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性能玻璃微纤维建设项目”的投产,目前产销已平衡,公司产能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IPO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05,006,193.8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05,006,193.85元,本年度使用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2)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投入465,119,899.04元(含前期置换55,824,5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26,998,099.17元,本年度使用38,121,799.87元,报告期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32,000,000.00元,理财产品累计收益28,049,597.00元,其中以前年度实现收益27,202,616.19元,本年实现收益846,980.81元,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2,000,000.00元(由于理财产品未到期,截止2019年6月30日实际补流13,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82,629.41元。
(3)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2,745,303.41元,本年度使用8,516,284.23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95,000,000.00元,理财产品累计收益332,493.15元,其中以前年度实现收益282,054.79元,本年实现收益50,438.36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76,423.51元。
2019年下半年,公司将持续推行企业创新发展,丰富产品结构,拓展新的应用领域,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团队合作及建设;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助推产能释放;促进企业融合发展,实现深圳中纺的二次腾飞;加强品牌建设工作,树立国际品牌精神,传播再升品牌文化,将品牌意识和责任根植于每个“再升人”心中,坚持以市场和客户为中心,铸造一个有着强大生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优秀品牌;打造产业互联平台,整合资源,提高效率,用“工业互联”的思维,为中小客户赋能充值,解决中小客户的痛点,帮助中小客户找到盈利点,让千家过滤器公司迅速成为优秀的专业公司,让创业者不再为资源不足而烦恼。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69
债券代码:113510 债券简称:再升转债
转股代码:191510 转股简称:再升转股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1号文《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于2015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1,700万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7.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4,3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0,194,500.00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105,500.00元。
上述资金于2015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108号《验资报告》。
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507号文《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采用询价方式,本公司于2016年5月非公开发行2,592.33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77,699,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21,091,809.7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756,607,190.28元。
上述资金于2016年5月3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1545号《验资报告》。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554号文《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公开发行了11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114,000,000.00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114,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6,153,953.19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846,046.81元。
上述资金于2018年6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6999号《验证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IPO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05,006,193.8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05,006,193.85元,本年度使用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投入465,119,899.04元(含前期置换55,824,5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26,998,099.17元,本年度使用38,121,799.87元;理财专户资金及投资收益转回11,156,821.92元;报告期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32,000,000.00元;理财产品累计收益28,049,597.00元,其中以前年度实现收益27,202,616.19元,本年实现收益846,980.81元;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2,000,000.00元(由于理财产品未到期,截止2019年6月30日实际补流13,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82,629.41元。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投入12,745,303.41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229,019.18元,本年度使用8,516,284.23元;报告期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50,000,000.00元;理财产品累计收益332,493.15元,其中以前年度实现收益282,054.79元,本年实现收益50,438.36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76,423.5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26)。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5年2月,本公司会同中泰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4日发布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7),就西南证券承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做了说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6年5月,本公司会同西南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汉正原”)、西南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签订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发布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0),就变更“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做了说明。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重庆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纸研院”)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同时,项目变更前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公司于2017年6月24日发布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3),就注销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做了说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及西南证券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公司于2017年7月4日发布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17-068),就变更“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做了说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共同订立签订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同时,项目变更前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签订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公司于2017年8月4日发布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4),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承接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做了说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纸研院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8年7月20日,本公司会同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发布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4),就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做了说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兴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宣汉正原、兴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19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9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减保荐承销费用,但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的余额。
注2、公司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00101040017784)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投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和“洁净与环保技术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专户余额为0.00。截至本报告日上述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已完成,“洁净与环保技术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还未实施完成,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鉴于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西南证券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3、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0001083600050220571)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投入公司募投项目“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专户余额为0.00。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兴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截至2019年6月30日,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6,607,190.28元,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756,567,605.00元,二者相差39,585.28元,主要系保荐承销费的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1,196,116.70元与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56,531.42元(不含税)之间差额,本公司已于2016年9月以自有资金补齐该差额。
注2、本公司2017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宣汉正原变更为重庆纸研院,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2017年3月,重庆纸研院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3903115110903),该项目对应募集资金分批从初始存放银行转移到新开设账户。
注3、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3905642910712)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余额为0.00。鉴于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西南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4、本公司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宣汉正原变更为公司直接实施。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2017年7月,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000089159484),该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从初始存放银行转移到新开设账户。
注5、公司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0050108360000000100)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投入非公开发行“高性能玻璃微纤维建设项目”,专户余额为 0.00。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宣汉正原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宣汉正原、兴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6、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注7、公司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7,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注8、报告期内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募集资金7,200万元补流,由于理财产品未到期,截止2019年6月30日实际补流1,300万元
3、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减保荐承销费用,但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的余额。
注2、报告期内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相关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变更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 “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24,000万元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7,200万元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公司将“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实施地点由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7号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所在地为达州市宣汉县普光工业园区)。
公司2015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2、公司将“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变更为重庆纸研院,实施地点由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四社(普光工业园区)CB(53)-2015-34号宗地变更为重庆市南岸区蔷薇路26号(重庆纸研院现有厂区内)。
公司2017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3、公司将“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四社(普光工业园区)CB(53)-2015-34号地块变更为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普光工业园区)CB(53)-2016-27号地块。
公司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4、公司将“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变更为公司直接实施,实施地点由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普光工业园区)CB(53)-2016-27号地块变更为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路组团GA标准分区Ga21-1/02号。
公司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5、公司将“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2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公司将“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7,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7,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2月2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16年5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5,582.4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5,582.4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582.45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5,582.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229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6年6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016年7月11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5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投资收益;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无异议。
2017年6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018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年度取得投资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金额为89.74万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6,500.00万元,其中“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5,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利用其他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1,500.00万元补充“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
公司“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较快,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足,而“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由于实施进度原因,拟使用募集资金闲置较多,为顺利推进“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实施,提高企业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增加企业财务成本及影响整体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程,公司拟从“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提取1,500.00万元用于“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今后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不足时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补充。
2015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其他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公司从“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提取1,500.00万元用于“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今后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不足时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补充。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四。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8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26)。上述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7,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22)。上述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情况见本专项报告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附件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
注1:公司实际募集资金较计划募集资金略有减少,故对洁净与环保技术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与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投资金额变动原因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之说明(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系本项目为新产品新工艺,设备一直在不断调试完善,规模效应暂未凸显。
附件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
:
注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8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高性能玻璃微纤维建设项目以扩建现有厂房和新建厂房两种方式分两期投入建设。扩建现有厂房建设项目部分已投入生产,效果良好;新建厂房建设项目部分,生产线已安装完成,进入调试阶段,经济效益将逐步释放。
注4: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
注5: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于2018年底基本建成,进入调试阶段,待项目全部正式投产后,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注6: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7,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附件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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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件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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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7,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由于理财产品未到期,上半年实际补流1,300万元,到期后一次性将剩余金额补流。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70
债券代码:113510 债券简称:再升转债
转股代码:191510 转股简称:再升转股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再升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8日以传真、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14: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高贵雄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刘秀琴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范伟红女士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江积海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郭茂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8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8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公司印章使用流程,明确印章管理责任人,维护各类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印章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及各相关部门。该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并授权公司总经办负责本办法的下发、执行和解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以自有金融资产质押办理融资业务事宜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融资成本,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机构申请以自有金融资产提供质押担保办理融资业务,质押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含票据池)、信用证等,实际质押融资金额不超过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拟向银行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单笔融资业务质押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银行机构提交的业务申请书或者与银行机构签署的最终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8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8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71
债券代码:113510 债券简称:再升转债
转股代码:191510 转股简称:再升转股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中纺滤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纺”),系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2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深圳中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反担保基本情况
满足深圳中纺日常经营需求,深圳中纺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申请借款1200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该笔贷款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担保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1200万元保证担保,应担保公司要求,公司为深圳中纺本次借款事项向担保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深圳本地一家国有担保机构,通过该公司 向银行提供担保,有利于增强融资主体信用,降低融资成本。
(二)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9年8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中纺本次贷款事项向担保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反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担保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56268F
3、成立日期:2011年4月1日
4、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3单元
5、法人代表: 迟东妍
6、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自有物业租赁。
8、与公司关联关系:无。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债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中纺滤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6356406J
3、成立时间:2004年08月24日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勘王京坑村87号D栋
6、法定代表人:瞿耀华
7、注册资本:2273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滤清袋、熔丝过滤材料、热压布(SMS)的研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9、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深圳中纺73.8672%股权
10、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
单位:万元
■
四、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担保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被担保人(债务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项下约定债务人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
2、担保期间: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协议书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或对债务人的不同债务约定有不同的履行期限的,均自最后一期债务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保证方式: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中纺本次借款事项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增加流动资金,保证其可持续发展,对深圳中纺自身发展有着积极作用。本次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中纺向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中纺本次借款事项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助于帮助其扩大经营业务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增加流动资金,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上述反担保事项中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反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0,350.00万元(不含此次担保额),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33%,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深圳中纺营业执照;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72
债券代码:113510 债券简称:再升转债
转股代码:191510 转股简称:再升转股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8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下午15: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开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的记载、误导性的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8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8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73
债券代码:113510 债券简称:再升转债
转股代码:191510 转股简称:再升转股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无须进行追溯调整。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和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二、本次会计准则变更涉及到的具体内容如下:
1.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调整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报;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调整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列报;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调整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列报;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调整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列报;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5.增加利润表项目“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无须进行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执行财政部财经法规的行为,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