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7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注:上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含报告期归属于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57,750,000.00元,扣除永续债利息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2,794,816.41元,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均扣除了永续债及利息的影响。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外部经济环境总体趋紧,国内经济存在下行压力。面对复杂的内外部形势,公司进一步推进机制体制改革,加强风险防控,加快信息化建设,着力促进核心主业转型升级,以夯实经营基础,激发经营活力。
2019年上半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423.9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实现利润总额3,653.9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5.52万元;资产总额267.7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3.53亿元。公司位列2019年《财富》中国500强上市公司第142位及贸易行业子榜单第5名,入选福建省和厦门市进出口企业100强。
(一)电子信息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高科引领,聚焦发展”战略落地,新设光电信息事业部,全面负责光电、物联、研究院等高科制造产业的经营管理,实现电子信息板块的协同发展。公司成功收购参股公司厦门信达信息技术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其持有的信达信息产业园已成为公司电子信息板块的重要生产基地,产业布局再下一城。
1、光电业务
报告期内,LED市场竞争加剧,价格战及订单争夺激烈,对公司光电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公司统筹推进各生产基地整合工作,加强风险管控,创新激励机制,多渠道布局销售市场,扎实推进显示屏封装、白光封装和应用产品三大业务发展。光电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98亿元,厦门信达光电获评2019厦门企业100强、2019厦门绿色企业10强。
生产方面:公司部分产线已搬迁至全资持有的厦门信达信息产业园,一方面可保障生产基地的经营稳定,另一方面可充分整合生产资源,提升管理效率。此外,公司结合市场变化持续调整优化各类产品占比,并加快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进一步做好对生产品质与成本控制的精细化管理。
销售方面:公司重视品质提升与品牌宣传,在维护现有销售渠道的基础上,加大优质客户拓展力度,并根据客户需求不断优化产品工艺、研发新品,确保与国内外大客户的合作关系稳定发展,市场认可度逐步提高。
研发方面:公司持续推动新产品研发,并通过与客户共同协作等贴近终端市场的开发模式,加快新品的市场投入速度,提高产品的市场转换率。
2、物联网业务
报告期内,信达物联坚持“规模升级、服务转型”的战略,实现RFID电子标签新生产基地的建设投产,打造RFID应用技术系统集成服务团队,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0,293.24万元,同比增长45%。
生产方面:随着生产基地的搬迁完成及募投项目设备的基本到位,公司电子标签的产能已可达到10亿片,产销量较上年同期亦大幅提升,其中销量增长近90%。在产能升级的同时,公司强化对生产环节的供应端管理,利用规模优势提高采购议价能力,有效降低生产成本,稳定产品毛利。
销售方面:公司充分整合市场及研发资源,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扎实做好渠道建设工作。报告期内先后中标若干大型鞋服企业RFID集成项目订单,并受邀参加RAIN RFID联盟欧洲会议等国内外知名展会,多举措提升信达物联品牌影响力,巩固公司在鞋服领域RFID解决方案国内领先服务商地位。
研发方面:公司结合市场需求研发新品并进行小批量试制,技术实力不断累积,得到了行业的普遍认可。报告期内,信达物联在中国时尚行业CIO协会的年度评选中蝉联“中国时尚行业信息化——优秀解决方案奖”;在中国智慧零售行业年度评选中获评得“2018‘智慧之星’十年领军品牌”,公司的互动式镜面读写器获“2018‘智慧之星’年度最佳创新产品”及“最受欢迎智慧门店解决方案”等多项荣誉;在2019中国国际物联网产业大奖中获评“2019中国国际物联网领军品牌奖”。
3、光电物联研究院
报告期内,光电物联研究院以公司电子信息产业未来发展及共性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研发工作,共有1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获得受理,3项实用新型专利获授权,还参与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标准(CSAS)《类太阳光LED术语定义及相关问题研究》技术报告起草、《类太阳光LED光源技术要求》产业相关标准制定等工作,完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半导体照明产业国家质量基础关键技术体系研究》的预申报。同时,研究院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及产业基金的对接交流,整合优质资源,探索产研发展新模式。
(二)汽车经销业务
报告期内,受宏观因素影响,国内汽车市场下滑,加之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切换所带来的库存消化压力,给公司的汽车经销业务带来了较大挑战。面对外部环境的不利变化,公司加速推进汽车集团新战略规划落地,对内整合各店资源,优化管控架构,全面加强精品统采、仓储物流、信息系统、市场营销等方面的集约化管理,减员增效,对外加快品牌授权申请,创新服务模式,布局新兴业务,从而进一步提升抗风险能力,多举措应对车市下行压力。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新车销售1.9万台,新增优质品牌授权,汽车融资租赁等后市场业务发展良好。公司获得福建省首张二手车出口许可证,并完成厦门首台二手车出口。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更入选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的“2019中国汽车流通行业经销商集团百强排行榜”第45名,位列福建省第一,荣膺“区域龙头经销商集团”称号。
(三)供应链业务
报告期内,供应链事业部坚持以产品归核化为战略导向,专注打造以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为核心的供应链业务体系,已初具成效。2019年上半年共实现营业收入382.41亿元,同比增长58.82%,其中进出口达18.63亿美元,公司铜、铁矿、煤炭等优势品种交易规模同比均保持稳定增长。
公司继续推动供应链事业部的组织架构梳理与人力资源效能提升,加大上海、广州等异地平台建设力度,为供应链业务的转型发展与渠道扩张奠定良好基础。公司重视海外业务交流,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战略合作伙伴,以期把握一带一路等政策机遇扩大经营规模、提升行业影响力。此外,面对全球复杂多变的经贸环境,公司紧抓风控体系的建设与完善,不断强化对风险的事前审查、事中管控以及事后评估机制,确保供应链业务的良性发展。
除上述主营业务外,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丹阳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事宜,并探索业务转型。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六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的衔接规定,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产生的累计影响调整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和相关准则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通知相应变更会计政策。2019年8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起开始实施新的财务报表格式,于2019年6月10日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2019年6月17日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变更主要对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实质性影响。本次因准则修订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变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公司完成对厦门信达信息技术投资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厦门信达信息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厦门智图传媒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本报告期,公司新设成立厦门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信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福州信达嘉金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天下达融资租赁(厦门)有限公司,新设成立4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曾挺毅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6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8月16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挺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九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19年8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19年8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九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9年8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8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九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9年8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九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载于2019年8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二〇一九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9年8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8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 2019年8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8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增加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增加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8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增加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9年8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增加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8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二〇一九年度高管绩效考核办法及二〇一八年度高管绩效考核情况》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9年8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行业研究发展部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推进公司战略实施落地,加强对宏观政策及主营业务行业趋势的分析,同意公司增设行业研究发展部。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19年9月5日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19年8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2、4、6、7项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7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十一次会议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〇一九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二〇一九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拟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注:下述表格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表格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单位:万元
■
1、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对其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550.89万元
A、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2,539.72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8,905.02万元。
单位:万元
■
①应收账款631,486.34万元,按账龄组合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893.89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7,456.87万元。
②单项金额重大的U.D.BELIEVE等公司应收账款16,488.54万元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期计提坏账准备644.70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3,862.91万元。
③单项金额不重大的WISEMAN INTERNATIONAL COMPANY等公司应收账款7,609.30万元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存在减值迹象或预计无法收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13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7,585.24万元。
B、本期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940.62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67,108.69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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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厦门奥龙体育器材有限公司等公司其他应收款75,259.06万元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存在减值迹象或预计无法收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25.42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53,582.81万元。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04,353.82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815.20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3,525.88万元。
C、本期计提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和保理款)坏账准备金额38.32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406.87万元。
单位:万元
■
D、本期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金额32.23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32.23万元。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于商业承兑汇票,根据其风险特征计提减值准备。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原值6,446.06万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32.23万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32.23万元。
2、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2)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3,052.72万元。按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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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19年1-6月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情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总额-4,028.66万元。影响金额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文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关于公司二〇一九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关于公司二〇一九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7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O一九年
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二〇一九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7,492.56万元,已完成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426.65万元为利息收入及现金缴存,已转至一般账户使用,并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截至2019年3月29日,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全部注销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展公告》,刊载于2019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下报告内容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2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6名特定对象共发行了95,729,01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3.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999,996.5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8,147,028.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月26日到账,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2016】京会兴验字第6200000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3,566.7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5,211.9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34,248.01万元,募集资金存款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963.94万元)。
2、本期使用金额
2019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5,571.38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9,138.1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9,731.6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28,676.63万元,募集资金存款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055.0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6年1月9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3月16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信达光电有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29,731.69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015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自2015年6月9日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33,375,554.36元,具体情况为:1、信达光电LED显示屏封装产品扩产项目30,615,566.35元;2、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2,759,988.01元。2016年7月21日,董事会会议审议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33,375,554.36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对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已置换完毕。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继续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五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原计划投资于“信达光电LED封装及应用产品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为61,814.70万元。为了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和加快公司LED封装产能升级,进一步增强公司LED封装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将“信达光电LED封装及应用产品扩产项目”中的新建厂房和LED白光封装及应用产品生产线扩产项目变更为扩建4条LED封装产品生产线与新建LED产品综合实验室项目。项目名称由原“信达光电LED封装及应用产品扩产项目”变更为“信达光电LED封装扩产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涉及金额总计61,814.70万元,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净额的48.36%。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原计划于“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为了提升公司RFID电子标签产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将“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的扩产,项目名称由原“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变更为“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二期扩建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涉及金额总计14,983.99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总金额的11.52%。
3、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适应LED封装市场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布局并扩大高端产品市场,提升募集资金投入设备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信达光电LED封装扩产项目”部分已投产设备租借给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该部分设备原值共计6,666.38万元,租赁期两年,租金为55.56万元/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总金额的5.1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九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有关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二〇一九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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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7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二〇一九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二〇一九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新会计师事务所原因说明
因参与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团队离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加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企业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6日
登记机关:武汉市武昌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经营场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了解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情况,认为其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关于公司聘任二〇一九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二〇一九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二〇一九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审核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二〇一九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关于公司聘任二〇一九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二〇一九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系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于公司聘任二〇一九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5、监事会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关于公司聘任二〇一九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
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5、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7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十一次会议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时间
1、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规定。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按照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文件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2019年6月10日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于2019年6月17日实施,财务报表部分格式变更于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起开始实施。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和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相应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主要调整项目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并将“减:资产减值损失”、“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一”列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一”列示)”。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变更主要对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实质性影响。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本次变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
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本次变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7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O一九年度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增加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若经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经审议的担保总额将为648,100万元+69,800万美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8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增加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增加提供担保额度,本次增加的担保额度为111,000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及控股子公司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二、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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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安”)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30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801-1单元
法定代表人:姜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批发:煤炭制品、焦炭制品;其他法律、法规未禁止或未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29,269.52万元,负债总额83,066.21万元,净资产46,203.31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558,054.66万元,利润总额11,541.89万元,净利润8,273.99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74,791.36万元,负债总额223,471.07万元,净资产51,320.29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269,708.06万元,利润总额6,398.74万元,净利润5,116.98万元。信达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持有该公司55%股权,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盛隆”)持有该公司45%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2、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通宝”)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0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候机楼广场西南侧
法定代表人:陈秉跃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维修;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二手车鉴定评估服务;汽车租赁(不含营运);提供机动车驾驶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其他未列明的专业咨询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居民服务业。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20,980.60万元,负债总额10,484.86万元,净资产10,495.74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75,493.44万元,利润总额2,531.51万元,净利润1,890.49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1,418.15万元,负债总额11,509.33万元,净资产9,908.82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38,290.14万元,利润总额1,217.08万元,净利润913.08万元。信达通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持有该公司1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51%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3、福州信达嘉金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嘉金”)
成立日期:2019年1月25日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村园田顶80号6号楼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新车零售;汽车及配件批发;汽车专项维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租赁;机构商务代理服务。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097.71万元,负债总额100.18万元,净资产997.52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48万元,净利润-2.48万元。信达嘉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51%股权,陈泗洁持有该公司49%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4、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升丰田”)
成立日期:1998年4月27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滨北路东段外贸工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成品油零售(不含汽油);机动车维修;烟草制品零售;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汽车租赁(不含营运);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其他电子产品零售;商务信息咨询;其他日用品零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4,849.49万元,负债总额701.90万元,净资产4,147.59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46,569.54万元,利润总额383.65万元,净利润286.66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676.09万元,负债总额705.49万元,净资产3,898.51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14,007.53万元,利润总额-247.07万元,净利润-249.08万元。中升丰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50%股权,中升(大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下转3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