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0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灏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王丹先生计划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3,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973%。(因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702,104,61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3日,公司总股本增至1,060,156,922股。此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相应调整,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仍为不超过1.973%。),公司于2019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于2019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
近日公司收到顺灏投资及王丹先生《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顺灏投资和王丹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5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89%。且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顺灏投资及王丹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973%,符合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要求,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情况
1、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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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合计数计算比例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已知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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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中减持前持有股份以2019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的数据为起算点。王丹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张少怀女士自前次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后未减持公司股份。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未参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转增方案,导致顺灏投资、王丹先生减持前后持股比例的差额与减持股份比例不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行为。
5、控股股东顺灏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王丹先生承诺在未来的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备查文件
1、顺灏投资和王丹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