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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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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说明公告

2019-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ST鹏起 *ST鹏起B 公告编号:临2019-110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10日,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106),公司将于2019年8月26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王桥路1036、1037号一楼会议室(运通路靠近创业路的大门进)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将会投票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均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为帮助投资者顺利参与此次股东大会的投票,现对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董事(含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当选方式

1、非独立董事当选方式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8人,应选6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同意票的,按得票数多少排序,得票数较多的前6名(含第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

当两名或多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得票数相同,假若该两名或多名候选人同时当选会导致当选非独立董事人数多于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则该两名或多名候选人同时不当选。例如:某两名候选人得票数排序并列第6名,则该两名候选人同时不当选,得票数高于该两名候选人的5名候选人当选。

2、独立董事当选方式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应选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同意票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

3、非职工监事当选方式

公司非职工监事候选人2人,应选2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同意票的,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当选。

按上述方式选举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人数低于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应选人数时,缺额部分人员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二、其他注意事项

1、股东对应各项议案组的选举票数计算方法

例如:某位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公司100股股票,在议案组1.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100乘以 6;在议案组2.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100乘以 3;在议案组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100乘以 2。

2、股东投票方式

股东可以将对应每项议案组持有的选举票数集中或者分散投向不同的候选人,但是股东对某议案组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议案组的表决视为无效投票。

股东对于议案组1.00须特别注意:议案组1.00为差额选举,若一名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向候选人超过应选人数6人的,其对该议案组的表决视为无效投票。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ST鹏起*ST鹏起B 公告编号:临2019-111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票权委托事项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鹏起”)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投票权委托协议〉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22),披露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宋雪云、深圳市前海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申子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金资本”)签署了《关于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投票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16.95%的股份所代表的投票权全权委托给广金资本行使。本次投票权委托事项需经有权国资监管部门书面批准和通过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家国防科工局”)军工事项审查方可生效。

2019年5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前期投票权委托事项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2),披露了投票权委托事项获得国家国防科工局军工事项审查批准,同时提示了投票权委托事项可能因实际控制人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而存在被责令暂停或者停止的风险。

为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投票权委托事项进展情况,现在将该事项的主要进展和存在的风险披露如下: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转让其对公司的控制权时,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或者未对其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作出纠正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责令暂停或者停止收购活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尚有 未解除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15.82亿元以及占用公司资金7.47亿元的情形, 投票权委托事项存在暂停或者停止的风险。

实际控制人积极制定还款计划、与担保债权人协商沟通,努力消除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情形的影响,争取及早消除投票权委托事项生效的政策障碍。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