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9-075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由纪翌董事长担任。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3人,代表股份233,797,1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97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211,999,0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830%;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18人,代表股份21,798,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4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22,651,7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2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9年8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32,785,5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73%;反对1,011,0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5%;弃权5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640,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341%;反对1,011,0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36%;弃权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文婷、成赟
3、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