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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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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兰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9-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9-042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兰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兰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华联”)

● 本次担保额度1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已实际为兰州华联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未有反担保

● 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华联拟向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一亿元整,授信期限两年。公司已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兰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兰州华联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兰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兰州市城关区红星巷51号

(3)法定代表人:陈琳

(4)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经营超市

(6)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兰州华联资产总额44,673.75万元,负债总额30,012.5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0,012.5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7,000.00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73,429.19万元,净利润607.47万元。截至2018年3月31日兰州华联资产总额55,062.04万元,负债总额39,889.2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9,889.2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5,000.00万元。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411.31万元,净利润511.61万元。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兰州华联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申请在银行批准后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认为,兰州华联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关于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5,808.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9%。公司实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38,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00%。公司尚无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