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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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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19-03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上半年,高值医用耗材领域改革持续推进,带量采购的试点以及“两票制”的推行,对高值耗材行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公司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适时调整经营模式,立足骨科,积极布局微创外科、神经外科、齿科及运动医学,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业务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3,448,928.40元,同比增长54.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634,426.46元,同比增长18.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1,425,280.92元,同比增长24.90%;公司期末总资产1,772,604,707.38元,较期初增长6.46%。报告期公司整体毛利率为84.65%,基本每股收益为0.52元。

1、顺应医改,迎接机遇与挑战

2019年5月2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治理高值医用耗材的改革方案》,提出要理顺高值医用耗材价格体系,净化医疗服务执业环境,切实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推动形成高值医用耗材质量可靠、流通快捷、价格合理、使用规范的治理格局,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目前部分试点省份已按照相关改革方案逐步推进相关工作,其中高值医用耗材“两票制”目前已在陕西省、山西省、安徽省、福建省、广东省部分地区等少数省市试行,在“两票制”业务模式下,公司销售收入和销售费用将有所上升。

2019年7月底,江苏及安徽省已开展部分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试点,以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方式进行,议价的高值医用耗材产品终端售价将会下降,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公司将总结上述试点地区相关政策执行经验,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应对相关政策在其他区域的执行。

2、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巩固研发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物流配送网点持续增加,“创伤脊柱骨科耗材扩产项目”、“关节假体投产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三个募投项目的主体工程建设已开始施工。随着募投项目建设的有序进行,营销网络逐步完善,创伤类及脊柱类植入性高值耗材的产能将得到释放,关节类产品结构将更为丰富,同时,公司的研发实力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

研发方面,公司利用已有的技术、人才、资金、体系优势,加大研发投入,加快产品开发及升级迭代。报告期内,公司新取得5个三类注册证,包括钴铬钼金属锁定接骨螺钉、脊柱椎间融合器、不可吸收带线锚钉等,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截止目前,公司已取得专利证书的专利170项,其中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139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 公司持有国内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62个,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23个,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174个。

3、持续大比例分红回报股东

公司在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并执行2018年利润分配议案,以2018年末总股本401,9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965,000元。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均超过50%,累计派发现金股利超4亿元,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水平。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4月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针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对2018年度相应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如下: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针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对2018年度相应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大博精工、博益宁、尼罗马特、沃思坦、登德玛、萨科、施爱德、沃尔德、大博颖精、美精技、大博智利、漳州隆康顺、漳州施爱康、大博俄罗斯公司、卓烨伟创、大博香港、卓迈康。与上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相比,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卓烨伟创、大博香港及卓迈康。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志雄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19-032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19年8月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志雄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2019年8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19-033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19年8月7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詹欢欢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2019年8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2019年8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19-035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56元,共计募集资金46,355.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00万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2,830.19万元,对应增值税进项税169.8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355.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03.5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2,621.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6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2,002.6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55.90万元;2019年度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179.88万元,2019年度1-6月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7.1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4,182.48万元,累计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余额19,8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63.03万元。

截至2019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02.4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鹭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公司2018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1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截至2019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9,800.00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创伤脊柱骨科耗材扩产项目、关节假体投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建厂房目前处于主体施工阶段,因前期工程开工前置审批较慢,工程建设进度略低于预期,为使募集资金尽快发挥效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设备先行放置于现有厂房内生产,公司正加快厂房建设进度,尽早投入使用。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该等项目作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在投入后将为公司持续进行品牌选产、新产品的市场开拓、客户维系提供重要支持,其效益体现在各产品的市场成果,因此不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19年06月30日,该等项目虽已购买部分设备投入生产并产生效益,但尚在建设过程中,未整体完工,与预期效益无对比性。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19-036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 6号”)的通知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 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 6号要求编制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 6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 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以“-”号填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意见

(一)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