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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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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87 公司简称:基蛋生物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由18,601.2645万股变更为26,041.7703万股,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每股收益。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万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始终坚持以“追求卓越、传递健康”为企业理念,以“矢志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物科技企业”为公司愿景,全体基蛋人协同作战,稳抓质量,大力创新,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1亿元,同比增长42.40%,实现净利润1.59亿元,同比增长21.40%,具体开展的重点工作如下:

(一)研发与新产品方面

2019年公司继续加强研发投入,在公司主营业务上重点提升研发效率和用户体验,快速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丰富和提升消费者的产品选择及用户体验,巩固和扩大公司在重点行业中的技术优势和技术影响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通过自行研发,已建立了胶体金免疫层析、荧光免疫层析、生化胶乳试剂、化学发光和诊断试剂原材料开发五大技术平台,初步实现全产业链布局,同时,通过吸收外部团队,初步涉足血细胞及检测领域,目前已经具备系统化的仪器、试剂、校准品、质控品、生物原材料的研发和生产能力。2019年上半年公司加强新产品研发力度及推进产品上市进度,公司在2019上半年取得了“心肾两联检测试剂盒(干式免疫荧光法)”产品注册证(苏械注准20192400534)。公司仍注重知识产权的申请并积极开展工作,2019年上半年度提交国内新申请专利8件,提交POCT国际申请15件,合计提交23件申请,上半年度授权国内专利合计17件,软件著作权授权2件,截止目前,本公司拥有有效授权专利合计73件。

预计2019年将推出新产品46项,其中主要包括POCT领域产品Getein1200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Getein1180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Getein3600生化免疫定量分析仪、Getein200便携式生化免疫分析仪及其配套试剂10项(包括甲功2项、骨代谢1项、肿瘤1项.心肾1项、干式生化5项)、生化领域产品CM-40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及其配套试剂8项、化学发光领域产品MAGICL6800 4th 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及其配套试剂4项(肿瘤4项),同时继续加大新品研发,预计新增研发项目共计54项左右。

(二)市场营销方面

第一,加强国内外营销网络建设。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营销网络渠道建设,除港澳台外,在国内各大省区都建立了子公司或办事处,与国药集团所属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国药基蛋医疗器械南京有限公司,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营销服务能力。除POCT产品线以外,生化及发光营销团队也迅速建立,生化及发光产品的营销也形成了一定规模。公司积极探索区域检验中心共享共建合作模式,在政策及市场多变的情况下,走出一条营销模式的新道路。国外市场,公司积极拓展国际业务,新成立印度办事处,业务范围已覆盖110多个国家。公司借助上市契机,继续整合行业资源,即将推出血细胞分析仪、微生物检测等相关产品,并深入布局分子诊断领域,为公司下一步快速发展夯实基础。

第二,加强市场营销建设: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参加国内各类行业高端会议,如CMEF(春季)、CACLP、POCT年会等大型行业会议,以及各省市级临检类相关会议数场;参加国外Medlab等国际行业盛会,为国际市场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助力。同时,策划组织省市级、地区级学术沙龙及研讨会、产品推广会等营销活动数十场,通过线上/线下公众号、主流行业媒体刊物等各类形式拓展了营销渠道的建设工作。公司以“质量是第一生命线”为主题,开展室间质评、室内质控、多中心实验等市场质量提升项目,并初步建立了网络质控系统。公司以优势产品(如化学发光法超敏肌钙蛋白、末梢血PCT等)为依托作重点推广,进一步增强了品牌影响力,并提升了客户体验。

(三)生产与体系方面

第一,2019年上半年,公司严格遵循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来规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提升生产和质量管理水平和提高管理效益为目标,注重培训的原则,进一步全面贯彻和推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从而建立科学、规范、持续改进机制,确保质量方针的贯彻落实和质量目标的全面实现,质量体系有效运行。连续9年ISO13485认证审核通过,实现FDA质量体系规范QSR820体系的导入,为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做好准备。

公司建立了ISO13485:2016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德国莱茵TüV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连续多年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EQA,并且顺利通过获得卫生部临检中心颁发的证书,其中包括心肌标志物,常规化学,脂类,糖化血红蛋白,CRP,PCT,NT-proBNP等。公司18年开始参加IFCC-RELA环比活动,标准全部符合。

第二,公司作为全国生化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87)委员单位,参与了多项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公司与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长期合作,参与泌乳素、甲胎蛋白、促卵泡生成素、HCG、肌酸激酶同工酶、睾酮、雌二醇、雌三醇等国家标准物质的研制生产,并参与肌酸激酶同工酶、睾酮、雌二醇、雌三醇、C反应蛋白等协作标定工作。作为国内领先的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厂家,公司一直致力于体外诊断试剂标准化和实验结果互认工作,筹建参考实验室和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参与《荧光免疫层析分析仪》《胶体金免疫层析分析仪》等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

第三,2019年公司升级产线,新生产基地投入使用,建筑面积27000m2,其中十万级净化车间2700m2,仪器生产4000m2,可实现试剂年产量1.5亿人份,POCT仪器年产10000台,大型生化仪及发光仪500台,仓储面积3700m2,更大的物料产品吞吐量。新生产基地增加多条自动化产线,提高生产效率和实现标准化,同时,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生产管理系统MES布局生产包装、仓储、质检等环节,ERP管理系统已全面覆盖了库存和采购、供应、生产等管理工作。制造中心正在向着科学化、自动化、信息化、标准化大步迈进。

(四)人才建设方面

建立和实施人才战略,是企业实现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为此,公司制定了精细化人才开发政策。2019年上半年,公司逐步推进既定的人才蓄水池培养项目,实施了管理精英计划及应届生新力军计划。与此同时,上半年对员工岗位晋升通道进行了梳理,明确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方向,即专业技术型发展路线、企业管理型发展路线、专业技术管理路线、技能操作型发展路线等,在此基础之上,设立相应的辅导方案,使人才培养工作有更明确具体的操作步骤。2019年上半年公司积极推进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促进产学研结合,预计未来几年,能为公司培养造就一批在研究方向上与公司战略高度匹配的具有自主创新力能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同时,加强新员工入职辅导期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规范入职培训、岗前培训过程,最大程度上缩短员工适应期,筛选符合岗位要求所期望的人员,及时淘汰不符合人员。下半年,公司将继续落实推进既定的人才政策,在人才队伍建设上不断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持续不断的各级各类人才。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9-113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用于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证券投资总成本控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 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拟对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旨在寻找并把握资本市场战略投资机会,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本次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总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该额度内用于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证券投资总成本控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三)投资范围

本次证券投资管理的范围主要为公司债券(含可转债),已上市交易的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含股票、基金、债券、资管计划等)、委托理财(含信托产品投资和国债逆回购等)、私募基金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可进行的投资行为。

(四)授权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五)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证券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关系说明

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分析

证券投资是一种风险投资,主要存在系统性和非系统性风险,具体如下:

1、系统性风险主要包括:宏观经济形势、国家经济政策、经济周期性波动、通货膨胀、利率风险及外汇风险等。

2、非系统性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由于证券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同时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1、做好投资管理体系、授权管理、投研联动、绩效评估和资金管理等各方面工作,积极主动管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加强证券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证券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3、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规范投资流程,保证制度执行持续有效。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可以对证券投资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从而加强对公司证券投资项目的前期与跟踪管理,防范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投资,可以丰富自有资金的投资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1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经建立了切实有效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本次证券投资管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投资决策流程、实施计划等内容,能有效提高投资风险防控水平。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的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规定,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金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9-114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湖北基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

全资子公司湖北基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基蛋”)。

● 增资金额:以自有资金对湖北基蛋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况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湖北基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湖北基蛋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及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基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4层1、2、8室

法定代表人:苏永俊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09月15日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生物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办公用品、医疗器械I、II类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医疗器械Ⅲ类批发(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一致)。

湖北基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公司拟对湖北基蛋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增资,增资后,湖北基蛋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万元,仍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湖北基蛋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湖北基蛋增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投资风险。公司本次对湖北基蛋增资,有利于提高湖北基蛋的风险抵御能力增加其市场竞争能力,对拓展公司销售业务起到积极的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湖北基蛋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增资风险可控;本次增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湖北基蛋的经营和拓展公司销售业务需要,达到预期目标会受行业情况和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五、备查文件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9-115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蛋生物”或“公司”)于近日与四川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关联人丛明签订《关于成都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并同时与关联人丛明签订《关于四川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本次股权结构调整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强西南地区业务整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子公司成都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基蛋”)、四川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基蛋”)进行股权结构调整:

1、四川基蛋以840万元收购基蛋生物持有成都基蛋80%股权,以210万元收购丛明持有成都基蛋20%股权;收购完成后,四川基蛋持有成都基蛋100%股权。

2、丛明以210万元收购基蛋生物持有四川基蛋的7%股权;收购完成后,基蛋生物持有四川基蛋93%股权,丛明持有四川基蛋7%股权。

调整前股权结构如下: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丛明作为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而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存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丛明作为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而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丛明,男,中国国籍,现住成都市高新区,最近三年任职成都基蛋和四川基蛋总经理。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本次交易转让标的为公司持有的成都基蛋80%股权和持有的四川基蛋7%股权。

2、①成都基蛋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5号10栋10层1001-1012号

法定代表人:丛明

注册资本:105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3日

营业期限:长期

主要经营范围:生物、医药科技开发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医学研究与实验发展;健康咨询(不含治疗或诊断);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医疗器械(凭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基蛋生物出资8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丛明出资210万,占注册资本的20%。

成都基蛋2018年度及2019年1-5月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2018年数据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1-5月数据经四川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②四川基蛋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创智南一路38号2栋5层6号

法定代表人:丛明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18日

营业期限:长期

主要经营范围:生物、生化科技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生物试剂、生化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证事项外)的开发及销售;三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二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或禁止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基蛋生物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四川基蛋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2018年数据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3、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成都基蛋具备的资质证书:一类、二类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1)成都基蛋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四川国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不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5月31日,本次评估采用的基本方法为成本法,根据评估准则,重要假设前提如下:

1.交易假设

假定评估对象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3.在用续用假设

假设评估对象在原地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

4.外部环境假设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5.资料真实性假设

对于评估结论所依据而由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资产评估师假定其为可信并根据评估程序进行了必要的验证,但资产评估师对这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证。

6.存在产权瑕疵的资产的假设

对于存在的无产权证、权属未变更或过户等产权瑕疵的资产,资产评估师假设在产权完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不考虑在产权完备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对可能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评估结果如下:

在满足评估报告评估假设与限制条件下,根据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9年5月31日,成都基蛋资产总额评估价值46,611,546.74元较账面价值43,948,425.52元,评估增值2,663,122.22元,增值率6.06%;负债总额评估价值32,797,400.80元较账面价值32,797,400.80元,评估无增减;净资产评估价值13,814,145.94元较净资产账面价值11,151,024.72元,净资产评估增值2,663,122.22元,增值率23.88%。

(2)四川基蛋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一

1、出让方:甲方: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丛明

受让方:丙方:四川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转让价款

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成都基蛋80%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840万元。

丙方受让乙方持有的成都基蛋20%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10万元。

3、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乙双方的陈述与保证:

①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乙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②甲、乙双方承诺本次向丙方转让的股权未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担保、质押或其他有损丙方权益的行为,亦未受到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不存在任何权利上以及程序上的瑕疵;

③甲、乙双方承诺积极协助丙方办理有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乙双方不得处置标的公司的任何资产,并不得以标的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等;

④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本次转让股权产生的相关税费,并按规定自行申报纳税。

(2)丙方的陈述与保证:

①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支付方式

①三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开始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并在1个月内完成相关转让手续。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办结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由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股权转让款分别支付给甲、乙双方,甲、乙双方应在收款之同时,向丙方开具合规的收款凭证。

②三方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转让手续及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是指:标的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丙方持有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同时向丙方收到甲乙方掌握的银行优盾及所掌握的其他应转交的公司物品、资料等。

5、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治理

本次股权转让后,成都基蛋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做变动,公司各项运作,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制度、会计政策等不做变更。

6、违约责任

三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任一方不履行、延迟履行或瑕疵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当于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

7、生效条件:协议经双方签署盖章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合同二

1、出让方:甲方: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丛明

2、转让价款: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四川基蛋7%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10万元

3、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①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的股权未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担保、质押或其他有损乙方权益的行为,亦未受到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不存在任何权利上以及程序上的瑕疵;

③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置标的公司的任何资产,并不得以标的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等;

④甲方承担因本次转让股权产生的相关税费,并按规定自行申报纳税。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①乙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②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支付方式

①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开始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并在1个月内完成相关转让手续。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办结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款之同时,向乙方开具合规的收款凭证。

②双方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转让手续及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是指:标的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乙方持有标的公司的7%股权。

5、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治理

本次股权转让后,四川基蛋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做变动,公司各项运作,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制度、会计政策等不做变更。

6、违约责任

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任一方不履行、延迟履行或瑕疵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当于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

7、生效条件:协议经双方签署盖章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丛明收购四川基蛋股权款的来源是四川基蛋向其支付的收购成都基蛋的款项,具备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能力。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款项回收风险。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是公司经营和发展战略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能够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加强业务整合,优化资产结构,提升公司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实现公司稳定、高质量发展。本次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当期的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就本次董事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宜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提交了相关文件,我们认为本交易事项切实可行,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以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经协议各方公平协商确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取的评估机构具有进行评估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对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9-116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以及对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要求进行编制。

2019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进一步明确了金融资产转移及其终止确认的判断原则。

4、拓宽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5、金融工具列报要求相应变动。

6、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内容主要包括:

①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②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③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项议案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执行新会计政策,所做的相应会计政策的变更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9-117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25号文《关于核准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25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734,25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65,040,0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69,21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7月11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60003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7年7月,公司及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京六合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南京六合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大厂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5月,吉林基蛋与公司、保荐人国金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长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或下级分支机构开设了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

①江苏银行龙江支行属于江苏银行南京分行下级分支机构,由于开户行江苏银行龙江支行无对外行政公章,故三方监管协议与江苏银行南京分行签订。

②中信银行南京江北支行属于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下级分支机构,由于开户行中信银行南京江北支行无对外行政公章,故三方监管协议与中信银行南京分行签订。

③中国银行南京大厂支行属于中国银行南京六合支行下级分支机构,由于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大厂支行无对外行政公章,故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银行南京六合支行签订。

④中信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属于中信银行长春分行下级分支机构,由于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无对外行政公章,故四方监管协议与中信银行长春分行签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募集资金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经自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额度超过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50%,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一年内。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2,800.00万元。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承诺的募投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9-118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5人现场参会,4人为通讯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苏恩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113)。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湖北基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湖北基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114)。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115)。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116)。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117)。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9-119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了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列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靖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议案》

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投资决策流程、实施计划等内容,能有效提高投资风险防控水平。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的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规定,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金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113)。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执行新会计政策,所做的相应会计政策的变更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116)。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本项议案后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117)。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全面了解和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