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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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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97 公司简称:浙大网新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019年7月8日,根据高校所属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网新集团之股东网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乾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图灵计算机应用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融顺投资有限公司解除与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关系。自2019年7月8日起,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浙江大学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网新集团。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结构保持稳定,实现营业收入151,998.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20%,实现主营业务利润43,164.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815.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54%,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955.13万元,较上年年同期减少45.03%,主要系受市场竞争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公司费用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上升所致。

(二)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智慧云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自身数据中心优势,为行业客户提供IDC托管、政务专有云服务、互联网资源服务和企业私有云服务。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参与杭州城市大脑项目并承担运营中心工作,组织推广应用项目。同时公司研发并发布了“IN-Edge”分布式AI系统,该系统目前已在杭州淳安县下姜村、杭州某公安分局等开展商业化试点项目和商务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浙江布局全国数据中心业务,加大了对数据中心机房的改造升级和建设的投入,在对杭州转塘、临安青山湖两个数据中心机房进行改造升级的同时,继续积极推进千岛湖二期机房、西南云数据中心项目的建设。

2、智慧城市

在智慧交通领域,公司铁路系统业务方面开展良好,在很好地完成南三龙、杭黄铁路等项目收尾工作的同时,顺利推进郑万铁路东津站项目开展;在新兴业务城市综合管廊方面取得飞跃性突破,公司在高效完成沿江大道管廊弱电工程项目的同时,成功中标义乌管廊项目,为公司管廊业务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运维业务方面,公司也在杭州地铁1号线的基础上,成功中标杭州地铁5号线的运维项目。同时,公司还成功中标天河机场自助行李托运系统项目,为公司进军机场领域迈出重要一步。

在智慧政务领域,公司导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工商、市场监管等领域升级智慧政务。报告期内,公司先后中标“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本级)浙江省法人数字证书基础服务-发行和应用服务项目”、“宁波地区法人数字证书基础服务项目”等项目;完成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的试点建设,创“互联网+监管”样板工程。在“最多跑一次”统一服务入口,公司与浙江华数签订合作协议,在全省范围内布局人工智能智慧政务方案,通过智能问答系统和便民服务自助终端机的结合,实现业务引导、一触即达、自助咨询等功能,提升服务效率和体验。

3、智慧商务

在智慧商务领域,公司聚焦大金融领域,并持续推进电子商务、智能制造等业务,借助先进的金融科技、渠道重构、商业模式创新等方式为企业创造价值。

在大金融领域,公司依托金融科技助力金融企业变革业绩向好,国内外业务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国内业务收入增幅尤为明显,公司在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杭州银行等客户一如既往保持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的同时,新签约城商行、寿险公司等重要客户;同时国际业务保持平稳增长,公司与道富、DST、Cisco、Honda、Toshiba等重要客户一如既往保持良好合作。

在电子商务领域,公司继续与网易严选等公司保持合作,并新签约国际著名运动品牌、国际著名咖啡连锁品牌、国际著名餐饮品牌、中国五百强机械企业等重要客户。

在智能投顾领域,公司在报告期内正式发布基于智语深度数据的展示平台一一智语投研平台,利用大数据和AI技术研发有超额收益的金融深度数据。

4、智慧生活

在智慧人社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争取了多项人社部国家级项目,先后中标“人社部劳动就业跨地区管理服务系统项目”、“人社部业务稽核考核系统项目”、“人社部全民社会保险登记和参保核查系统扩建项目”、“人社部金保工程二期数据管理平台开发及数据整理服务项目”等。

在人事人才领域,公司中标“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商丘市双创门户网站建设及机房设备改造项目”、“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CA认证费用项目”、“江门市人才安居乐业生态园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等,进一步拓展了客户范围。

5、技术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投入和知识产权建设:

(1)资质认证和知识产权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浙江省AAA守合同重信用资质证书;通过铁路综合视频监控平台北京CRCC认证测试、CMMI5级认证;新获10余项专利:“一种检票闸机通行逻辑控制系统及方法”、“一种数据监控和代码自动生成与部署的系统及方法”、“一种基于特征融合的网站报错截图分类方法”、“基于语义分析与多重Simhash的文本近似重复检测方法”、“一种基于主题模型的新闻热点检测方法”、“大型数字场馆环境检测仪”等;公司还获取了“校园智能人像识别系统V1.0”、“综合管廊人员定位系统V1.0”、“可视化应急指挥系统V1.0”、“柜台债交易管理系统V1”、“基于深度学习的智能化源码平台V2.0”、“下单管理系统V1”、“应用支撑地理信息平台软件”等30余项软件著作权。

(2)技术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在大交通领域完成物联网平台、分布式日志系统、设备智能诊断运维平台、铁路电子客票新式检票闸机IN-K3BT302-OW(单向)和IN-K3BT302-TW(双向)的研发;在大金融领域持续投入研发多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方案和产品,如新零售智能电商方案、智能订单中台管理方案、智能支付核算方案、恒天金融数据服务平台、恒天债券做市商系统、清结算平台、交易管理平台、恒天微服务引擎等,并完成日内高频、超预期等多个新类型因子的研发工作;在大健康领域,公司的基于人工智能的医保控费审核平台的研发和应用示范项目获得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并实现了自然语言理解领域的意图识别和多轮对话技术研发,基于现有自研的智能问答产品,在智能办公、智能运政监管等项目中顺利落地应用。

(3)结合行业的人工智能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践行AI驱动战略,在平台层自主研发并发布了浙大网新“IN-Edge”分布式AI系统,通过基于ARM的新硬件平台和GAN计算,集分布式AI训练和分布式AI执行为一体,利用弹性计算实现对海量数据的高并发大规模接入,支持多应用、多功能并行运行。该系统凭借极强的工程部署性,极高的综合计算能力以及低能耗、低成本等特点入选2019“创世技”颠覆性创新榜TOP10、物联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前五。

同时,公司利用人工智能语义分析技术重点突破行业的应用场景落地及优化,旨在赋能行业或传统生产方式,形成了面向政府、教育、旅游等一系列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拓展AI研究领域,结合计算机视觉的相关算法,丰富语义服务能力,实现了面向语音、语义、图像的三位一体对话式服务入口。其中,在交通运输服务领域,公司研究图像识别及语义理解技术在运政管理和服务中的应用,完成运营车辆拒载投诉举报平台和站外组客行为分析平台等移动互联网服务手段;在工商管理服务领域,网新语义机器人完成咨询量47.8万个,较去年同期增长79.2%,好评率达97.9%,降低了重复性工作,有效的转化人工工作质量和效能;在金融服务领域,公司通过自有的语义理解技术与外部的语音识别、语音合成技术结合,形成金融行业语音智能外呼解决方案,可以在催收、回访、核资、电销等服务场景应用,为客户节省人力成本,提高外呼效率;在人社服务领域,公司形成语义就业服务解决方案,为各地就业局的对外服务提供自助问答咨询功能。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更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会计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于2019年5月9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上述新颁布的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在2019年半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9-046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8月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应收到表决票11张,实际收到表决票11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细披露于2019年8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披露于2019年8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19年8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于2017年实施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项目,鉴于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完成2017-2018年度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数为8,583,105股。

鉴于公司已完成上述8,583,105股补偿股份的过户事宜,并于2019年8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补偿股份的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从1,055,218,716股减少至1,046,635,611股,同意公司就本次注册资本减少所涉及的《公司章程》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将不再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19年8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应会计准则。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19年8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申请总金额为人民币3.72亿元的综合授信,并将持有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925.SZ)不超过3,000万股股票为其中的2.5亿元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同时以位于杭州市天目山路226号中融大厦901、1001室及位于西湖区曙光路15号2幢C1201-C1216室合计面积为2968.33平方米的办公楼为抵押物,为其中的4,200万元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期限叁年。

(六)审议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7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叁年。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9-047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8月9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9-048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资金募集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85号)文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08,19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81元,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87.33元,扣除发行费用2,2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7,799,987.33元,发行对象包括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创元玖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史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5〕527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97,999,987.33元已于2015年12月18日汇入公司开立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公司2015-2018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103.0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9.17万元,累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为4,070.00万元,累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转回4,070.0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8.98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43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482.0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0.60万元,累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为4,070.00万元,累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转回4,07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48.5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6月10日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从2015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和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于2015年12月29日签订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需要,大数据及云计算平台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网新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数字”),2016年7月28日,公司、网新数字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募集资金的监管与光大银行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保证资金在变更后的实施主体内得到严格监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以上两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相关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201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357,243.77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董事会决议通过之后,公司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0,350,000元。

2017年7月4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350,000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稠州银行杭州城西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35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7年7月14日,公司将稠州银行杭州城西支行账户内募集资金中的20,35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6月14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350,000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稠州银行杭州城西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大数据及云平台研发项目尚在建设期,项目未结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1:《201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附表1:201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19年6月)

单位:万元

[注1]: 募集资金总额金额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2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527号)中的募集资金净额,不包含20万元验资费;

[注2]: 截至2019年6月,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18,482.04万元,其中包含20.00万元验资费和累计投入项目募集资金18,462.04万元;

[注3]: 根据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投资的前三年是投资建设期,主要完成硬件的购置、租赁、铺设和软件系统的购买及研发。大数据平台研发项目已于2018年底基本完成建设,云计算平台研发项目目前仍处于建设过程中,预计将于2019年12月底完成。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9-049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实施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项目,鉴于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完成2017-2018年度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年度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数为8,583,105股。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上述8,583,105股补偿股份的过户事宜,并于2019年8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补偿股份的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从1,055,218,716股减少至1,046,635,611股。

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就本次注册资本减少所涉及的《公司章程》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由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包括办理注册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将不再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依据该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9-050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

(3)债务重组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衔接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财务报表格式

(1)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要求,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018年12 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14号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3、债务重组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