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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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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12 公司简称:平高电气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全面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积极应对压力挑战,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经营呈现好转态势。公司上半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1.03亿元,同比增长18.44%;利润总额7,228.3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440.2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安全质量保持稳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级次安全责任清单,实施年度重点任务,修编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基础更加牢固。质量基础持续夯实。实施公司高管特高压工程制造过程质量巡视及作业观察制度,“四错四漏”、放电等问题显著减少。183个零缺陷班组深入开展“党建+零缺陷管理”活动,“一次做对”的质量意识逐步增强。公司获得平顶山市“绿色企业”称号、平顶山市年度安全生产优秀单位称号。

产业升级有序推进。建立常态化督导、月度报告机制,大力实施“去提创”。高压板块充分共享信息资源,持续优化产能配置,实现89间隔产品协同生产。实施配电网产业未来三年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经营效益持续好转,天津平高产能同比大幅提升。建立境外EPC项目风险防控机制和履约管理体系。成立专业平台公司,加快推进GIL等新产业发展,具备252-1100千伏GIL供货能力。1100千伏GIL获评2018年度河南省装备制造业十大标志性高端装备。

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坚持以提升市场竞争力为导向推进终端产品升级换代,小型化1100kV GIS隔离接地开关成功应用于特高压蒙西扩,小型化800kV GIS隔离接地开关拟在宁夏实现首台套挂网,新一代550kV GIS、首个电机驱动隔离开关实现工程应用,ZF11C实现批量生产。72.5kV、126kV PASS等8种敞开电器新产品完成型式试验。两种柱式断路器样机通过意大利TCA认证,为后期大规模开拓欧洲高端市场进一步夯实基础。

市场营销不断强化。稳步推进“大营销”体系建设,优化激励约束机制,营销专业化管控和业务支撑能力持续增强。国网集招、特高压专项招标所投标段市场占有率第一,中标南网乌东德特高压项目1.34亿元。与国网甘肃电力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检修增值服务及电商贸易加快推进。新业务开拓成效明显,中标227个一键顺控改造项目,市场占有率第一;成功中标长春铁北252kVGIL,实现首台套业绩培育。加大“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开拓力度,中标泰国、老挝万荣项目。

全力保障履约服务。印发物资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规范物资全过程管理。积极应对集中交付压力,强化计划刚性执行,建立履约应急反馈和风险预警机制,全力保障重点项目按期履约。印度古德伯扩建项目完成现场安装,富县、西安北等重点项目成功投运。完成国网湖北、河南、天津电力变电站“一键顺控”试点改造项目,实施江苏电网深度运检、山东特高压精益化运检项目,编制首个1100千伏GIS“一键顺控”现场改造方案。参与全国“两会”、迎峰度夏等重要保电任务,彰显央企责任与担当。

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印发实施方案,开展庆祝建党98周年党员示范岗表彰。实施思想奠基“五个一”、党支部建设提升工程、“党建+”项目管理等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互促并进。有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58项重点任务,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召开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特别主题团日活动暨五四表彰大会。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2、《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本公司根据上述准则及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详细内容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说明。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20日

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2019-027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8月20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成卫、程利民、石丹、韩书谟、徐光辉、王天也、李涛七人,董事庞庆平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石丹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吴翊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涛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并发表如下确认意见:

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经营情况报告》。

三、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成卫、程利民、石丹、庞庆平、韩书谟、徐光辉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王天也、李涛、吴翊在董事会召开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四、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请张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张娟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需具备的任职条件,且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简历:张娟,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中级经济师,河南理工大学法学学士,2007年入职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至今。

五、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六、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办理8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其中融资类业务由民生银行以其自有资金或其代销的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所募集的资金提供。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授信期限1年。

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在相关合同、契约及与授信业务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有效。

七、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19-028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8月20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李俊涛、郭豫襄、黄来胜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各项议案的审议情况如下:

一、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1-6月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经营层对经营状况的分析客观具体;

4、在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们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郭豫襄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控股股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变更宋宏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简历:宋宏乐,男,1989 年出生,中共党员,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学士,辅修华中师范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历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会计、会计处处长、预算处处长、副主任。现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法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三、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双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定价原则符合市场规则,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四、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2019一02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交易程序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营公司平高东芝(廊坊)避雷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东芝(廊坊)”)之间在零部件、产品采购、商品销售、提供劳务等方面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鉴于公司与平高集团、平高东芝(廊坊)签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即将到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要求,公司拟与平高集团、平高东芝(廊坊)重新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将放弃行使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公司名称: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成卫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

注册资本:391031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制造、销售:高压开关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力金具、仪器仪表等电力产品和器材,充换电设施;电力储能电源系统的集成与销售;节能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对外进出口贸易;电气产品贸易代理;机电加工;机械动力设备研制、安装、调试、改造、维修;生产生活用能源供应(需专项审批的除外);租赁场地、房屋及设备;太阳能发电;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力工程总承包服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职业技能培训(不含与学历教育相关的培训或服务)。以下经营范围仅供办理分支机构使用:餐饮,住宿,日用百货,本册制造,烟。

关联关系:平高集团持有公司40.50%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公司名称:平高东芝(廊坊)避雷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国

注册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兴路66号

注册资本:109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主营业务:研发、设计、生产避雷器、避雷器用阀片,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销售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廊坊东芝50%股份,其董事长张建国过去12个月内担任过公司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廊坊东芝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平高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内容:

1.基本内容

(1)公司和平高集团同意依据本协议条款及条件向对方或其子公司销售或采购产品及服务,并促使下属企业依据本协议条款及条件向对方或其子公司采购或销售产品及服务。

(2)公司或平高集团有权(但没有义务)依据本协议条款及条件要求对方及其子公司供应产品或服务,同样,产品或服务提供方也没有义务全部满足对方提出的要求。

(3)在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下,公司(或促使其下属企业)与平高集团(或促使其下属企业)应分别就采购或销售产品或服务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订购及付款形式等)。

2.定价原则

(1)市场价

①购买产品的一方以公开采购的形式取得的价格,而该公开采购的过程必须有独立第三方参与竞投和公开采购的形式亦必须符合适用法律的要求;

②供应产品一方于日常业务过程中向独立第三方供应或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

(2)如无市场价,则为推定价格。推定价格按照生产或提供该产品的成本价加上适当利润构成。

3.结算方式

(1)市场惯例;

(2)如无市场惯例,则按照向独立第三方供应同类产品及提供同类生产服务的费用收取时间和费用收取方式确定。

4.有效条件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与廊坊东芝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内容:

1.基本内容

(1)公司和平高东芝(廊坊)同意依据本协议条款及条件向对方或其子公司销售或采购产品及服务,并促使下属企业依据本协议条款及条件向对方或其子公司采购或销售产品及服务。

(2)公司或平高东芝(廊坊)有权(但没有义务)依据本协议条款及条件要求对方及其子公司供应产品或服务,同样,产品或服务提供方也没有义务全部满足对方提出的要求。

(3)在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下,公司(或促使其下属企业)与平高东芝(廊坊)应分别就采购或销售产品或服务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订购及付款形式等)。

2.定价原则

(1)市场价

①购买产品的一方以公开采购的形式取得的价格,而该公开采购的过程必须有独立第三方参与竞投和公开采购的形式亦必须符合适用法律的要求;

②供应产品一方于日常业务过程中向独立第三方供应或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

(2)如无市场价,则为推定价格。推定价格按照生产或提供该产品的成本价加上适当利润构成。

3.结算方式

(1)市场惯例;

(2)如无市场惯例,则按照向独立第三方供应同类产品及提供同类生产服务的费用收取时间和费用收取方式确定。

4.有效条件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平高集团、平高东芝(廊坊)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行为,多年来,双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依照“自愿、平等、等价”的原则。交易程序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有利于公司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提高生产效率,持续稳定发展。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成卫、程利民、石丹、庞庆平、韩书谟、徐光辉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王天也、李涛、吴翊在董事会召开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在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公司生产的持续稳定开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价格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双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定价原则符合市场规则,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六、备查文件

1、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19-030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鉴于上述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需要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影响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需对原会计报表列报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鉴于上述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需要进行相应变更。

2、2019年4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该通知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报表列报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影响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单位:元

2018年6月30日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实施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股票代码: 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2019-031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郭豫襄先生的辞职函。因工作变动原因,郭豫襄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郭豫襄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该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郭豫襄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

2019 年 8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选举宋宏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一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及监事会向郭豫襄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1日

附件:个人简历

宋宏乐,男,1989 年出生,中共党员,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学士,辅修华中师范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历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会计、会计处处长、预算处处长、副主任。现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法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证券代码:600312 证券简称:平高电气 公告编号:2019-032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25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公司本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25日

至2019年9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9年8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达到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9月20日上午8: 30一11:30,下午15:00一17:00

5、登记地点: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 0375-3804064,传真:0375-3804464,联系人:铁金铭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