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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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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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填列,其中公司在计算本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时,按照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股进行计算。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1,195,554.24元,同比增长12.35%;营业成本1,407,385,360.46元,同比增长13.75%;毛利223,810,193.78元,毛利率13.72%,较去年同期下降1.06%。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注:按照要求,公司对上述数据同比变动达到30%以上的项目进行说明。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 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规定,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晓博
董事会批准报出日期:2019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5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9日以当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星期一)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19年8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2019年8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2019年8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总经理谢保万先生提名,聘请谢晓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8月 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附件:
谢晓龙先生,1991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毕业于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8年9月进入公司,曾就职于采购部,现任外贸部总经理、全资子公司香港龙威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谢晓龙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保军先生系父子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焦会芬女士系母子关系,与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总经理谢保万先生及副总经理谢进宝先生系叔侄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6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9日以当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星期一)11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海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19年8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8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95,688,484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95元。截至2016年9月2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币968,657,995.80元,扣除发行费用 16,645,688.48元,募集资金净额952,012,307.32元。
截止2016年9月2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验字[2016]4108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9年0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70,876,347.4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元;2016年9月20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9,600,244.29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1,276,103.11元(全部为募投项目支出)。截止2019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34,754,107.79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281,135,959.92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3,775,766.03元,银行理财产品收益49,842,381.84元),其中:银行存款264,754,107.79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7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该《管理细则》经本公司2015年8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细则》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道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6年9月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道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商业银行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根据2016年10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2016年11月24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根据2017年10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017年10月31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根据2018年10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2018年10月30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8,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 12个月)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截至2019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合计955,657,995.80元与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952,012,307.32元相差3,645,688.48元,原因是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的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相关费用3,645,688.48元。
注2:截止日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合计264,834,107.79元与确认的募集资金余额264,754,107.79元相差80,000.00元,原因是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包含尚未支付的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相关费用80,000.00元。
2、2019年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 300,000,000.00元,2019年度公司循环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65,000,000.00元购买了10笔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已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695,000,000.00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70,000,000.00元,已取得到期理财产品收益5,240,290.53元(含税);理财产品到期后,本公司已将该项用于理财的募集资金及取得的理财收益转到募集资金专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9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9年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执行财务报表列报格式。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6、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