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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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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9-107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房产处置公开挂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处置部分房产的公告》,为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将以评估值为依据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出售位于北京、上海、杭州、椒江四处的闲置房产。

公司于5月20日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联交所”)提交了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广富林路4855弄16号、17号厂房和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23号3号楼1901室、1902室房产挂牌申请,相关房产委托上海联交所通过挂牌方式转让,其中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广富林路4855弄16号厂房,挂牌自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7月2日止;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广富林路4855弄17号厂房和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23号3号楼1901室、1902室房产,挂牌自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7月3日止。截至2019年7月2日、7月3日,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的上述房产挂牌期满,公司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根据该项目挂牌方案,若挂牌期满后,未征集到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6个周期。

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部分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39号)、《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房产处置公开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79号)、《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房产处置公开挂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93号),已登载于2019年3月28日、6月10日、7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

截至2019年8月13日、8月14日,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的上述房产延长挂牌期期满,公司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于8月19日再次向上海联交所提交了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广富林路4855弄16号、17号厂房和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23号3号楼1901室、1902室房产的挂牌申请,挂牌自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9月18日止,若挂牌期满后,未征集到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6个周期。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房产可能存在摘牌不成功或仅成交部分的风险,公司将视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有关公司的信息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9-108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2月15日先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披露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20号)。

2018 年8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SCP200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4日披露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86号)。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发行了2019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8月20日全额到账,将用于偿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银行贷款。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本次发行后,公司剩余已注册的超短期融资券金额12亿元将择机发行。

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站(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9-109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刊登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2号),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告中议案四《关于对浙江海正甦力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之“(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的数据填写有误,现对该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原公告内容:

四、关于对浙江海正甦力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现更正为:

四、关于对浙江海正甦力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特向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与沟通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