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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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补充公告

2019-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9)055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现对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补充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光洋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海光洋基金”)。

一、富海光洋基金基本情况

(一)富海光洋基金简介

1、名称:深圳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GC739G

3、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西路车公庙工业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主楼2501

4、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成立时间:2019年2月1日

6、营业期限:2019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7、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陈玮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二)富海光洋基金合伙人情况

1、普通合伙人

名称: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海创业管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1863210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玮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西路天安数码时代大厦主楼 2501-1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2、有限合伙人

(1)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海投资管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38893712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玮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西路天安数码时代大厦主楼 2501-1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保险资产管理及其它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2)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帆新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45085889D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樊彬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范围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化工产品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沈林仙

身份证号:33052119***********

住址:浙江省桐庐县***********

(4)程上楠

身份证号:32040219***********

住址:江苏省常州市***********

(三)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有限合伙人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缴付出资款;

(2)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对合伙企业中的相关事务予以保密;

(4)不从事任何有损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5)合伙协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有限合伙人权利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4)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5)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6)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7)依法为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3、普通合伙人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缴付出资款;

(2)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企业财产;

(3)不得从事可能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投资活动;

(4)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5)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对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事务和投资组合等相关事务予以保密;

(7)合伙协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4、普通合伙人权利

(1)主持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执行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

(2)制定合伙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制度;

(3)依法召集、主持、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4)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获得执行合伙事务的报酬,并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5)合伙企业清算时,按其实缴出资额参与合伙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

(6)行使执行事务合伙人各项权利;

(7)合伙协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全体合伙人达成全体一致同意的书面决定,有限合伙人不能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亦不能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5、合伙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机制

(1)合伙企业设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负责合伙企业投资及相关业务的决策工作。投委会由3名委员组成,均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投委会的投资决策必须获得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方能通过;

(2)执行事务合伙人或符合条件的合伙人可根据相关程序召开合伙人会议,决定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

6、投资领域:专项用于收购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08)的控股股东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股权,从而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7、收益分配机制

(1)合伙企业取得项目投资的可分配现金收入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分配:①项目投资的可分配现金收入首先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直至全体合伙人均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②完成上述分配后,退出项目的现金收入的80%分配给全体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2)合伙企业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共同分担,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基金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未来一段时间内保持公司控制权稳定的措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富海光洋基金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富海创业管理(以下合称“收购人”)通过光洋控股合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9.61%股权,间接控制公司,同时,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在支付第三笔股权转让款4亿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收购人有权向上市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其提名的董事在董事会席位中过半数,且提名的1名非独立董事为董事长。

此外,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收购人不会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中所获得的股份,同时承诺继续保持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

三、公司发展规划

未来公司将紧紧围绕“自动化、轻量化、电动化、智能化、国际化”的五化发展战略,以汽车行业作为发展基础,加快产品、客户与市场的转型与升级。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配套合作,抓住汽车技术生态重构的机遇,建立核心零部件总成和关键技术壁垒;另一方面,公司将紧密关注工业4.0和智能机器人领域,积极推进两化融合,打造高科技智能制造工厂,加快机器人RV减速机单元轴承及高端工业轴承的开发与投入,尽快形成产业化,构建新的经济增长点。公司在强化市场运营管理、做好产品业务平台的同时,也将会利用好资本平台,推进市场与资本的双引擎驱动。积极关注互联共享、自动化、新能源(电动化)、轻量化、智能化产业领域,不断寻求适应国家产业政策和优化结构的并购标的,资源整合、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实现公司快速稳健的发展。

富海光洋基金收购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是基于对公司经营理念及发展战略的认同,以及看好公司及所处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并结合自身战略需要,拟通过公司平台有效整合相关资源,根据需要择机将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等战略新兴产业和新型商业模式的资产注入,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全面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成果。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9)056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的报告》,公司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于新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正在办理离职手续,不再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为更好地履行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职责,中泰证券决定指派尤墩周先生(尤墩周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于新华先生继续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期的工作事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庆刚先生和尤墩周先生,持续督导期至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附件:

尤墩周先生简历

尤墩周先生,保荐代表人,中泰证券上海投行部执行总经理,具有丰富的IPO、重组服务经验,具备极强的现场协调与沟通能力,曾主持或参与光大银行、海隆软件、上海电影等IPO项目,美年健康借壳上市、攀钢集团整体上市、华域汽车借壳上市等重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