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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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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19-048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1)概述

2019年是公司“七三”战略规划的收官之年。报告期内,公司坚定 “数字建筑平台服务商”发展战略,秉承“抢”(抢时间、抢机会)、“快”(快速行动、快速迭代)、“前”(深入业务前线)的年度经营指导思想,各项业务进展顺利:数字造价业务加快云转型进度,持续夯实产品价值,加速新业务孵化;数字施工业务进一步提升“数字建造”品牌影响力,明确“平台+组件”的产品架构,发布了数字项目管理(BIM+智慧工地)平台,实现“横通纵连”;创新业务顺利交付项目,已形成系列业务解决方案,正在提炼孵化产品;生态业务积极布局,对内助力业务发展,对外赋能生态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80亿元,同比增长28.72%;实现营业利润1.28亿元,同比下降19.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90亿元,同比下降39.13%。

需要关注的是,公司数字造价业务云转型的区域范围进一步扩大,商业模式由销售软件产品转为提供服务的SaaS模式,相关收入确认方式由一次性确认转变为按服务期间分期确认(相关费用仍为一次性列支)。报告期末,云转型相关预收款项(以下简称“云预收”)余额快速增至6.72亿元,因该款项属于已收取的云服务费中不能确认为当期收入的部分,导致当期表观收入增速未充分体现,表观利润同比出现显著下降。若将云预收的影响因素进行还原,则还原后的营业总收入(注:还原后的营业总收入=表观营业总收入+期末云预收-期初云预收)约为16.38亿元,同口径同比增长36.70%,还原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注:还原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表观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末云预收-期初云预收)*90%)约为3.22亿元,同口径同比增长23.46%。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增加在图形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领域以及创新业务、渠道建设方面的投入,加快新业务战略布局及新产品孵化,保持转型期间对成熟业务的资源投入,持续拓展成长业务,导致研发及销售费用增速较快。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数字建筑生态建设,提升行业影响力。与华为合作共同构建“建筑+AI”联合解决方案,为行业提供更全面更有价值的解决方案和增值服务;与中国一东盟信息港、北京建工集团等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开启建筑产业数字化转型新征程;与越南、菲律宾相关政府平台达成战略备忘录,数字建筑走向世界迈出坚实步伐;成功举办中国数字建筑年度峰会(2019),围绕“数字建筑·行启未来”主题,与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0多名嘉宾共同探讨和分享建筑产业数字化落地最佳实践;发布《数字建筑:建筑产业数字化转型白皮书》,将最新洞察、全面思考、丰富案例带给业界;发布《数字造价管理》,系统阐释工程造价行业数字化;发布《中国建筑业信息化发展报告:装配式建筑信息化应用与发展》,就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及未来进行深入探讨。

(2)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进展顺利,具体情况如下:

1)数字造价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数字造价业务执行年度经营方针到位,在推进SaaS转型的同时保持了较快增长,实现营业收入9.68亿元,同比增长28.31%;其中云收入3.71亿元,同比增长197%,占造价业务整体收入比例为38%。

2019年,造价业务SaaS转型进入深水区,10个收入体量较大的区域启动转型,转型区域由11个增加到21个。经过半年的努力,整体转型效果显著:

① 已转型市场健康发展,计价和算量产品用户综合转化率超过72%,当期续费率达到80%;新转型市场进度达到预期,计价产品用户综合转化率达31%,算量产品用户综合转化率达45%;

② 2019年上半年新签云合同金额为6.29亿元,同比增长151%;期末云预收为6.72亿元,较期初增长62%。

SaaS转型相关数据(单位:亿元):

在顺利推进SaaS转型同时,数字造价业务不断提升产品价值,加快新业务孵化,取得良好业绩:云算量发布钢混业务版本,成为国内首款能处理土建与钢构相连接的产品;云计价发布全国税改版本,行业计价的电力、公路、水利新版上市;2019年上半年,广材网付费会员数量超过12万,同比增长108%,月活量超过19万,同比增长48%;电子政务和甲方成本大数据等解决方案类新业务也实现快速增长。

2)数字施工业务板块

数字施工业务整合效应逐步显现,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90亿元,同比增长33.07%;新增企业客户716家,同比增长83%;新增项目4,870个,同比增长80%。

报告期内,数字施工业务秉持“数字建筑”理念,整合原BIM建造和智慧工地产品线相关产品,发布了数字项目管理(BIM+智慧工地)平台,该平台是“平台+组件”的项目级产品,融合公司BIM、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四大核心技术,为施工企业提供一站式的数字项目综合解决方案。数字项目管理(BIM+智慧工地)平台统一了平台入口,各模块产品间实现“可分、可合、可连接”,可更好满足处于数字化转型不同阶段的施工企业需求,大大提升了公司在施工数字化市场的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数字施工业务的企业级和岗位级产品线也取得良好进展。企业级产品价值获得更多客户认可,客户的覆盖率和应用率进一步提升;岗位级产品持续迭代和打磨,产品的规模化拓展正在推进过程中。

报告期内,数字施工业务持续加大市场拓展,提升“数字建造”品牌影响力。与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建筑学会等行业组织合作举办各类市场活动;与华为、大华等多家企业建立良好的生态合作关系;积极参与多地行业管理平台的搭建工作;积极参与质量管理标准、劳务管理标准等多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

3)创新业务板块

创新业务板块结合数字建筑理念,为公司在新空间、新客户、新模式方面进行业务探索和布局,已形成面向城市空间的规建管一体化和智慧水务,面向建筑空间的建设方一体化和数字运维,面向房屋空间的全装一体化等业务。报告期内,上述各类业务承接的项目持续交付,并陆续形成系列解决方案,标准化产品的提炼和孵化工作也在推进过程中。

报告期内,规建管一体化业务方面,成功上线青岛中央商务区一期项目、北京大兴临空经济区项目并支持滨海新城项目在数字中国峰会展区展示,构建CIM(城市信息模型)平台能力,并逐步提炼核心业务场景及产品;智慧水务业务取得突破,福州琴亭河项目作为第一个河道BIM运维项目已上线。

报告期内,建设方一体化业务方面,签约并实施绿城BIM设计协同平台及泰康城投设计协同项目,完善设计协同产品,提炼设计施工一体化产品;数字运维业务方面,为万达集团成功上线竣工数字化移交系统和慧云BIM打通系统,与国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进行数字运维与智慧物业的合作建设。

全装一体化业务方面,景瑞地产定制精装项目已在多个楼盘上线,鲁班精装产业小镇项目完成签约,项目价值持续落地。

4)生态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生态业务板块各项业务进展顺利,商业模式持续创新。

产业新金融业务良性发展,2019年上半年累计发放贷款6.84亿元,同比增长91.98%,无不良和逾期贷款;实现收入3,180.55万元,同比增长88.46%。报告期内,该业务结构调整成果明显,用于验证数据风控新模式的业务快速增长,报告期内服务企业42家,累计发放贷款81笔,贷款金额1.7亿元,实现收入363.66万元;数据风控模型价值逐步清晰,部分金融机构样板客户开始尝试利用数据风控模型开展业务。

报告期内,教育培训业务实训课程不断丰富升级,持续领跑全国建筑类院校实训课程市场。客户群实现稳定拓展,覆盖的施工专业增至300家,设备类专业增至40家;教学类新品课程孵化顺利,装配式AR图集产品、全过程造价课程等开发完成;直接面向学生的业务实现初步突破,学生用户新增近5万人,创新培训引流效应明显。

5)海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业务稳健增长,实现收入7,218万元,同比增长9.02%。

造价国际化业务方面,Cubicost产品重装再出发,在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中国香港四个国家和地区完成新产品发布,并成功举办主题为“数字建筑一一BIM成本管理新革命“的新产品发布会,总覆盖人数1800人;与越南住建部、菲律宾建筑管理局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备忘录,针对当地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展开深度合作。

施工国际化业务方面,MagiCAD产品线在全球的销售和拓展继续稳步推进,在北欧各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等主要市场区域的收入均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其中,新业务MagiCAD Cloud收入增长趋势良好。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4月,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批。按照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要求,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进行了调整,并按照政策变更的衔接要求未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新设1家子公司,即广西数字广联达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2)报告期内,子公司Glodon Technology Company S.a.r.l.(卢森堡)以对价375万美元收购了Shapespark(波兰)100%股权。

3)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上海标顶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72.12%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该合伙企业100%股权。该合伙企业持有控股子公司北京广联达平方科技有限公司33%股权。通过本次收购,北京广联达平方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刁志中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 广联达 公告编号: 2019-045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9:3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62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刁志中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刘谦先生因出差委托董事王爱华先生代为参会;公司监事会代表、董事会秘书、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审阅,会议采取现场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 广联达 公告编号: 2019-046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10:3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62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安景合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采取现场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等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 广联达 公告编号: 2019-047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4月,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一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2、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财政部印发的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2个项目;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2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增加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债权投资”、 “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

(2)利润表项目

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2、本次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系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依照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等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 广联达 公告编号: 2019-049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10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8年10月25日,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8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完成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实际向271人授予股票期权990万份,行权价格为27.22元/股;实际向84人授予限制性股票719万股,授予价格为13.61元/股。

二、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1、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126,551,9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所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期权数量。

2、调整方法

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P=P0-V=27.22-0.20=27.02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含税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综上,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7.22元/股调整为27.02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本次调整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7.22元/股调整为27.02元/股。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因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而对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对于此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宜,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