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9-075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公司经营取得成绩
2019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494.47万元,比上年同期29,271.49万元增长116.92%;其中:钢结构行业收入4,526.62万元,较上年同期12,276.63万元,下降63.13%,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7.13%;天然气、油品行业收入19,232.42万元,较上年同期16,041.16万元,增长19.89%,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0.29%;供热行业收入1,020.77万元,较上年同期953.70万元,增长7.03%,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61%;2019年1-6月大健康板块实现收入38,714.6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60.97%。报告期,公司净利润为4,709.21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03.39万元。
(二)加快辅助产业整合,加大医疗业务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聚力眼科医疗业务,加快整合辅助产业”的战略发展思路,逐步启动能源业务剥离,调控压缩钢结构业务规模,加大对医疗业务内部管理及外部扩展的投入。在现有9个大、中型城市12家医院业务规模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市医院为平台,逐步布局辐射区域内中、小型医院,方便区内患者更快更好的实现就医,同时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区域内的业务优势。产业并购基金及投资团队持续挖潜优质合作标的,为公司未来业务规模扩展及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完善激励体系,强化管理协作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股权激励计划,进一步延长完善激励体系,互惠共生,赋予员工主人翁身份,挖潜员工的内在动力,增强优秀人才对企业的附着力及认同感,持续巩固提高核心团队的协作能力及对企业的使命感。同时,进一步推进眼科业务并入集团后的全面融合,从财务培训、运营管理及企业文化多方面开展业务交流与团建活动,推动眼科业务对标上市公司管理体系的融合,强化管理协同。
(四)加强科研与学术交流,行业地位稳步攀升
报告期内,公司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公司主办的第三届全国眼科浦江论坛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同济眼底病论坛在上海举行,来自全国的300多名眼科专家围绕眼科新技术、新进展以及近视防控国策等眼科发展新方向展开充分研讨与交流。论坛的举办,旨在优化整合公立医院和社会医疗机构的办医资源,汇聚全国各地眼科专家及学界同仁的力量,促进我国眼科尤其是眼底病诊疗创新临床技术、先进科研成果的分享、互通,为我国专业眼科人才的培养、眼科发展水平的提高提供助力。
(五)不断完善医疗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医疗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国家、市、区各级医疗监管机构质量评定要求及规范,定期开展内部培训与考核评优。多管齐下管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持续开展医疗、护理、院感质量控制标准等培训;对医院质量管理开展不定期检查指导、查漏补缺;推广医疗服务质量控制成功经验;改革手术医生考核方式,进一步提高手术医生质量意识,防范医疗风险。
(五)坚持公益送光明,担负责任树典范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深怀感恩,回报社会。持续在喀什、克州积极推动乡镇气化工程,为当地贫困家庭提供就业培训,指导安排富余劳动力就业,助力公司所在地精准扶贫。新视界眼科全国236辆光明快车持续为全国各地送去公益普查,精准扶贫对口支援西藏日喀则人民医院,持续开展“光明援藏·天籁之行”、"集善扶贫健康行·三星爱之光项目,树立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新典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
此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 永 麟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9-072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星期三)在会议通知指定的地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7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文件,按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鉴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国家财政部政策要求而导致的调整,根据《深交所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独立董事单独发表意见,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19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9年8月2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9-073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7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星期三)在会议通知中指定的地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红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19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8年8月2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9-074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法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情况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项目调整情况
(1)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4)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 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5)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之后。
3、现金流量表项目调整情况
(1)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调整情况
(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文件,按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