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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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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版)

截至2018年末,永新吉顺总资产为1,177.93万元,净资产为97.93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0.0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除以上所述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企业。

四、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总人数为60,075人,其中,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股数为3,000万股,其中,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股票数量为3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总量的10.00%,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股票数量为2,7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总量的90.00%。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34.25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规模为3,000万股,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发行股票数量为30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1,809,390.0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0.0165801734%,网上发行数量为2,70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9,981,339.10万股,配号总数为199,626,782个,中签率为0.0270504786%,有效申购倍数为3,696.79倍。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合计92,337股,全部由东莞证券包销。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02,75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93,681.19万元。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8月2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9GZA10668”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

1、发行费用总额9,068.81万元(不含税),其中:承销及保荐费7,089.75万元;审计、验资及评估费483.02万元;律师费949.06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79.25万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67.74万元。

2、每股发行费用为3.02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数)

六、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及发行前股东转让股份资金净额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93,681.19万元。

2、本次发行无发行前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发行前股东转让股份资金净额为0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11.64元。(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为1.49元。(以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份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报告期内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在招股说明书中“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中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2019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和2019年半年度经营业绩预计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经营状况”中进行披露。其中,公司2019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XYZH/2019GZA10605”审阅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2019年8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并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本公司2019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且公司上市后不再另行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公司2019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

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请查阅本上市公告书附件,主要财务数据列示如下: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两个指标的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为两期数的差值。

二、公司2019年1-6月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公司2019年1-6月营业总收入为118,841.9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9.46%;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为12,775.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11%;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537.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75%,营业总收入、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快速增长,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快速增长,各主要电子商务平台快速发展,同时公司紧抓消费升级,实施多品类发展战略,以消费者为导向不断研发新产品,并不断开拓及完善销售渠道。

三、公司2019年1-9月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2019年1-9月营业总收入为162,569.44万元至172,286.67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23.35%至30.72%,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为16,260.52万元至17,035.07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上升36.33%至42.82%,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923.42万元至16,697.97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上升37.24%至43.92%。

上述业绩预测,只是公司初步预测。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初步预测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披露,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9年7月15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所处行业或者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产品结构、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未订立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公司资金未被关联人非经常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和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2019年8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阅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阅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议案。除此之外,本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十三)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

电话:0769-22119285

传真:0769-22119285

保荐代表人:杨娜、姚根发

项目协办人:何流闻

项目组成员:文斌、王辉、谭星、杨雄辉、张倩、萧廷锋、钱啸啸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已向深圳交易所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如下:

小熊电器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小熊电器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东莞证券同意担任小熊电器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推荐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发行人: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