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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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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9-5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上半年,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国际贸易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化肥行业也面临需求下降、全供应链库存减少、流通企业面临经营困难等问题。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秉承“创新兴企、循环发展、服务三农”的经营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创新发展”工作总基调,坚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加大测土配方肥、生物有机肥的技术研究和生产力度,不断在“精准施肥、控制施肥、促进化肥负增长”等方面创新突破。在全公司共同努力下,上半年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

(1)积极整合上游优势资源

1)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皖国土资函〔2015〕1910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马尾山硫铁矿申请边部及深部勘探的复函》,公司在宣城市宣州区马尾山硫铁矿采矿权深部及采矿权南部进行硫铁矿勘查,勘查面积增加至0.5175平方公里。报告期,公司马尾山硫铁矿收到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宣城市宣州区马尾山硫铁矿已完成了该矿的所有法定手续,具备了硫铁矿开采业务所必需的外部许可及内部条件,公司宣城市宣州区马尾山硫铁矿38 万吨/年采矿技改工程进入可正式投产出矿阶段。硫铁矿为公司主要原材料之一,该项目顺利投产后公司将减少硫铁矿的外部采购量,使公司3条硫铁矿制硫酸生产线年产80万吨的硫酸原料供应进一步得到保证,并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伴生矿锌、铅、铜、银的开采将逐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继续收购贵州路发股权,贵州路发系本公司最大的磷矿石供应商,目前拥有明泥湾4.5602平方公里的磷矿采矿权和永温8.38平方公里的磷矿勘探许可,该矿区属我国高品位优质磷矿富矿区。永温磷矿目前已经进入勘察阶段,矿石品位预计在30%以上。本次增持股权,一方面保证了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磷矿石的供应,另一方面对公司产业链向上游延伸、技术上合作交流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公司今后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大力发展生物有机肥

公司已与南京农业大学签订了《南京农业大学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元生物有机肥制造技术〉转让协议》,公司为了响应国家大力发展生物有机肥的相关政策,实现我国销售区域果菜茶有机肥全覆盖,优化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农产品的提质增效,完善公司产品机构,将充分利用各类作物秸秆、各类植物废弃物等生物有机质,采用与南京农业大学合作开发应用的“全元生物有机肥制造技术”,深入开展生物有机肥的研发、生产、推广与应用。由其指导公司自主生产功能菌和氨基酸,已经实现了氨基酸水溶肥在生产技术上的重大突破,形成可靠的技术支撑。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二〇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年产65万吨新型肥料和40万吨土壤调理剂项目,促进公司生物有机肥等新型肥料规模化发展。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复合微生物肥装置、生物有机肥装置、有机-无机复合肥装置、氨基酸水溶肥装置、功能菌制备装置、氨基酸制备装置、土壤调理剂装置,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

(3)加大“互联网+农业”领域布局

公司以中国农业大学-司尔特测土配方施肥研究基地数据中心为基础、新技术与新产品研发为支撑,依托互联网技术,针对农作物需肥规律与土壤性能,为农作物量身定制一套优质、高效、环保的测土配方肥料,并通过测、研、配、产、供、施一条龙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农业生产一体化解决方案,以精细化服务满足个性化需求。

公司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编号:CSAIII-00318IIIMS0047401),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证书的获得,标志着公司已基于《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GB/T 23001-207)的规定建立并实施了管理体系,该管理体系适用于:位于安徽省宁国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定制肥料的精准服务能力建设相关的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两化融合)管理活动。体现了公司已具备信息化环境下与定制肥料的精准服务相关的能力,体现了公司在信息化建设、运用与管理上的核心竞争力和优势,有利于公司围绕战略目标坚定不移推进生态配方肥、测土配方配、生物有机肥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充分挖掘公司资源配置,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4)稳步推进销售业务发展

公司着力实施立体式、多渠道、全覆盖的销售模式,实行测土配方肥“进村、入户、到田”的配送方式,为产品稳定销售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自2017年开始,公司开始进行大规模招商,同时在市场上不断开发新客户,差异化销售公司产品,稳步推进销售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取消了复合肥出口关税。公司也成立了国际贸易部,稳步推进公司磷酸一铵和复合肥的出口贸易业务发展,增加公司经营业绩。

(5)发展循环经济

公司一直把绿色发展、环保安全工作作为公司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公司采用国际较先进技术,对磷复肥、硫酸生产装置尾气烟囱进行“脱白”与除雾,使这两项尾气排放物含量低于国家排放标准。公司通过内引外联,深入开展技术创新,自主研发利用磷石膏生产土壤调理剂,用于改善盐碱地土地性状,并与以磷石膏为原料的建材和水泥缓凝剂生产企业合作生产纸面石膏板、墙砖及水泥缓凝剂等新型环保产品,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

(6)积极推进健康产业发展

截止公告日,公司健康产业基地大楼已建设完成,公司通过对鑫宏健康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实际出资方式暨继续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用于鑫宏健康公司在该大楼建设住检一体化的体检中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健康产业实施策略,有利于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7)报告期公司继续加强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高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公司规范、稳定和持续发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A、因执行新准则未对公司报表项造成重要影响。

B、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对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除上述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外,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无其他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金国清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9-48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国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内容详见2019年8月22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0,562.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07%;实现营业利润13,126.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80%;实现利润总额13,118.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72.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55%;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股。

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577,023.91万元,较期初增长18.02%;归属于上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70,078.79万元,较期初下降5.18%。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2019年8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内容详见2019年8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9-49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桂芳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9-50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自 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4)债务重组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及新的报表格式要 求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减少金融资产类别,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相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将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解释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修订套期会计的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 风险管理活动。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 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 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 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 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将应遵循其他准则的交易排除在非货币准则之外;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 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 确认;

(3)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首选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债务重组的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 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 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 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 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 额的披露。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 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 润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 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