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566 公司简称:九牧王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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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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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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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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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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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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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347.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3%;营业利润38,823.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79%;利润总额38,756.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0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83.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6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9,536.6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82%。
(一)“九牧王”品牌
报告期内,九牧王品牌主要围绕“商品变革、渠道升级、精耕零售、品牌重塑、组织激活”五大战略主题,开展经营活动。
商品变革:聚焦裤品类,完成裤文化梳理及全国传播,通过小黑裤系列全国推广,巩固“男裤专家”地位;优化商品运营流程,进一步推动全国商品统一管理,加快商品周转;建立完善研发中心数据库,对历年收集的版型、工艺、辅料、颜色等进行梳理、分类,并进行规范化的管理。
渠道升级:报告期内,对现有渠道政策进行梳理、完善,制定完成匹配现有渠道发展的政策、规划,支持渠道发展;加大空白市场的拓展力度,持续进行集成店、奥莱店及购物中心店的开设,渠道结构优化按规划良性发展;鼓励优秀加盟商进行跨区域经营,报告期内已完成若干个加盟商跨区经营,下半年将总结优秀加盟商的经验并在客户中进行学习传播。
精耕零售:完成“赋能终端”项目的课程研发,在全国从管理层到一线销售人员,自上而下进行学习、考核,极大地提升销售人员的各方面素质;探索新零售业务模式,完成微信小程序的上线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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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重塑:通过与苏宁足球达成战略合作、成功赞助戛纳电影节、明星穿戴街拍、娱乐节目赞助等体育与娱乐营销活动,借助国际化的传播平台和明星的流量带动,有效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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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裤专项推广项目” 中,通过自媒体视频平面推广对小黑裤进行多维度的演绎、通过“小黑裤挑战一字马世界纪录”热点事件传播、与时尚杂志合作,通过时尚媒体推广,打造时尚单品等系列活动,在提升品牌年轻化、时尚度的同时,有效提升了品牌的知名度。
组织激活: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小微变革项目,对第一、二批小微试点分公司进行复盘总结,同进启动第三、四批小微分公司的宣贯、推广。
(二)VIGANO品牌
VIGANO品牌为公司于2017年推出的高端男裤品牌,主要目标消费者为30-45岁有较高时尚感和着装品位的精英男士。VIGANO品牌源于意大利,公司将在保留品牌DNA的前提下,寻求符合国内消费者需求的产品风格。报告期内,VIGANO品牌拥有14家销售终端。
(三)ZIOZIA品牌
报告期内,ZIOZIA品牌主要聚焦于:1、组织优化:继续进行团队的优化及人员调整,以更扁平化的组织团队来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2、渠道运营:进行渠道结构的调整,积极拓展Shopping Mall、奥莱店等,丰富渠道结构。
(四)NASTY PALM品牌
NASTY PALM品牌定位于设计师潮牌,报告期内,主要聚焦于:1、持续优化商品结构,突出重点品类的性价比打造核心商品力,并通过精准的商品企划和精细化的商品运营加快商品周转;2、对终端店铺形象全新升级,积极调整渠道结构,购物中心和百货平衡发展,并布局线上电商业务和线下奥莱店,为品牌下一步的良性快速发展夯实基础。
(五)FUN品牌
在产品方面,FUN持续打造联名IP产品线,报告期内成功签订了Snoopy、Keith haring、7UP三个联名系列,并在2019年春夏产品中得到较好的反响;成立潮玩项目组,打造FUN品牌独特的竞争力;在商品管理方面,商品管理能力不断加强, 2019年春夏新品售磬率较上年同期增长明显;在供应链管理方面,统一面辅料管理,推动面辅料集中采购,制定《产前样管理规定》等制度,并根据制度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加快了翻单速度。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持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2、根据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的影响,详见公司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之“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