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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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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9-056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下午2:00在贵阳市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行政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含委托表决及通讯表决董事人数),其中公司独立董事丁健先生、杜守颖女士均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董事郑玉群先生因海外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叶湘武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叶湘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独立董事意见书》。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59)。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独立董事意见书》。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6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9-057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下午3:00在贵阳市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行政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唯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准则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59)。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结构性存款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充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9-058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要求在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执行以上四项“新金融工具准则”。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据此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会【2017】7号、财会【2017】8号、财会【2017】9号、财会【2017】14号文件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以上四项“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规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自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同时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中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 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相关信息,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要求,本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项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3)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4)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准则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书;

(三)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9-06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景峰医药”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额度内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结构性存款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实施主体可覆盖景峰医药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子公司。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结构性存款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结构性存款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结构性存款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且其预期收益高于同期人民币存款利率,能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

本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保证本金安全,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健投资理念,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当调整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

2、理财产品业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选择合作金融机构,针对相关市场信息变动及风险评估提出申请,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进行操作,并对相关业务进行核算与登记归档。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作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长报告。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结构性存款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均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额度内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结构性存款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结构性存款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充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

五、其他说明

鉴于银行理财产品时效性等特点,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进行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项目,在批准的期限和额度内的单笔理财事项将不再提交董事会等审议,本次一并审核授权。以上事宜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29,980万元,截止目前已经全部赎回。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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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9-061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叶湘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28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61,285,093股,发行价格14.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9,246,699.4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3,140,258.84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2月12日到位,且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431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2019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1,527,455.05元,具体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15年3月10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证券”)、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景峰制药”)与广发证券、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下称“景峰注射剂”)与广发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贵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景诚制药”)与广发证券、招商银行贵阳分行南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经2015年3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03,462,374.6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488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8年2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继续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经2015年4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子公司景峰制药、景峰注射剂及景诚制药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开具或背书转让支付)项目应付款,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流动资金账户。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项目资金为2,681,614.00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减少“玻璃酸钠注射液生产线技改及产能扩建项目”、“贵州景峰注射剂固体制剂技改项目”、“贵州景诚中药材提取车间技改项目”及“贵州景诚固体制剂车间技改项目”的投资金额,增加“上海景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研发中心”的投资金额,并新增“上海景峰生物药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决定将“景峰制药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延长,调整后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0年10月31日。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景峰注射剂大容量注射液生产线建设项目”、“景峰注射剂固体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景峰注射剂小容量注射液生产线建设项目”、“安泰药业固体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安泰药业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63,947,439.1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玻璃酸钠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景峰制药玻璃酸钠注射剂生产线技改及产能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13,063,246.0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生物药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生物药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27,894,563.9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均已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新增“上海景峰生物药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预算121,956,400.00元,本年度投入金额2,854,412.88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90,998,332.57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至 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9-06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药品再注册批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两份《药品再注册批件》,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二、药品再注册批件主要信息

1、药品通用名称:玻璃酸钠

剂型:原料药

药品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标准:WS1-(X-072)-2011Z

受理号:CYHZ1902278沪

批件号:2019R000117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159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2024年7月11日

药品有效期:24个月

药品生产企业: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新路50号

审批结论: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再注册。

2、药品通用名称:玻璃酸钠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规格:2.5ml:25mg

药品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X-058)-2006Z-2011

受理号:CYHZ1902279沪

批件号:2019R000118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643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2024年7月11日

药品有效期:24个月

药品生产企业: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新路50号

审批结论: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再注册。

三、药品的适应症

玻璃酸钠注射液主要用于变形性膝关节病和肩关节周围炎的辅助治疗。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两款药品再注册批件的获得确保了公司玻璃酸钠原料药、玻璃酸钠注射液的正常生产和销售,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由于药品的生产、销售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