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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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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38 公司简称:ST椰岛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酒类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酒业实现销售收入10,423.01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1、在战略管理方面:公司实施以重构、重组、整合为手段的变革措施,以达到公司管理决策效率化、责任清晰化,满足销售市场竞争化需求,上半年从“酒业机制改革、酒业瘦身运动、市场精益化营销导入”等三个方面进行全面改革,整体上实现酒业公司管理升级、效益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2、在品牌传播方面:以国内主流行业媒体为主,综合类媒体为辅构建媒体传播矩阵。根据公司新五年发展规划要求,2019年以“招商+动销”为传播方向,结合全年热点、重点活动密集报道放大声量,以行业自媒体为载体,进行“双微一抖”式传播。

3、在产品管理方面:围绕着“1+3+N”的产品策略,以椰岛海王酒150ml为中心开发出6支装礼盒。同时,进一步拉升鹿龟酒品牌价值开发出全新的鹿龟酒100ml以及商超双支礼盒系列产品。在健康白酒方面,海参酒开发出一款110ml口杯装,全新的设计、品质的提升及价格的优化,自上市以来市场需求量持续加大。

4、在活动招商方面:主要为参加成都春季糖酒会招商,上半年累计招商情况良好,同比去年实现较大增长。

5、在样板市场打造方面:建立椰岛海王酒150全国样板及重点市场,初步确定了四个市场作为公司海王酒样板市场,有效进行资源聚焦,在“小区域,高占有”策略指导下,快速实现样板及重点市场的渠道布局,夯实椰岛海王酒的渠道基础。

6、在市场推广方面:围绕市场推广进行消费者拉动,四个样板市场累计开展各类消费者促销活动2000余场。

8、在特渠拓展方面:坚持客户多元化需求发展方针,不断创新和突破。在定制开发业务上,公司全面开放定制开发业务,开展品牌定制孵化“5+工程”。

(二)饮料业务

报告期内,饮料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526.7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0.07%。

1、产品管理:

(1)主打产品:2019年公司主打1.25L瓶装和1L利乐包装,同时大力推广245ml铁罐装和椰岛小鲜,形成在5元、8元、15元的价格带占位。

(2)老产品升级:2019年上半年完成了所有老产品升级,其中包括老产品品质工艺升级、文字图案升级、标签印刷工艺及利乐瓶盖升级等。

(3)定制产品:针对特殊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开发并上市了三款245ml铁罐装的定制产品。

(4)新品类开发:为满足不同消费群体需求,拓宽公司销售渠道,公司2019年下半年拟考虑在食品饮料大品类的范围下,开发更多体现海南本土特色优质的绿色有机健康食品、饮料新品。

2、品牌推广:

(1)海报宣传:引用节庆、话题、时节性热点联合产品进行海报设计,利用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渠道进行软文植入宣传,引起消费者情感共鸣,同时加深消费者对于产品外观的视觉印象。

(2)建立产品数据库,以月度为单位采集数据录入,规范数据体系。

(3)完善市场、渠道定义,分类产品梳理渠道,重新规划年度销售节奏。

(4)以大区为单位,根据单个销区不同特点开展产品宣传和陈列等重点基础工作,逐步培育产品销售重点渠道。

3、招商活动:

(1)3月参加成都春季糖酒会,招商50家,实现首单回款共462万元。

(2)在原有已发开发客户基础上,不断开发空白区域的市场,引入优质客户,共同精耕市场,为老产品基础存量和新产品导入市场夯实基础。

4、渠道拓展:

坚持客户多元化需求发展方针,不断创新和突破。在定制开发业务上,公司全面开放定制开发业务,开展品牌定制孵化“5+工程”。

5、营销活动:

(1)通过品牌推介及订货会的形式,组织经销商及其下游核心客户联谊,形成厂商联动、厂商联盟,以此扩大品牌影响力,提升产品销量;

(2)打造样板市场:在湖南、福建、广东打造一批样板市场,形成板块联动效应,进而影响周边市场,逐步扩大销售规模。

(三)贸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原材料需求开展以大宗农产品为主的国际、国内贸易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4,623.15万元,同比增长80.26%。2019年公司持续优化产业布局,结合酒业、饮料原材料采购需求开展贸易业务,通过相关贸易业务的探索、积累,整合产业资源,为公司产业链上下游提供增值服务,为公司创造利润来源。

(四)新业务布局

结合海南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港的政策背景,深入研究仓储物流、竞技、彩票等业务运营发展模式,通过稳固基础产业,探索新产业、新动能,谋求新的发展机遇。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2017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各项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文件,公司根据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9 年中期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本准则于2019年6月10日实施。公司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本准则于2019年6月17日实施。公司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ST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9-070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15日向全体董事、监事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彪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72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股票简称:ST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9-071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8月15日向全体监事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亚平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监事均已审阅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72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股票简称:ST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9-072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椰岛”)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椰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5月9日修订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修订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要求,公司根据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1、新报表格式

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作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按照该文件规定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对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 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末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元

(2)利润表变动:将“减:信用减值损失”及“减: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变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及“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并将项目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之后。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比较财务报表2018年1-6月合并报表和母公司利润表影响如下: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变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变动:增加“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本准则于2019年6月10日实施。公司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本准则于2019年6月17日实施。公司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依照调整后的会计政策所披露的会计信息更为科学合理,有利于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修订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调整后的会计政策所披露的会计信息更为科学合理,有利于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股票简称:ST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9-073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酒制造》的 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半年度酒类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酒类产品的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酒类销售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酒类销售区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酒类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