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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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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57 公司简称:大元泵业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全球主要经济体增长动能减弱迹象明显,新兴经济体内部产业结构重塑、分化加剧,国际主要研究机构认为本轮经济增长周期将触顶并步入拐点的概率加大。面向更趋复杂的外部形势和环境,公司坚定不移地推动产品和技术升级,主动引领本行业内供给侧改革,企业经营从不确定性中寻找确定性,矢志不断提升公司业务发展的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5.08亿元,同比减少6.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31.81万元,同比减少14.99%。其中,公司二季度单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环比显著收窄。

屏蔽泵业务收入来源发生结构性变化,多市场平衡战略的实施使企业未来发展韧性及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报告期内,国内“煤改气”市场对应的相关产品(壁挂炉泵)实现收入同比有大幅度回落并对公司的当期业绩产生明显影响,但预期随着国内下游壁挂炉市场发展逐渐步入常态化阶段,未来因该市场而产生的业绩波动将边际减弱;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动工业用屏蔽泵在全球市场的品牌推广和致力于推动产业链深度合作,上半年该大类产品实现营业收入5,311.58万元,同比增长74.40%;与此同时,公司还加强了在部分前沿市场的技术和产品储备,如公司在报告期内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上海捷氢科技有限公司建立了产业链合作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新沪进行氢能源动力总成液冷泵的相关开发工作(目前处于产品验证阶段)。

民用水泵业务板块受益于品质和品牌双提升战略实施所带来的正向影响,以技术和产品升级不断创造市场新需求,主动引领本行业供给侧改革及发展模式转向,实现了健康、有质量地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为国内品牌水泵领先提供商的市场定位,一是以市场及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不断改善基础研发薄弱环节,使产品开发效率得到有效提升;二是以精益制造为基础,着力打造产品品质系统提升工程,产品稳定性、客户满意度等内部管理改进指标均创下较高水平;三是在市场开拓方面,进一步加强了面向海外特别是针对一带一路国家的市场营销力度,报告期民用水泵面向海外市场的产品销售额(含直接销售与间接销售)同比增长27%。整体来看,民用水泵业务板块管理者效率得到持续改进与提升,截止报告期末,已连续5个季度录得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同期对比的正增长,其中在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同比增长26.77%。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财务报告中会计政策的变化(第十节.五.44)。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19-043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元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45)。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19-044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二)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元再主持;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监事会审议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四)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议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19-045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等有关规定,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948号《关于核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格22.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70,8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9,094,100.0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725,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7月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6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是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7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515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沪”)进行增资,合肥新沪所获增资款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年产72万台屏蔽泵扩能项目”和“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合肥新沪在中国光大银行合肥滨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新汇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合肥新沪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新汇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所有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59,728,414.68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80号《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新沪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其中合肥新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进行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后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肥新沪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为1.5亿元,其中合肥新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上述管理额度包括截止2019年3月28日公司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均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13,000万元,其中,合肥新沪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4,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注]:因各分项四舍五入致合计数小数尾数与实际数存在差异。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专户存储,继续投入相关募集资金项目。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年产120万台农用水泵技术改造项目”和“年产72万台屏蔽泵扩能项目”两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8年12月延期至2019年12月;“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8年9月延期至2019年12月。除此以外,募投项目无其他事项发生变化。

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此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19-046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国家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国家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通知和修订会计准则的规定要求,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适用和执行。除此之外,公司本次未变更其他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修订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 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报告期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影响。

(三)债务重组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 2019 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报告期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