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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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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90 公司简称:泰豪科技

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一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坚持“内生外延、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对内加大了“清收减库”、“降本增效”工作力度,对外继续围绕公司主业尤其是军工装备产业,积极寻找并购与投资机会,整体业务保持稳健发展。

军工装备产业方面,继续围绕装备信息化、军用新能源相关领域组织技术及产品研发, “无人作战平台动力源”、“特殊环境下应急电源系统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等重点研发项目均按计划取得良好进展。车载通信指挥系统、舰载作战辅助系统、军用电站业务凭借技术及型号系列优势,产品订单恢复快速增长,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98%。智能电力产业方面,在巩固电力信息化系统及智能应急电源业务行业领先地位的同时,继续加大对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的研发及应用投入,布局综合能源服务平台与综合管理平台。并着眼能源物联网建设,布局电力交易市场,推出了基于物联网技术及数据分析的综合能源设计、能效监测、设备运维运营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2,865万元,同比增长5.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728万元,同比增长23.62%。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 2019 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变更财务报表的格式。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作出如下调整:将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分类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报的项目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50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以电话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9年8月9日起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黄代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暨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中规定的相关解锁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第一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公司的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等相关财务指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51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9年8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自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暨上市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解锁资格的情况进行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20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确认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存在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也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况,并认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该等人员作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是合法、有效的,且该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2017年度绩效考核中全部合格,同意公司为20名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9-052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999,967股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9年8月29日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8月23日,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7)。

2、2017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8)。

3、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4)。

4、2017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01)。

5、2017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向首次被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05)、《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向首次被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09)。

6、2017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向首次被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06)。

7、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8日,公司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8月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被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4)。本次董事会确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授予日为2018年8月20日,授予激励对象20人,授予数量2,499,918股,授予价格为:5.14元/股。

9、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被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5)。

10、2018年10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3)。

11、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暨上市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第一次解锁的解锁条件,决定对公司20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办理第一次解锁,本次共解锁限制性股票999,967股,该部分股票将于2019年8月29日上市流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暨上市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该等人员作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且该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2017年度绩效考核中全部合格,同意公司为20名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次解锁手续。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锁定期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安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解锁,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根据上述安排,公司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董事会将根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并办理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说明

《激励计划》及《考核办法》中规定的相关解除限售期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表:

综上所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对象及解锁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0人,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99,967股,占被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2%。具体如下: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19年8月29日

(二)本次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999,967股

(三)本次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存在董事和高管持有的情况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如下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泰豪科技已就本次解锁履行截至目前应履行的相关程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锁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书面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53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等相关财务指标。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3、债务重组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八条之规定,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发生变更的,应当对上期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资产负债表项目期初数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号一债务重组》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54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袁伟峰女士的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整,袁伟峰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袁伟峰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袁伟峰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对袁伟峰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