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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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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4

债券代码:128038 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以“瘦身健体,降本增效,创新发展”年度经营策略为指导方针,努力工作,励精图治,克服重重困难,在中美贸易战及全球经济环境动荡不安的大背景下,实现了经营业绩的逆势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上下将“聚焦主业,做精做强,全面提升增长质量”的经营思想落实到每一项经营活动中,在保持适度增长速度的基础上,致力于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的提升,全面改善财务指标,取得了如下成果:

(1)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双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78,594,253.90元,同比增长6.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286,025.50元,同比增长32.76%。

(2)现金流大幅改善

通过调整结算政策、应收款清收、资产处置变现等综合性措施,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大幅改善,在保障公司业务运营正常资金周转的同时,大幅降低了经营风险。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6亿元,较上年同期的-5.90亿元大福提升178.9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22.71亿元,资金储备充足。

(3)资产负债率和财务费用明显降低

报告期内,累计11,583,615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公司偿还银行贷款24.12亿元。随着可转债加速转股及银行借款余额的降低,公司资本金进一步增加,资产负债率由上年末的50.79%降为本报告期末的41.87%,财务费用由上年同期的9,337万元降为本报告期4,069万元,降幅达56.42%。

(4)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本报告期,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EBITDA利息保障倍数等指标均进一步改善,公司的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内,通过调整经营思路,机械制造和数字营销两大业务板块内各经营主体的活力被进一步激发,取得了较好的业绩水平。

民用泵业务,通过生产系统的智能化改造、技术提升和工艺改进、富有成效的市场开拓和自主品牌推广、国际化的持续推进,同时受益于汇率变动和原材料价格下降,本报告期经营效益大幅提升,其中,民用泵子公司利欧浙泵实现净利润11,758.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6.25%;民用泵业务毛利率达28.91%,较上年同期增加8.78个百分点。

工业泵业务,得益于持续多年的技术积累、工艺改进、新产品研发以及在内部管理提升、市场拓展方面的持续投入,报告期内业绩水平显著提升,有望摆脱多年连续亏损的窘境,工业泵业务板块在2019年度有望实现整体扭亏为盈。报告期内,工业泵子公司大连华能实现净利润192.87万元(去年同期亏损261.72万元),实现了扭亏为盈;湖南利欧(合并报表,含其子公司无锡锡泵)亏损339.17万元(去年同期亏损1,188.56万元),亏损幅度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

数字营销业务,面对国内实体经济增长乏力的状况,在报告期内主动调整了业务策略,重点是控制增长速度,提高增长质量,通过客户结构调整、结算政策调整、应收款清收等综合性措施,现金流状况显著改善。报告期内,数字营销板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4亿元,较上年同期的-6.12亿元增长了121.90%;报告期末,数字营销板块应收账款余额为38.74亿元,较上年同期期末的48.74亿元下降了10亿元。值得一提的是,尽管行业整体仍处于恢复期,但部分业务指标已出现积极变化,如,报告期内公司数字营销服务(创意业务)的毛利率已恢复至44.13%,较上年同期增长了9.56个百分点。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①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②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

本报告期,投资设立EDGEMAWATER HTT III LLC、温岭利欧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福建平潭利恒投资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减少:

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上海闯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销。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相荣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7

债券代码:128038 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有关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0日(周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等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北路806号青商大厦27楼公司会议室

7、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9月4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等。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19年9月9日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9月6日-2019年9月9日(工作日9:30一11:30、13:30一15: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900号东方国际元中大厦13楼利欧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五、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周利明、宋且未

联系电话:021-60158601

传 真:021-60158602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900号东方国际元中大山13楼

邮 编:200062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通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1 投票简称:利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未设置总提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9月10日召开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日期: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1

债券代码:128038 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19年8月2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93)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6)。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97)。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2

债券代码:128038 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上午在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第三街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仁勇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与会监事认为,该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与会监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3

债券代码:128038 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55号”文核准,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公开发行了21,975,475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219,754.75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 157号”文同意,公司219,754.75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8年4月1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欧转债”,债券代码“128038”。

截止2019年7月31日,“利欧转债”因转股减少2,016,664,000元,转股数量为20,166,640张,剩余可转债余额为180,883,500元。

根据上述转股情况,公司总股本将由5,478,777,303股变更为6,651,123,476股,注册资本将由5,478,777,303元变更为6,651,123,476元。公司需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作以下修改: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5

债券代码:128038 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旭波先生递交的请求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书面辞职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旭波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张旭波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张旭波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对其任职董事会秘书十多年来表现的职业风范、敬业精神表示敬意。

根据公司安排,周利明先生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利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宋且未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利明先生、宋且未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周利明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附件:

周利明先生简历

周利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3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专员、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2010年9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周利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宋且未女士简历

宋且未,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年7月在公司入职担任投资经理职务,2018年初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宋且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6

债券代码:128038 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1、变更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新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新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利润表:

(1)“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增加“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二)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的要求,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要求,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