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8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9-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9-47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颜广彤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占本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9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关于续聘二〇一九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于公司2019年新增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包含旗下17家子公司),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平均报酬水平,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118万元人民币,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45万元人民币,上述费用不含开展正常审计业务发生的住宿费、差旅费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延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内江鹏翔1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为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有效期,有效期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方案届满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张洪皓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本次交易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决议,依法办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具体事宜。为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全部事宜,延长授权有效期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授权有效期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其余授权内容不变。

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张洪皓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六、审议《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9月10日(星期二)14:30在成都华敏君豪酒店(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228号)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50号)。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9-48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星期四)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琨女士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延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内江鹏翔1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为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公司监事会同意延长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有效期,有效期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方案届满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联监事冯琨女士、夏勇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9-49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6日分别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作为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在编制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将结合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和列报。

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将根据财会【2019】8号文件进行调整。对公司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将根据财会【2019】9号文件进行调整。公司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且公司将在编制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适用。

3、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6日分别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4)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列示了可比会计期间未调整的比较数据;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1、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9-50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22日,本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2019年9月1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及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9:30-11:30,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9日15:00至2019年9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华敏君豪酒店(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22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续聘二〇一九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延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及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9月9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晖中街56号曙光国际大厦1栋20层2028号;

4、登记时提供资料: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吉杰、张珺、杨可塑

(2)电话:028-67691568

(3)传真:028-67691570

(4)电子邮箱:hwgf0757@163.com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57,投票简称:浩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召开的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提案按照以下列示行使表决权。

备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每一提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对总议案进行表决,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