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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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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9062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921,573,49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 注释

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6号),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东能源)发行154,161,602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约10.35亿元。2019年5月17日,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已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该事项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对2018年度及2018年半年度相关数据进行了调整。

4、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6、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7、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实现营业总收入953,340.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41%;实现营业利润168,327.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8.09%;实现利润总额166,783.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38%。利润总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煤炭综合售价同比增加及本年新增太阳能、风力发电收入所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7,476.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75%;基本每股收益0.8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67%;资产总额3,379,209.41万元,比年初增加5.98%;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1,498,462.00万元,比年初增加1.33%。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有发生变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具体说明如下: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不重溯2018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前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纳入的合并范围,并调整了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刘明胜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9060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12名,12名董事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62号)及巨潮资讯网站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公司独立董事对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董事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公司独立董事对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董事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和《公司章程》。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上半年共实现净利润723,186,175.6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目前公司累计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本报告期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以前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余额6,217,813,013.83元,2019年6月30日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940,999,189.53元。公司拟以总股本1,921,573,493.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68,629,397.20元。

公司拟定的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上述现金分红方案。不送红股、不转增股份。

表决结果: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拟订的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红比例明确,相关的决策程序完备,分红方案合法合规。本次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达到100%。股东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箱等方式与公司就分红方案进行沟通,公司将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增补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补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刘明胜、刘建平、曹焰、周博潇、吴连成、何宏伟、谷清海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与会的5名非关联董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9066)。

表决结果: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2019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和《公司章程》《关于增补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9061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7名,7名监事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监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增补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2019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9063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了2019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就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进行报表格式调整。

(2)目前房地产市场较公开透明,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具备将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条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进行自主变更,将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由“成本法”调整为“公允价值计量”。

二、变更事项、原因及日期

(一)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调整

1. 变更原因: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

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2019年度中期报以后期间。

3.变更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

4.变更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会计政策变更调整项目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4)将利润表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6)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二)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调整

1.变更原因: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市场,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更能客观的反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增强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变更日期:2019年1月1日。

2.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变化

变更前: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为“成本法”。

变更后: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为“公允价值计量”。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按财会[2019]6号的要求进行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二)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调整

按照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由“成本法”调整为“公允价值计量”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应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预计对2019年期初财务报告的影响:2018年末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1417万元,预计2018年末房产公允价值1877万元,增加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约460万元,增加投资性房地产期初账面价值约460万元。

原“成本法”下需按月计提折旧和摊销,“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不再计提折旧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对2019年期末财务报告及当期损益的影响:增加2019年投资性房地产期末账面价值约1710万元,2019年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约167万元,减少投资性房地产折旧额约163万元,减少利润总额约4万元。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会计政策,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变更事项。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六、备查文件

2019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9064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了2019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为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管理和行业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发电及供热设备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二、变更事项、原因及日期

1变更原因:从资产状态看,公司发电及供热设备质量及运行维护水平稳步提高,寿命较以往有一定程度的提升,合理调整折旧年限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行业来看,公司发电及供热设备折旧年限与其他发电集团相比趋于保守,适当延长折旧年限将有利于行业对标。

变更日期:2019年9月1日

2.变更前后确认标准

变更前:公司发电及供热设备变更前折旧年限是12年至20年区间内选择。

变更后:公司发电及供热设备变更后折旧年限统一为20年。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公司火电、风电、太阳能的发电供热设备折旧年限由12-20年调整为20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经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变更事项。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六、备查文件

2019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9065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审议情况:公司2019年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刘明胜、刘建平、曹焰、周博潇、吴连成、何宏伟、谷清海先生对该事项表决进行了回避。

此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议案中交易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本次预计增补2019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注: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6号)向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其持有的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根据公司日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增补部分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拟发生的关联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控制企业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

1.国家电投集团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隶属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司负责人:总经理丁江涛,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宝矿大厦32层。主营业务:销售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化工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电投集团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度资产总额 447,594 万元,负债 321,560 万元,利润总额 21,006 万元,净利润 20,738 万元;2019年7月末资产总额 626,990 万元,负债 493,423 万元,利润总额 -844 万元,净利润 -1812 万元。

2.国家电投集团东北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东北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隶属国家电投集团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张永锋,住所: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68-5号C1幢1单元19层9号。主营业务:铝锭及相关大宗原辅材料贸易。国家电投集团东北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度资产总额30355万元,负债25698 万元,利润总额1109万元,净利润1109万元;2019年7月末资产总额35028 万元,负债29914万元,利润总额457万元,净利润 457万元。

3. 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2%的股权比例。法定代表人:姚沛明。公司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科幻路9号104-110。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承接环境保护工程总承包及常规燃煤锅炉、火电机组烟气脱硫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工业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经营管理以及工程项目的总承包;承接电站环保工程施工设计,设备成套、检修、维护等专项和专业技术服务;代理总公司技术转让给本公司受权范围之内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代理总公司进行电力、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石膏、石灰石、炉灰、粉煤灰、循环水药剂销售。2018年度资产总额8,840.74万元,负债2,836.76万元,所有者权益6,003.98万元,利润总额3.96万元,净利润-2.52万元;2019年7月末资产总额 8702万元,负债 2696 万元,利润总额 48 万元,净利润 8万元。

4.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法定代表人:徐潜。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6号院3号楼。注册资本:22565万元。主营业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专业承包;技术检测;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测绘;工程监理;销售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压力容器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电力规划、技术服务;对外工程技术合作;工程设备、材料的进出口业务。2018年度资产总额244,673.22万元,负债128,943.01万元,所有者权益115,730.21万元,利润总额2,136.64万元,净利润1,845.36万元;2019年7月末资产总额240,414.73万元,负债124,903.74万元,所有者权益115,510.99万元,利润总额-329.97万元,净利润-216.16万元。

5. 通辽市电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市通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59.46%股份。法定代表人:赵树材。住所: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厂街。注册资本:3,700万元。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防水防腐保温材料的生产与施工,钢结构件的生产与施工,锅炉安装、压力管道安装与施工,建筑机械制造安装修理,公路维护,铁路维护,电机修理,预制构件,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经销漂珠、干灰、粉煤灰、水泥缓凝剂、脱硫石膏球、建筑石膏粉、石膏墙板、石膏砌块、防火板、纸面石膏板;保温材料、各类阀门管件、钢管型材、劳保用品、五金电料、土产日杂、电线电缆;装卸搬运,国家计划外热 力加工、销售,保洁服务,房屋、场地租赁。2018年度资产总额21,006.66万元,负债18,929.33万元,所有者权益2,077.33万元,利润总额-3.34万元,净利润-3.34万元;2019年7月末资产总额1,081.04万元,负债893.60万元,利润总额-200.55万元,净利润-200.55万元。

6. 国家电投集团电站运营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电站运营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为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由国家电投和国家核电分别持股60%和40%。法定代表人:李璟涛。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业务:核电、火电、水电、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院内B座5-7层。2018年度资产总额9,121.9万元,负债5,611.06万元,所有者权益3,510.84万元,利润总额862.92万元,净利润643.6万元;2019年3月末资产总额8,473.95万元,负债5,004万元,所有者权益3,469.95万元,利润总额-33.55万元,净利润-40.89万元。2019年7月末资产总额7,676.10万元,负债4,756.11万元,所有者权益2,919.99万元,利润总额-693.14万元,净利润-590.85万元。

7. 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雷鸣。注册地址:上海市田林路888弄7号,注册资本:55,448.56万元。经营范围: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咨询等。2018年度资产总额1,111,985.88万元,负债1,052,113.02万元,所有者权益59,872.86万元,利润总额20,913.38万元,净利润17,897.25万元;2019年7月末资产总额 1,173,602.61万元,负债1,070,750.25万元,利润总额7,592.98万元,净利润7,116.94万元。

8. 国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65%股权。法定代表人王志坚。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299号鑫盛大厦1号楼17层。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电子设备、仪器仪表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工业自动化系统装置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及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书经营);计算机及电子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2018年度资产总额14,215.42万元,负债7,160.02万元,所有者权益7,055.40万元,利润总额696.72万元,净利润640.79万元;2019年7月末资产总额10,945.83万元,负债4,014.89万元,所有者权益6,930.94万元,利润总额-120.41万元,净利润-124.46万元。

9.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持有94.13%的股份。法定代表人:唐小健,住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96号。注册资本:25,000万元。主营业务:承接环境保护工程总承包及常规燃煤锅炉、火电机组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城市污水处理、垃圾治理项目的投资、经营管理、以及工程项目的总承包,核工业行业(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三废处理处置工程)专业以及,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电力、环保新产品的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节能技术的研发、产品的生产销售;销售电子产品;从事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电子工程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在许可核定的期限范围内经营,未取得许可或超过许可核定范围和期限的不得经营。2018年度资产总额290,349.61万元,负债194,983.72万元,所有者权益95,365.9万元,利润总额5,477.66万元,净利润4,818.67万元;2019年7月末资产总额294,203.34 万元,负债198,400.16万元,利润总额 1,046.29 万元,净利润 422.35万元。

10.中电投先融(天津)风险管理有限公司。隶属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赵文浩,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17层 5-6单元。主营业务:风险管理服务(期货公司设立的子公司开展的试点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水泥制品、橡胶制品、玻璃制品、冶金材料、金属制品、建筑材料、初级农产品、有色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除外)、饲料、煤炭、钢材、饲料添加剂、矿产品(需经审批的除外)、金银首饰、汽车及配件、针纺织品、塑料制品、纸制品、木材、焦炭批发兼零售,食品销售(凭许可证经营)。中电投先融(天津)风险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度资产总额 99,161.77万元,负债62,002.06万元,利润总额3,056.56万元,净利润2,272.48万元;2019年7月末资产总额230,948.43 万元,负债194,117.86万元,利润总额 1,900.07 万元,净利润1,370.94万元。

11.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青鑫炭素有限公司。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青鑫炭素有限公司隶属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刘建平 ,住所: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长滩路 ,主管业务:炭素制品生产销售出口,相关原材料销售、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废旧塑料回收、加工、销售。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青鑫炭素有限公司2018年度资产总额 48,174万元,负债 37,722万元,利润总额3,007万元,净利润6,422万元;2019年7月末资产总额46,849万元,负债34,194万元,利润总额2,064,万元,净利润2,064,万元。

12.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鞠贵文。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里北街15号。注册资本:23339.413964万元。主营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水电、火电、输变电工程所需设备、各种电力设备及其配件的组织生产、供应、销售;接受委托承包电力建设成套设备项目;电力成套设备的监理、监造;其它有关工程成套设备的供应;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工程招标代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下的国际招标采购业务、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及货物和服务类招标代理业务;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运输管理;电力成套设备的展销;技术开发;会议服务;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销售办公用品、办公机械及耗材、办公家具、家用电器、食品、服装、鞋帽、日用品。2018年度资产总额356,195.99万元,负债176,174.95万元,所有者权益180,021.04万元,利润总额27,796.52万元,净利润19,277.95万元;2019年7月末资产总额434,997.84万元,负债215,137.18万元,利润总额 23,553.3 万元,净利润 16,560.26 万元。

13.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法定代表人:严宏强。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1115号,注册资本:10,468万元。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发电设备行业科技开发,技术创新,中小电站及热能工程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承包,经营电站自动控制系统、热能机械产品及电站相关机电产品,发电设备及环保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非工程建设类对外承包工程(凭许可资质经营),发电设备监理与检测,期刊出版,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各类广告,民用核安全设备与材料鉴定检测,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2018年度资产总额167,742.32万元,负债109,926.39万元,所有者权益57,815.93万元,利润总额430.77万元,净利润-38.04万元;2019年7月末资产总额159,485.75万元,负债103,946.26万元,利润总额-3,637.71万元,净利润-3,656.89万元。

14.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鞠贵文。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2号1层东厅。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销售电能设备;电力及相关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招投标代理;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2018年度资产总额387,642.29万元,负债387,542.29万元,所有者权益100万元,利润总额12,489.79万元,净利润12,489.79万元;2019年7月末资产总额 365,108 万元,负债 365,008 万元,利润总额 7,531 万元,净利润 7,531 万元。

15.国核工程有限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法定代表人:孙文科。住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29号。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主营业务:工程管理服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核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电力专业建设工程设计等。2018年度资产总额1,025,375.69万元,负债918,478.47万元,所有者权益106,897.22万元,利润总额2,913.52万元,净利润2,879.89万元;;2019年7月末资产总额816,879万元,负债682,736万元,利润总额856万元,净利润377万元。

16.通辽发电总厂有限责任公司电力检修工程分公司。通辽发电总厂有限责任公司电力检修工程分公司隶属通辽发电总厂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负责人:赵树材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电厂街 。主营业务:电力热力设备检修服务 。通辽发电总厂有限责任公司电力检修工程分公司2018年度资产总额2,766.55万元,负债1,563.53万元,利润总额-1,715.05万元,净利润-1,715.05万元;2019年7月末资产总额2,046.45万元,负债1,898.65万元,利润总额-1,055.23万元,净利润-1,055.23万元。

17.通辽发电总厂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投控制的元通发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法定代表人:赵树材。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电厂街。注册资本:40,000.00万元。主营业务:销售电力、热力。2018年度资产总额193,206.79万元,负债166,741.13万元,所有者权益26,465.66万元,利润总额-15,277.35万元,净利润-15,350.22万元;2019年7月末资产总额185,268.98 万元,负债171,489.26万元,利润总额 -12,685.94万元,净利润 -12,685.94万元。

(二)与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东能源”)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

1.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明胜。注册资本:33亿元。注册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西段2080号。主要经营业务:煤炭、电力、铝业、铁路、煤化工、水库开发、投资等,直接持有公司59.22%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8年度资产总额4,717,132.92万元,负债2,817,547.23万元,所有者权益1,899,585.69万元,利润总额293,475.87万元,净利润233,283.86万元;2019年8月末资产总额5,036,865.80万元,负债2,864,818.47万元,所有者权益2,172,047.32万元,利润总额196,645.90万元,净利润158,712.23万元。

(三)与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和10.1.6规定,公司与此前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煤集团”)控股企业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下述交易方为受霍煤集团控制,与公司形成关联交易。

1. 内蒙古霍煤车轮制造有限公司。内蒙古霍煤车轮制造有限公司隶属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负责人:田长明,住所:工业园区。主营业务:铝合金汽车车轮及相关配件研发、制造、销售及铝合金制品制造、销售。内蒙古霍煤车轮制造有限公司2018年度资产总额36448.62万元,负债25569.42万元,利润总额-3143.79万元,净利润-3143.79万元;2019年7月末资产总额26778.58万元,负债18403.39万元,利润总额-2504万元,净利润-2504万元。

2.内蒙古霍煤鸿骏铝扁锭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扁锭股份有限公司隶属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负责人:张银波 ,住所:内蒙古霍林郭勒工业园区能源大道东段(304国道西侧)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铝合金产品,加工销售中间合金制品、纯铝及其他辅材。内蒙古霍煤鸿骏铝扁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资产总额16,597.67万元,负债 54,328.95 万元,利润总额-5,875.43 万元,净利润-5,875.43 万元;2019年7月末资产总额18,770.6 万元,负债 57,721.12 万元,利润总额-1,219.31 万元,净利润 -1,219.31万元。

3. 内蒙古霍煤实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的股权。法定代表人:郭立。住所:霍林郭勒市铝工业园A区路北西段。注册资本:2,200万元。主营业务:石灰石,石灰粉加工及销售,粉煤灰销售,建材试验检测,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石膏加工及销售。2018年度资产总额5,808.16万元,负债3,903.54万元,所有者权益1,904.62万元,利润总额-116.12万元,净利润-116.12万元;2019年7月末资产总额 5,872.91 万元,负债 4,080.86 万元,利润总额 -112.57万元,净利润 -112.57万元。

4. 内蒙古霍宁碳素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霍宁碳素有限责任公司隶属内蒙古霍煤通顺碳素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负责人:段继来,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市南区文化宫东侧,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铝用阳极系列产品。2018年度资产总额113,229.1万元,负责总额84,272.76万元,利润总额483万元,净利润358.04万元;2019年7月末资产总额138,727.5万元,负责总额112,369.24万元,利润总额-2,610.29万元,净利润-2,610.29万元。

(二)履约能力:根据该关联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以及合同签订情况

(一)销售类交易定价原则:1.铝锭交易价格根据长江月均价减去销售费用加上实际发生的运费确定。2.铝液交易价格以月铝锭期现货均价为基础,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制定浮动比例,适度调整销售价格。

(二)采购商品定价原则:1.采购氧化铝主要参考氧化铝市场报价加上运费等采购费用确定。2.采购氟化铝主要参考中铝集团氟化铝集采价格确定。3.预焙阳极碳块、生阳极碳块等材料参考山东魏桥公布的出厂价格加上运费或市场价格确定采购价格,其他材料执行市场价格。

(三)提供、接受劳务定价原则:按照成本加成确定价格,价格构成包括劳务成本、税费及相应利润。

(四)承租资产、出租设备定价原则:按照成本加成确定价格,价格构成包括劳务成本、税费及相应利润。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确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事项,交易均明确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其交易性质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向2019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提交《关于增补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6号)向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其持有的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根据公司日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增补部分关联交易,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确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事项,各类交易均有明确的定价原则,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上述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回避表决。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做出决议。

六、备查文件

《2019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2019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关于增补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9066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0日(周二)下午14: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9月9日(周一)下午3:00一2019年8月27日下午3:00

3.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周二)上午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3日(周二)。

(五)出(列)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9年9月3日(周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9年8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60号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该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

2.00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和2019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60、2019061号。

3.00审议《关于增补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和2019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60、2019061、2019065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上述第2项和第3项议案均需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代理人)到本公司资本运营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9年9月4日(周三)上午8:30一11:3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资本运营部。

2.联系电话:0475-6196998

3.联系传真:0475-6196998

4.邮政编码:028011

5.联系人:代海丹、宋雪涛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 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2019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8 投票简称:露煤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和数量: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9067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收购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

责任公司51%股权现金对价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价格

根据露天煤业与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东能源”)签署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霍煤鸿骏51%股权)》及其补充协议。双方约定露天煤业购买蒙东能源持有的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煤鸿骏”)51%股权。

以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友大正”)评估并出具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大正评报字(2018)第026A)评估结果为准,转让价格为270,516.25万元。本次交易中露天煤业向蒙东能源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股、万元

二、支付情况

2019年5月17日,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霍煤鸿骏51%股权过户至露天煤业的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2019年5月27日,露天煤业向蒙东能源发行的154,161,602股股份,在中登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于2019年6月14日上市。

近日露天煤业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033,41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7.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34,999,992.04元。扣除支付的承销费用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1,018,920,101.17元于2019年7月30日全部到位,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收购霍煤鸿骏51%股权项目,募集不足的露天煤业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部分。

2019年8月21日,露天煤业利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蒙东能源共计支付现金对价131,000万元。截止2019年8月22日露天煤业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截至本公告日,露天煤业已经支付完毕本次交易全部对价。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