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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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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72 公司简称:中炬高新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9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8亿元,增幅10.03%;净利润4.0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31亿元,增幅为8.26%,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27亿元,增幅为7.99%。

(一)美味鲜经营情况

2019年上半年,美味鲜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额2.99亿元,增幅15.26%;净利润3.99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62亿元,同比增长20.05%。

1、渠道建设

经销商开发情况,继续推进“稳步发展东南沿海、重点提升中北东北、加速开拓西南区域、逐步发展西北市场”的渠道规划战略,新增经销商111个,经销商总数量达到975个,加快了渠道细分优化;开发空白地级市15个,实现全国地级市已开发275个,开发率达到81%。

电商渠道开发工作,电商渠道的开发已是公司经营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实现厨邦产品全网营销布局的战略目标,上半年重点围绕“加快发展传统电商平台”和“积极探索新零售模式”的思路开展工作。完成了主流直营平台的直接入驻工作,针对新零售平台也进行了开发和管理。

出口渠道开发方面,上半年实现了与哥斯达黎加、土耳其、智利、阿根廷等四国的出口合作,目前出口国增加到了7个,继续有条不紊的开拓国际市场。

2、品牌传播

在公司“将厨邦品牌从区域性强势品牌打造为全国强势品牌”的总纲领下,品牌传播坚持“持续影响东南沿海,强化覆盖中北部,逐步加强西北西南辐射”的策略,聚焦厨邦品牌与核心产品,稳步推进品牌及产品在核心消费群、潜在消费群的持续传播及心智占领。

在新媒体传播方面,为进一步影响年轻消费群和专业厨师群体,打造厨邦微信公众号和微博,通过原创图文,丰富运营玩法和厨师积分系统运营,粉丝稳步提升,总量达到34.9万,同步增长14.8%,其中厨邦顶级厨师俱乐部在垂直领域与线下活动打通,效果明显。

3、产品研发

在新品开发方面,为顺应饮食消费升级的趋势,完善公司酱油产品结构,提升主打品类的全国市场影响力。上半年完成了淡盐、小淘气低盐酱油和海鲜、蒸鱼风味酱油的全新升级。并完成了其它多品类产品的《2019-2023年产品开发初步计划》,加大对消费趋势的研判和产品开发力度。

4、市场推广

将合适的产品卖到合适的渠道,上半年美味鲜出台了流通、餐饮、商超的产品规划方案。为进一步优化推广资源,梳理了全国经销商销售渠道结构,更新经销商资源投放标准。加大对餐饮渠道市场推广工作,以厨邦顶级厨师俱乐部为平台,通过超级凉菜万元大奖赛和顶级厨师训练营等专业活动、配合业务终端推广,实现餐饮渠道的快速增长,截止上半年餐饮产品销售同期增长41.49%,远高于公司整体销量增幅,餐饮推广工作初见成效。

5、信息化建设

持续深入推行厨邦智造,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实现财务供应链系统、订单系统、质量追溯系统和人力资源系统顺利上线,不断优化信息收集、分析和决策机制;严格控制制造成本和运营成本,加大自动化水平的运用和改造,提升运营效率。

6、团队建设

公司上半年推出《内部人才认定管理办法》,甄选出一批人才名单。加大核心管理营销人员的激励和考核,实现可上可下的用人制度。扩充营销队伍,推出“营销中心人才举荐激励方案”,实行营销办事处的裂变,加速人才培养和引进,匹配快速发展的渠道建设。

7、在外延发展方面,上半年已完成对多类产品相关资料的收集,并开展产品标准技术的研究。同时,并针对现场调研的情况形成了考察报告,做好相应的前期工作。

(二)中汇合创经营情况

目前中汇合创在售项目为汇景东方“雁鸣居”,2019年上半年完成销售确认收入4779万元。D号地商品房目前还在建设过程中,暂未对外发售。中山市政府于2019年5月20日正式对外公示了《中山市岐江新城提升规划》后,中汇合创与相关部门了解岐江新城规划调整情况,为公司商住地开发提前做好充分准备。

(三)中炬精工经营情况

2019年上半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156.3万元,毛利率28.9%,实现净利润202万元。核心业务汽车空调电磁离合器皮带轮基本保持平稳,有效抵御了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不利影响。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间未发生主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报告期间未发生重大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陈琳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2日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19-042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12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会议有效票数为8票;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章程〉修正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发布的《中炬高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44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发布的《中炬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5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中炬高新核心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修正案)》;

为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公司对原《董事、监事、高管等核心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建设中炬高新食品科技产业孵化集聚区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发布的《关于建设中炬高新食品科技产业孵化集聚区的公告》(2019-046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发布的《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2019-047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发布的《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2019-047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发布的《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2019-047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3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48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8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报告摘要同步披露于2019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董事会第一、三、五、六、七共5项决议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19-043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有效票数为3票。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以全票赞成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而作出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中炬高新核心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修正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正《中炬高新核心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是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经营层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核心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将经营者的利益与企业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保证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制度的修正。

三、《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第二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19-044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 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全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4月修订)以及公司发展所需,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如下修订: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后实施。

二、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720证券简称:中炬高新0公告编号:2019-045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以及对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要求进行编制,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时间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进一步明确了金融资产转移及其终止确认的判断原则。

4、拓宽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5、金融工具列报要求相应变动。

6、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内容主要包括:

①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②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③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④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①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②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③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④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⑤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8、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①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②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③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④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度可比财务数据并对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式进行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19-046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设食品科技产业孵化集聚区

项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炬高新食品科技产业孵化集聚区(暂定名,以下简称 “本项目”)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8,513.28万元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增强竞争优势,公司拟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山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食品科技产业孵化集聚区项目的投资计划,达到年新增可出租物业面积约17.5万平方米(以计容面积计算)。项目实现年均营业收入8,545万元,年均利润总额4,621万元,净利润4,249万元。

2019年8月22日,中炬高新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出席会议的8名董事全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中炬高新食品科技产业孵化集聚区项目》的议案。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实施主体

中山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公司”),是中炬高新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二)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已于火炬开发区珊洲村购置工业土地4.98万平方米(合约74.6亩),计划建设食品及科技孵化楼、厨邦食品研究院(暂定名)及美味鲜人才公寓共11栋,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1.5万平方米(容积率3.5,计容面积不超过17.5万平方米,不计容面积不超过4万平方米),建设期三年。

(三)投资构成及资金筹措方案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88,513.28万元,其中初始投资53,667.31万元,后续在运营过程中项目将经过再改造,再投资34,845.97万元。初始投资资金主要以自筹为主,以银行借款为辅,中炬高新拟增资4.76亿元,将创新公司实收资本增加至5亿元;后续改造主要以存续资金进行滚动投入。

(四)项目实施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至2022年11月止。

二、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中山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中炬高新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认缴),实收资本2,400万元;注册地址:火炬开发区大厦三楼;法定代表人:李翠旭。主营范围:受托管理企业和企业资产、实业投资、科技项目开发、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生产销售金融电子产品。

创新公司是中炬高新重要的对外投资平台,持有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味鲜公司”)25%的股权,持有广东中汇合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合创公司”)5.727%股权。美味鲜公司是中炬高新全资子公司,位于中山火炬开发区健康基地,注册资本5亿元,是以酱油为业务基础,专业从事调味品研发、生产、销售的国内知名调味品企业。2018年度,美味鲜公司调味品整体产出54万吨,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5亿元,净利润6.36亿元。创新公司通过投资美味鲜公司,获得了丰厚的投资回报。

中汇合创公司是中炬高新控股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89.24%。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10.6533亿元,位于火炬开发区大厦七楼;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中汇合创公司拥有中山岐江新城1,153亩商住地资源,增值空间巨大。随着地块的逐步开发,房地产业务将为中汇合创公司创造可观收益。2018年度,中汇合创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73万元,净利润3,039万元。

创新公司也是中炬高新运营创业孵化园区的重要平台。2000年,创新公司与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公司共同建立与运营中山火炬创业孵化小区。小区占地面积100亩,共开发物业面积5万平方米,10多年间成功引进及孵化了20多家民营、外资等科技型企业,为中炬高新园区开发及项目孵化业务作出了较大贡献;并为孵化小区的设立和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创新公司近三年(经审计)销售收入、利润及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注:创新公司归母净利润主要来自美味鲜公司分红,在中炬高新合并报表中将被抵消。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4.9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21.5万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办公、研发楼(可用作办公或孵化厂房)9幢,共约14.5万平方米;美味鲜人才公寓2幢,共约3万平方米;架空层及地下室不超过4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主要以办公厂房形式为主,在运营期经过3次改造,不断对孵化器进行升级,后期主要以写字楼为主,并根据入园企业的需求,投入资金配套高水平的实验室。

四、项目对中炬高新未来发展的影响

1、本项目将促进健康食品产业持续发展。

公司确立了“聚焦健康食品主业,把公司打造成为国内超一流的综合性调味品集团企业”的战略发展定位。本项目是在园区管理招商、建设、租赁、管理、服务多年经验积累下,将根据健康食品发展所需,建设6,000平方米的厨邦食品研究院(暂定名),引进和孵化部分食品科技企业,延展整合食品产业链,拓展调味品健康食品多品类发展。发挥公司食品产业优势,并带动装备制造、生物科学、电子信息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实现集团的资源整合,促进公司的健康食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2、本项目将增大工业地产营业收入及利润,改变公司资产结构。

国家级开发区建设管理是中炬高新成立最初的主营业务。随着园区开发的日渐完善及调味品业务的崛起,工业地产业务占集团整体的营收比例逐步下降。目前公司可出租房产面积约20万平方米(多以旧式厂房为主),年租金收入约3,000万元。本项目的实施,公司投资性房产面积将增加一倍,年均租金收入将增加两倍,营业利润也将大幅增加;为公司整体业绩增长做有益的补充。本项目将提升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

3、项目初期对中炬高新业绩造成一定压力,长期带来稳定收益。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年均净利润虽达到4,249万元,但项目实施前期主要以厂房形式出租,租金收入较低,且为吸引客商进驻,一般会采取临时性的优惠措施,因此项目前期收益较低。但是,本建设项目能够提高中炬高新整体创新能力:一方面,随着食品、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以及电信信息等行业的优质项目入住,未来可投资项目存在着巨大的潜在收益;另一方面,公司能够吸收食品科技产业孵化聚集区带来的知识和人才溢出效应,提高公司的创新氛围和创新文化。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提升本区域的科技创新水平,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2、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流动资产充足,有能力承担本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需求。

3、本项目在增强公司园区建设招商功能的同时,发挥食品制造行业优势,带动装备制造、生物科学、电子信息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实现集团的资源整合,促进公司的健康食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4、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8.85亿元,实现年均营业8,545万元,年均利润总额4,621万元,净利润4,249万元。可增厚公司未来20年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为投资者带来可观的回报。

由此,独立董事同意中炬高新食品科技产业孵化集聚区项目的实施;公司经营班子需有效控制项目实施的进度,灵活、稳健地开展资金筹措和调度;将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达到信息披露要求的,及时履行公告手续。

六、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为8.85亿元,额度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之内,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中炬高新食品科技产业孵化集聚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19-047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和《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总额不超过(含)15.7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和总额不超过(含)15.7亿元的中期票据。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一)超短期融资券

1、注册总额: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人民币40亿元),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分期发行;

2、发行期限:在注册有效期限内,可多次发行,单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270天;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当期市场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共同商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发行时间:待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择机发行;

6、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短期融资券

1、注册总额: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7亿元(含人民币15.7亿元),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分期发行;

2、发行期限:在注册有效期限内,可多次发行,单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365天;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当期市场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共同商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发行时间:待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获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择机发行;

6、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中期票据

1、注册总额: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7亿元(含人民币15.7亿元),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分期发行;

2、发行期限:在注册有效期限内,可分期发行,每次发行中期票据期限具体由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当期市场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共同商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发行时间:待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择机发行;

6、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顺利完成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全权负责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承销方式、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承销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事宜。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手续。

4、签署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相关的必要文件。

5、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注册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进展情况。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事项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19-048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10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一号火炬大厦4楼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10日

至2019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股东大会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5天公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否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2019年9月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请符合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和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是否履行登记手续不影响股东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中山市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一号火炬大厦三楼投资者服务部;

3、联系电话:0760-88297233、88297280

4、传真:0760-85596877

5、邮箱:zqb@jonjee.com

6、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后(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60-88297233

传真:0760-85596877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一号火炬大厦投资者服务部

邮编:528437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中炬高新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19-049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将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味鲜”)2019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