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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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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20 公司简称:迪贝电气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不进行半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受中美贸易摩擦、房地产宏观调控等内外部因素影响,公司下游行业发展放缓,竞争加剧。面对出口美国业务受阻,用工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公司通过坚持聚焦压缩机电机主业,继续发挥技术领先优势和良好的成本控制能力,加大新客户开发力度;同时加快推进高效空调压缩机电机、压缩机电机控制器等新产品建设项目,优化产品结构,推动公司经营稳定、健康发展。

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6亿元,同比增长6.65%,归属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36万元,同比下降4.58%,净利润下降幅度较上年同期有所收窄,公司经营状况整体呈现好转趋势。

(一)拓展新客户,加快结构调整

公司在稳定提升战略客户份额的同时,加大新客户拓展力度。报告期内新增一家家用、四家商用电机客户,均实现批量或小批供货。在商用产品对美出口下滑的情况下,通过欧洲业务的拓展,实现出口业务4%的增长;并保持商用电机整体销售收入继续增长。

(二)持续扩大研发,培育新增长点

报告期,公司继续加大产品研发力度,上半年投入技术开发费用1144.71万元,同比增长5.17%;获得专利授权9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申请专利5项。报告期,公司半封闭活塞式压缩机电机批量出货,螺杆式压缩机电机、转子式压缩机电机均进入送样匹配阶段。在驱动控制器开发方面,低压直流变频、家用变频电机驱动控制进入最终测试。

(三)提升运营能力,推进精细化管理

报告期,公司通过内部管理改革、风险控制和合规体系建设,加强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和明确考核指标;通过优化工艺流程和提质增效手段,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生产的组织保障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推进新项目建设,打开发展空间

在公司原有产能提升空间有限的情形下,董事会及早谋划,审慎决策,加快空调压缩机电机和压缩机电机控制器的产业化步伐,推进项目投资建设。为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提出以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为项目融资。目前可转债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7号、8号、9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均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本公司在编制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2)新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新财务报表格式”),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集团财务报表因新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引起的追溯重述对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9-037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2019年8月22日下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独立董事彭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建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过充分审议,本次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迪贝电气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39)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丁家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及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和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建荣、吴储正和邢懿烨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和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9-038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1.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22日

2.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 出席会议的监事:董晓瑛、吕亚君、丁玉兰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7日发给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各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过充分审议,本次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募集资金2019年上半年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和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实际,对公司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各股东方均按照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是遵照市场原则和交易各方意愿进行,公允合理,符合市场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9-039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6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8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745.4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79.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4月25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7JNA5035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了上述募集资金。

2019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452,697.56元,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5,744,824.72元,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7,994,450.25元(含现金管理和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因保荐机构变更,2019年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及银行重新签署了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并存储募集资金如下:

公司与中信建投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账号:291026350018800002745),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9,963,433.61元(含现金管理和利息)。

公司与中信建投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账号:8110801012101096493),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1,931,016.64元(含现金管理和利息)。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三、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无重大变化,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先期IPO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30,887,103.84元,并已从上述募集资金中予以置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具体详见2017年6月1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自2019年3月13日起至2020年3月12日止,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2019年上半年,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35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余额610万元,实现投资收益411,523.28元。上述现金管理,其决策程序、协议签署流程及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形。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形。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890.0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上半年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3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半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半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9-040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本公司依据上述各项准则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文件的编报要求,主要调整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2)利润表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新增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不产生影响。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具体准则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9-041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及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邢懿烨先生因工作调整,将不再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相关工作,董事会已收到邢懿烨先生的辞职申请并生效。邢懿烨先生之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对于邢懿烨先生在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为保障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等事务的顺利开展,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公司决定聘任丁家丰先生为公司新的董事会秘书。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丁家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同意聘任丁家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将丁家丰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等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无异议通过。

丁家丰先生简历如下:

丁家丰,男,40岁,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投资专业,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浙江龙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丁家丰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丁家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家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丁家丰先生具备所聘岗位的任职资格证书、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其有禁止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亦未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惩戒的情形。同意聘任丁家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嵊州市迪贝路66号

2、邮政编码:312400

3、电子邮件:info@dibei.com

4、电话:0575-83368521

5、传真:0575-83045887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9-042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和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邢懿烨、丁家丰共同投资设立嵊州市睿齐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 公司投资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邢懿烨、丁家丰发生本次关联交易同类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 标的公司可能面临材料价格剧烈变化和市场竞争加剧等情况变化,投资收益及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拓宽业务发展范围,依托本地众多的电机产业链企业,发挥原材料大宗采购的价格优势,降低公司自用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公司拟与关联人邢懿烨、丁家丰以现金方式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嵊州市睿齐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主要从事钢材、有色金属及材料的销售业务。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邢懿烨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丁家丰已于2019年8月22日被公司董事会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该二人为公司关联人,故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邢懿烨、丁家丰发生本次关联交易同类事项。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共同投资人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信息如下:

邢懿烨先生,男,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丁家丰先生,男,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标的公司名称:嵊州市睿齐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注册地址:浙江省嵊州市迪贝路66号(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销售:钢材、有色金属及材料。(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出资方式及持股比例:公司以现金出资300万元人民币,持有60%股权,为控股股东;邢懿烨以现金出资100万元人民币,持有20%股权;丁家丰以现金出资100万元人民币,持有20%股权

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能拓宽公司业务发展范围,依托本地众多的电机产业链企业,发挥原材料大宗采购的价格优势,降低公司自用原材料的采购成本,符合公司长期经营的需要;同时,本业务具备较好的发展前景,可以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

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将由邢懿烨和丁家丰具体负责,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体现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原则,有助于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经营风险,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和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关联董事吴建荣、吴储正和邢懿烨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实际,对公司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各股东方均按照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符合公允合理及市场一般商业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遵照市场原则和交易各方意愿进行,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实际,对公司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各股东方均按照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符合公允合理及市场一般商业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遵照市场原则和交易各方意愿进行,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董事会的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实际,对公司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各股东方均按照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符合公允合理及市场一般商业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遵照市场原则和交易各方意愿进行,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实际,对公司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各股东方均按照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是遵照市场原则和交易各方意愿进行,公允合理,符合市场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六、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风险

标的公司可能面临材料价格剧烈变化和市场竞争加剧等情况变化,投资收益及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向,控制运营风险;同时,加强标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管理制度,保障其稳步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9-043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上半年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29日(星期四)下午15:00一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19年8月23日披露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详情请参阅2019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情况,公司决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召开“2019年上半年网上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29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2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1、公司总经理吴储正女士;

2、公司副总经理邢懿烨先生;

3、公司财务总监陈平洲女士;

4、公司董事会秘书丁家丰先生;

将在线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以在2019年8月29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注册登录后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参会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投资者可以在2019年8月28日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与本次说明会内容相关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丁家丰

联系电话:0575-83368521

联系传真:0575-83368521

联系邮箱:info@dibei.com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