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24 证券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19-049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随着“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发展,工业照明领域也从单一的照明模式进入到“照明+互联网”的新时代。工业照明向“照明+互联网”的转变,须以技术驱动发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未来公司将积极推进照明产品与互联网相结合,培养具备二次开发和维护的能力,拓展国内外新市场。
2019年上半年,公司将以愿景和使命为牵引,围绕公司长期战略目标及中期经营目标,继续以“照明+互联网”技术为驱动,推进方针管理,使经营课题明确、重点突出,围绕目标做有价值的事情,应对内外部的环境变化,不断解决经营和变化中的问题,增强企业体质,促进公司在新领域发展壮大成为企业支柱,引领工业照明行业发展。
最终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5,026.36万元,同比增长12.18%;实现净利润3,961.39万元,同比增长18.31%。
收入增长的原因:深挖客户需求;以技术驱动新领域作为企业发展支柱。
净利润增长的原因:首先是公司收入增长带来毛利的增加;其次为公司持续深化自主经营,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在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技术上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在特殊照明领域的优势地位。
(一)“照明+互联网”多功能照明系统产品销售实现快速增长
国家对安全生产、安全运输、高危行业的照明灯具设定了更严格的标准,对安全生产环节的过程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要求照明产品除原有的照明功能外,还能够在线诊断、影像留存。通过长期市场调研以及公司对“照明+互联网”技术的大规模研发投入,“照明+互联网”产品的销售收入已实现快速增长,公司凭借现有的“照明+互联网”技术,在特殊环境照明领域已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照明+互联网”产品赢得了市场的广大认可。集照明+摄像监控+后台管理为一体的移动终端设备在铁路、公安、消防、油田石化等行业得到客户广泛认可,同时在电网、电厂、军工等行业逐步推广应用。今年618期间,公司与京东工业品合作,进行了多轮的现场考察、跟班试灯,确认考察客户作业环境及作业性质后,定制开发铁道巡检装置,将照明、信号、记录多种功能合而为一。联手打造铁路定制化照明设备,形成优势互补,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解决方案,赢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二)全新控制器产品的开发取得巨大进展和突破
智能控制技术、无线传输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公司在前期“照明+控制”产品的基础上,实现技术升级,推出了全新的无线控制产品,解决客户在原有控制器产品的布线、安装中存在的问题。新型控制器产品的成功上市,不仅为公司快速抢占市场提供助力,也为下一步公司IOT(即物联网)产品的推广和大规模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控制器产品的销售取得突破,公司联合冶金企业对其厂房进行改造,实现对厂房灯具的远程控制,按需亮灯(定时控制、分组控制、微波感应),环境监控(照度感应、温湿度探测)、设备运行数据采集、分析及故障自动申报等功能,满足设备运行和检修照明需求的同时,大幅度降低企业的照明能耗和维护成本,真正实现智能化的管理模式。
(三)持续推动激光光源、OLED等新型光源产品的开发和应用
公司持续加大对新光源技术的投入,积极开展激光白光照明光源、红外激光光源、OLED照明技术等研发工作。通过验证性产品的开发和试验,公司逐步积累激光等新型光源的开发技术及经验,这将成为日后公司产品快速响应市场、转型升级的重要基石。
报告期内,公司在军工、公安消防行业推出激光光源产品,并形成了销售订单。
(四)优化与供应商一体化的生产体系
供应商参与新产品早期开发,优化设计、明确重点质量需求和质量管控需求;通过各类交流活动,需求信息共享,明确目标,满足客户交付需求。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五-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19-047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6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8月9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由周明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对外报送2019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政策变更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发表了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19-04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6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8月9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分别是潘伟、李刚、卢志丹。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认为:本次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19-050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5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88元。截至2014年10月2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958,431.50元,募集资金净额398,041,568.50元。
截止2014年10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审亚太验字[2014]01116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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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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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东莞公司”)实施,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照明工程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以增资方式将募集资金进行投入。为了加强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在本次增资前,海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海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海洋王东莞公司和照明工程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5%(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本公司、海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拟将实施完毕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73.2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保荐机构核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已于2019年5月17日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9年6月21日注销了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账号为75591702711030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实际节余资金130,572.72元转入基本户。
截至2019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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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账号为755917027110308的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19年6月21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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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差异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原投资计划,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10,492.06万元,其中第一年(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日起至其后第 12 个月,第二年以此类推)投入4,585.27万元,第二年投入4,585.27万元,第三年投入1,321.52万元,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5,055.31万元,其中第一年投入1,790.69万元,第二年投入1,790.69万元,第三年投入1,473.9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上市时披露的募集资金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系市场行情变化,公司投入较少。
3、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2019年0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233,659,886.21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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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已经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14]011211号”《关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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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19-05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由于上述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变动:
1.资产负债表
1.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二个项目;
1.2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1.3新增“债权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1.4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二个项目;
2.利润表
2.1原“减: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2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3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列示,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涉及公司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政策变更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备查文件:
1.《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仔细审阅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对海洋王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55号”文核准,海洋王公开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8.88 元/股,其中,网下发行 500万股,网上发行 4,5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804.16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0月29日到位,并已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4]01116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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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海洋王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海洋王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东莞公司”)实施,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照明工程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增资方式将募集资金进行投入。为了加强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在本次增资前,海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海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海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拟将实施完毕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73.2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保荐机构核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已于2019年5月17日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9年6月21日注销了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账号为75591702711030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实际节余资金130,572.72元转入基本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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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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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差异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原投资计划,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10,492.06 万元,其中第一年(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日起至其后第 12 个月,第二年 以此类推)投入4,585.27万元,第二年投入4,585.27 万元,第三年投入1,321.52万元,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 5,055.31 万元,其中第一年投入1,790.69 万元,第二年投入1,790.69 万元,第三年投入1,473.9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上市时披露的募集资金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系市场行情变化,公司投入较少。
四、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合规性核查
通过核查,我公司认为:
1、海洋王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未存放非募集资金,也为未用作其他用途,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2、海洋王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行为,其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陈轩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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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新平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