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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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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9-029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落实战略、突破关键、稳定生产、全面提升”的经营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各项工作落地有效,在公司主导产品市场价格下降的情况下,公司依然保持稳健运营,实现了既定的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6,737.5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85%;利润总额135,803.5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4.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555.7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3.87%。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工作情况如下:

1、坚持营销为龙头,推动公司业绩稳步提升。公司深化“创造需求,服务客户”的营销理念,稳步推进价值营销、以产促销等销售策略,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发挥行业领先优势,实现多个产品价值最大化。报告期内,公司营养品及香精香料类主导产品市场价格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受市场价格因素影响,公司香料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6.83%,营养品业务较上年同期减少21.52%。公司新材料业务产能充分释放,报告期内销售大幅增长,与去年同比增长116.78%。

2、实现资源整合,降本增效成果显著。公司创新采购方式,采用中央集中采购与分专业模块采购结合的方式,有效提升了采购效率,同时积极探索瓶颈型供应渠道拓展的问题,有效降低了瓶颈供应风险,同时充分利用产能,产品满负荷生产,危废处置资源整合利用,降低三废处理费用,降本增效成果显现。

3、贯彻创新理念,为公司发展注入新动力。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理念,注重科研创新,加强研发平台建设,积极引进高端人才,把握行业最前沿新技术;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升级优化现有产品,满足市场各级需求;积极研发新项目、新产品,强化核心竞争力。

4、落实安全环保质量措施,保障稳定生产。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环保、质量等生产保障体系有效运行,强化安全管理,固化管理经验,优化审批流程,梳理提炼HSE管理职能,实现与生产运营管理分离;公司产品满负荷生产,有力保障销售需求。

5、以战略为核心,推动战略性项目建设。报告期内,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营养品项目及生物发酵项目按计划稳步推进;PPS二期项目产能充分释放,为公司盈利做出贡献,在产业链延伸方面更进一步。

6、以管理为基础,提升管理效率。贯彻落实“打造人才高地”指导思想,完善干部和专业任职资格认证,根据中高层干部与研发体系人才盘点结果,挖掘高潜人才,打造人才竞争优势;引进壳牌HSE管理咨询,推进HSE管理体系提升;有序推进MES系统项目、采购运筹平台系统项目、EAM设备管理系统项目、CRM客户关系管理项目,推进全面数字化转型工作,为提升管理效率奠定基础。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柏藩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9-027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公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计划以分期增资的方式实施增资计划。本期增资将部分募集资金5亿元以增资方式投入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其中,0.5亿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4.5亿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7.5亿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该公司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全文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文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商品用房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柏藩、胡柏剡、王学闻、石观群)进行了回避表决。

全文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9-028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无异议,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经营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对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全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9-030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现将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4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00元,共计募集资金49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87,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和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62.26万元(不含税)后,并考虑已由主承销商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69.8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86,707.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0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7,981.13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978.75万元,理财收益15,402.73万元,购买理财净支出385,000.00万元;2019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231.6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36.71万元,收到银行理财收益6,822.50万元,购买理财净支出5,000.0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5,212.7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015.46万元,累计收到银行理财收益22,225.23万元,累计购买理财净支出390,000.00万元。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为人民币59,735.5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月3日,公司与子公司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1.5亿元(含41.5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19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际余额为390,000.00万元。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3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9-031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和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增资方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以保障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4号)核准,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175,000,000股新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8.00元,募集资金总额4,900,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32,924,528.3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67,075,471.70元,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5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本次增资计划概述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计划以分期增资的方式实施增资计划。经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18年1月4日,募集资金10亿元以增资方式投入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其中,1亿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9亿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期增资将部分募集资金5亿元以增资方式投入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其中,0.5亿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4.5亿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7.5亿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该公司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还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本次增资的后续安排

本次增资到款后,将存放于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中,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和保荐机构已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六、本次增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19年8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经营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对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为了更好地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用于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的建设,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以增资的形式投入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七届十八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9-032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债务重组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会计准则、法规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债务重组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9-033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商品用房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司浙江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公司”)及黑龙江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科技公司”)分别向绍兴上虞和成置业有限公司、绥化和成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商品用房等,关联董事胡柏藩、胡柏剡、石观群、王学闻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绍兴上虞和成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人代表:徐伟

注册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截至2019年6月,总资产50,133.6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17.59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071.43万元(未经审计);2018年度,总资产53,028.0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53.83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20.4万元,净利润-1,765.04万元。

2、绥化和成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00万元

法人代表:胡志坚

注册地址: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

截至2019年6月,总资产8,007.5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193.70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36.19万元(未经审计);2018年度,总资产5,522.8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425.88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0.15万元,净利润-74.11万元。

绍兴上虞和成置业有限公司、绥化和成置业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与药业公司和生物科技公司同受集团公司间接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从而构成关联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以上商品房已经取得绍兴上虞恒大房产测绘有限公司、绥化天圣房产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面积预测报告,最终面积以交房时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资产评估机构新昌信安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正兴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房产市场价值评估报告书,经评估评定,浙江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本次购买绍兴上虞和成置业有限公司在上虞滨海新城舜和璟园的宿舍用房、配套用房及车位评估值为52,357,427元,黑龙江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购买绥化和成置业有限公司在绥化未来派的宿舍用房及配套用房评估值为210,985,710元。

四、定价政策及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采用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为基准经双方协商后价格为定价依据。药业公司购买舜和璟园商品房54套、配套商用房建筑总面积为6,766.46平方米及车位113个,双方约定的成交价格为49,739,555元。生物科技公司购买绥化未来派商品房900套及配套用房,建筑总面积为41,477.75平方米,双方约定的成交价格为200,436,424元。

交易双方约定于签订意向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付款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执行。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解决生产基地员工住宿需求购买住宅房,对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起到积极的作用。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上述关联交易以外,与绍兴上虞和成置业有限公司、绥化和成置业有限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原则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七届十八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3、购房意向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