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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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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19-047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上半年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公司全力提升基础管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确保了公司平稳、健康发展。2019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324,484.9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1.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49,113.91元,同比增长2.35%。

(一)市场营销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营销团队积极开展工作,持续推进各业务板块的发展与市场布局,在稳定标准检测产品收入的同时,加大互感器电商化(柱上计量箱)的超市化采购推广,完成收入2,381.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6.13%。标准检测产品实现收入1218.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0.92%。

(二)持续研发创新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投入资金753.7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1.03%,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23.97%。

(1)完成国网芯集中器新方案硬件第一版样机,供软件调试;

(2)完成适应于工业企业的能源管理系统研发完成,并已投入运行;

(3)梳理并完成了常规装置及标准装置的标准化流程再造,完成自动化线束、结构组件等标准化设计,减少了设计人员的重复工作,把复杂的工作简单化,为电能表自动化的技术升级及智能制造打下基础。

(三)生产组织与质量管控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生产管控精益化,持续优化生产工序、工艺技术升级,促进生产效率的提升。生产环节,建立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通过全流程的状态管理,提升品质,促进管理提效,多角度提升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完成CMMI国际三级认证与“计量电表箱”的CCC认证工作,标志着公司在智能仪表开发与项目管理能力再上台阶,同时为有效保护信息资源,保护信息化进程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公司开始推进实施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四)资金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积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收益229.06万元。

(五)募投项目建设方面

报告期内,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累计完成投资额5,766.27万元,具体可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a.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文件,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文彪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19-042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以专人送出、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会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19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五大街85号)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独立董事罗勇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书面授权独立董事马正祥先生代为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文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煜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此次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公司拟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部分会计科目列示进行调整,不会对当期和前期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9月10日下午14:50在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五大街85号公司2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19-043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以专人送出、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会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2019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五大街85号)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2人(监事杨建国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书面授权监事关付安先生先生代为出席)。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关付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19-044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的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通知》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 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修订通知》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19-045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经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于文彪先生、金双寿先生、刘俊忠先生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王煜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煜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王煜华先生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王煜华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本次公司增补董事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增补王煜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王煜华先生简历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附件:

王煜华先生,男,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河南许继仪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盛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制造部副总裁。2019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煜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19-046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9月10日下午14:50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9月10日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5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9月5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鉴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五大街85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以上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 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 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 2019 年9 月 6日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9年 9月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五大街85号三晖电气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五大街85号

联系人:徐丽红、孟祥雪

电话:0371-67391360

传真:0371-67391386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 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57”,投票简称为“三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鉴于本次股东大会仅审议一项议案,故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9年9月10日召开的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19-048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14 号)核准,截止 2017 年 3 月 16 日,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已向社会公众股股东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10.26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5,2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8,725,711.36 元(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6,474,288.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E10096 号验资报告,且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19年1-6月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7年4月14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变更;截止2018年7月26日,公司已将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1101013000584776)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6200078801700001673),同时注销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8月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及义务。

2017年7月4日,子公司郑州三晖互感器有限公司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及义务。

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王煜华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王煜华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本次公司增补董事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增补王煜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张书锋、罗勇、马正祥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