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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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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上半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公司凭借产品和技术创新优势、供应链整合管理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继续保持了液晶显示主控板卡和交互智能平板的市场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0,469.43万元,同比增长15.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429.08万元,同比增长46.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3,478.26万元,同比增长45.73%。

1、部件业务

根据奥维云网2019年6月《全球TV品牌出货月度数据报告》统计,2019年上半年全球液晶电视出货量约为9,815.90万台,同比下降0.70%,叠加上游重要原材料供需不平衡的影响,全球液晶电视行业呈现量、价齐跌的严峻形势。公司的液晶电视主控板业务进一步深挖品牌客群、OEM客群、互联网客群的合作潜力,巩固了液晶电视主板行业的龙头地位;通过加大智能板卡产品的资源投入,在智能板卡上与客户进行多元化的联合开发及产品创新,从而进一步优化板卡业务结构。报告期内,公司液晶显示主控板卡实现营业收入391,384.68万元,同比增长8.83%,其中智能电视板卡实现营业收入283,637.44万元,同比增长20.97%,智能电视板卡出货量约占公司上半年液晶显示主控板卡出货量的47.15%。2019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拓展行业应用新客户,同时加大研发投入,导入新技术、新工艺,加快优势供应商及其物料寻源导入的速度,叠加部分电子原材料市场价格下调等多重正向因素影响,液晶显示主控板卡业务的综合毛利率提升6.8%。

同时,公司加快将液晶电视主控板卡业务所积累的技术能力、供应链管理优势、品质管控优势扩展到相关新业务,如白家电主控及显控业务、电源主板业务、供应链服务业务等,为部件业务的发展积极开拓新的业绩增长点。

2、教育业务

报告期内,教育业务延续小场景、小应用、小数据的业务定位,将应用场景从教室向学校、学区的完整教育信息化应用场景延伸;从K12公办教育市场向培训机构等非公办教育市场延伸;在应用上,从教学多媒体交互显示应用向音视频采集、远程互动录播、学生智能终端、装备数据链等更为丰富的应用延伸;不断增加对教师信息化应用培训上的投入,希沃学院已承接了云南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化素养提升培训工作;公司的教育研究院在希沃成立十周年之际发布了《交互式多媒体教学环境下K12教师信息化教学行为分析报告》,通过对海量的数据进行分析展示了全国不同区域教师的教学行为差异;在阿里举办的“数智教育”数据可视化创新大赛1123支参赛队伍中获得第一名。希沃教育业务始终以客户需求为核心,持续加大硬件、软件产品的研发力度,加大在数据应用、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投入,不断完善数据中台的建设。同时适应业务不断拓展的需求,逐步扩大营销团队规模及市场投入,加强用户培训及提升服务能力,在保证交互智能平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的同时,在新进入的教育相关业务领域也取得了一定的技术和市场突破。2019年上半年,公司希沃交互智能平板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09,632.20万元,同比增长14.15%。

根据奥维云网《2019年Q2中国大陆教育IWB市场研究报告》,2019年上半年中国大陆教育IWB产品市场销量同比下降15.10%,市场整体销售额同比下降12.70%。在国内市场出现阶段性下滑的形势下,希沃教育业务凭借在产品、销售和服务等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实现了交互智能平板销售额市占率提升至40.40%,同比上升3.4%,仍位居中国大陆教育市场交互智能平板排名首位。

3、企业服务业务

在上半年复杂的经济环境下,商用平板市场的行业增速放缓,同时众多品牌进入带来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但随着5G时代的到来,高速通信网络将为协同办公、远程会议、高清视频等应用奠定普及基础,会议平板及其应用能够帮助企业、政府等各类机构大力提升会议效率乃至运营效率,未来仍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2019年上半年,公司MAXHUB高效会议平台业务围绕产品做“宽”,营销做“深”,服务做“精”等方面深耕细作,继续保持了行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在产品端,通过提升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推出会议门牌、AI无线麦克风、笔迹及会议管理软件等新产品,将MAXHUB业务从会议平板拓宽到全流程的会议解决方案;在营销端,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覆盖全国的经销商结构体系,并加大品牌宣传及电商渠道销售力度,不断提升产品在客户端的认知,MAXHUB会议平板目前在主流电商平台均占据品类销售领先地位;在服务端,建立了从售前到售后的全链条客户服务,通过设立区域备件仓,有效提升了备件整体物流效率及服务响应效率,带给用户更好的服务体验。同时,企业服务业务将从会议室逐步向更多商用显示产品的应用场景延伸,如广告机、双面展示屏、自助点餐屏、镜面屏等,通过更为广泛的屏幕覆盖为用户提供智能化的信息展示、交互和应用的工具。

报告期内,公司交互智能平板产品在会议市场实现营业收入34,184.06万元,同比增长39.66%。据奥维云网《2019Q2中国商用平板市场研究报告》统计,MAXHUB交互智能平板销售额市占率为32.40%,同比提升4.7%,保持市场份额第一的领先优势。

4、新业务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在智能家电、智慧医疗等领域持续投入,充分发挥与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布局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19年上半年,公司以股权转让和增资方式取得西安青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51%的股权,进一步丰富了商用显示的产品线,拓展更多的产品应用场景,并以自身技术研发优势和供应链资源优势,积极为并购业务赋能。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毅然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等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1号文核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941,830,400.00元,期限6年,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共计15,740,745.25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926,089,654.75元。截至2019年3月15日,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公司并入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079号)。

(二)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2,125,198.63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银行手续费合计263.07元,利息收入净额包括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966,735.2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制定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监督制度,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9年3月27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4月1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视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视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合肥视源领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视源时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的签署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前述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地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2,125,198.63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6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873.1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417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承诺投资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

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编制单位: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3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14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毅然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尤天远先生因公出差而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55)】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出具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6)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因《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包含董事总经理刘丹凤,同时激励对象涉及董事王毅然、孙永辉的亲属,关联董事王毅然、孙永辉与刘丹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限售期满后办理相应解除限售事宜。《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667人,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1,833,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95%。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66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1,833,000股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未发生《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满足《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667名激励对象在相应解除限售期内按规定解除限售1,833,000股,同意公司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内容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的议案》。

因《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包含董事总经理刘丹凤,同时激励对象涉及董事王毅然、孙永辉的亲属,关联董事王毅然、孙永辉与刘丹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67人,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满足《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内容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本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内容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增补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黄正聪先生因议案内容涉及本人需回避本议案。

王毅然先生辞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经董事长王毅然先生提名,同意增补董事黄正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共3名,分别为:张启祥、林斌、黄正聪,其中张启祥为主任委员暨召集人。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要求,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附件:简历

黄正聪:男,1967年出生,拥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同时持有加拿大护照,本科学历,清华五道口金融EMBA在读,现任公司董事。曾任职于香港长城电子有限公司、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和JW Capital Management Ltd.。2010年12月加入公司,2011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12月起任股份公司董事至今。

截至目前,黄正聪持有公司股票77,616,000股,与王毅然、孙永辉、于伟、周开琪和尤天远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15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锐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55)】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出具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6)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18年7月24日,张丽香女士获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2018年11月30日,张丽香女士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成为公司职工监事,故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合计667名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内按规定解除限售1,833,000股,同意公司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内容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的议案》。

2018年7月24日,张丽香女士获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2018年11月30日,张丽香女士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成为公司职工监事,故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67人,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内容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667人,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1,833,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95%。

2、公司将尽快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上市流通前,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并根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一)2018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2018年7月24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2018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认为《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所确定的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2019年6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相应调整各批次授予价格,并回购注销离职人员对应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激励计划》中因个人绩效考核非“优秀”对应当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已发表法律意见。

(五)2019年6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19年8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已发表法律意见。

二、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限售期满后办理相应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对应激励对象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67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33,0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2795%。具体如下:

注1: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2:2019年4月2日,周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谢勇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同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权激励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注3:本次因2018年年度个人绩效考评非“优秀”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前次回购后至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予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数量较少,公司将另行择机回购注销。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进行了考核,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667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五、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审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66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1,833,000股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未发生《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满足《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667名激励对象在相应解除限售期内按规定解除限售1,833,000股,同意公司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六、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合计667名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内按规定解除限售1,833,000股,同意公司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七、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2018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满足《2018年激励计划》及《考核办法》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8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财务报表编制格式进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文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19年度中期的财务报表均已按财会【2019】6号文件要求编制。

2、变更的日期

按财会【2019】6号文件的规定,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之后。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要求,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