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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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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9-05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尽管煤改气市场增速有所放缓,但天然气仍将被作为主要清洁能源大力发展,国家对天然气的政策支持一如既往,国内市场城镇化建设及棚屋区改造仍将为民用表市场带来上升动力,行业发展前景依然良好。随着竞争对手的不断涌入,行业竞争也日趋激烈。面对智能燃气表行业复杂的竞争态势,威星智能始终坚持“为客户服务、坚持群体奋斗”的经营理念,以创新的理念服务客户,不断提高产品研发能力,提升产品生产制造水平、质量管理能力与服务效率,用专业化、规范化和品质化 “努力践行工匠精神,用心打造百年老店”,推动企业迈向高质量发展之路。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9,470,706.35元,同比增长43.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265,671.97元,同比增加17.10%。总体而言,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前进。

(一)深化市场布局,强化新客户开发,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天然气行业发展方向,以差异化的竞争策略,深挖市场潜力,积极开展市场拓展。公司以与港华燃气、华润燃气、中国燃气、新奥能源、昆仑能源五大燃气集团的良好合作关系为契机,不断加大公司产品在五大燃气集团内的销售;除五大燃气集团之外,公司继续积极开拓进取,布局中小集团客户和各地城市燃气客户,有效市场覆盖率得到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新开发客户160余家,表具销售超过200万台,市场覆盖率及渗透率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技术与产品创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研发部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产品线,完善研发管理流程,打造优秀的技术和产品,提升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能力,向客户提供更加优异的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抓住NB-IoT等新一代物联网技术发展的良好契机,不断打造优质产品,已形成了市场定位精准、产品系列完整、可靠性高的物联网及NB-IoT整体解决方案,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力推广,公司NB-IoT智能燃气表销量迈上新台阶。报告期内,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编写制定的《基于窄带物联网(NB-IoT)技术的智能燃气抄表系统》(T/CGAS006-2019)已正式发布。2019年5月,公司与浙江工业大学、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共同合作的“物联网秘钥管理与数据安全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荣获浙江省省技术发明二等奖。公司继续丰富超声波产品线,不断加强超声波技术验证,将先进计量技术与智能技术相结合,促进产品不断升级改进,报告期内,超声波产品尤其是商业超声波产品的市场推广取得了良好的成果,超声波燃气表销售情况较往年同期取得稳步增长。公司智慧燃气云是结合中小燃气公司的业务特点,借助阿里云技术、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打造专业SaaS行业云,为中小燃气公司提供一体化的IT整体解决方案。报告期内,智慧燃气云产品新增上线客户近百家,目前累计使用该产品的客户已近四百余家。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一系列技术研发的知识产权成果,其中包括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9项。

(三)继续打造“三化五基地”,升级智慧工厂建设

公司自智慧生产基地自搬迁投入使用以来,以柔性制造、生产全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工艺管理等信息化改造为建设目标,利用传感技术、无线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智能数字化技术、物联网应用服务平台技术等多种现代化技术,通过智能化制造、信息化管理、数据化考核,建立起智能制造示范基地、核心人才培养及创新创业基地、新产品试制基地、产业链打造及供应商培训基地、企业品牌文化宣传基地。报告期内,公司智慧工厂自动化信息化程度持续提高,公司“民用膜式燃气表总装流水线全自动化智能改造项目”成功入选2019年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库。此外,公司通过加强呆滞物料管理、物流优化、工艺技术改进、采购供应商管理等措施,持续进行降本增收,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持续完善管理机制,优化组织能力,保障公司快速发展

公司紧密围绕战略发展目标,持续推进管理变革,强化内部驱动,提高组织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能力。公司大力推动企业品牌建设及企业文化建设,培养群体奋斗的企业文化;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产品生命周期为主线,以数据流、管理流为支撑,将所有的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打通,形成全业务流程的管理模式,助力公司快速发展

2019年上半年,公司通过营销、研发、生产、内控管理等多方面的积极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今后,公司将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在市场端积极开拓进取,在研发端追踪行业前沿、持续创新,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努力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9-054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因工作原因,原任董事周永革先生已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王传忠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王传忠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黄文谦(主任委员)、王传忠(委员)、鲍立威(独立董事、委员)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9-057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08元,共计募集资金261,733,736.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180,556.6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1,553,179.31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507,055.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7,046,123.4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1,854.0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81.92万元;2019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951.59万元,2019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1.8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805.6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13.81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012.7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未到期赎回的保本理财6,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012.7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无定期存款账户和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主要通过提供技术支撑、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促进成果转化,扩大产业规模,资源共享等,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补充营运资金缺口,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改善公司流动性指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根据公司2019年4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委托理财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2019年5月21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9-058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时间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介绍

(1)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执行。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以及2017年5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否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9-059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08元,共计募集资金261,733,736.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180,556.6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1,553,179.31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507,055.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7,046,123.4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1,854.0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81.92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118.81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0.3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972.8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72.23万元。

截至2019年8月22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903.9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投资进度为70.3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主要通过提供技术支撑、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促进成果转化,扩大产业规模,资源共享等,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补充营运资金缺口,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改善公司流动性指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8月22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无定期存款账户和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优化了现有产业资源、合理布局产能,进一步提高生产和经营效率,募投项目已达预计可使用状态,并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故予以项目结项。

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公司现有部分基础设施、设备的可共用性,积极利用公司前期共性技术的研发积累,各项资源得到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节约了部分固定资产投入。

3、在项目工艺方案选择过程中,公司选择了国内先进的工艺,优化了工艺设计,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了部分设备的采购数量,降低了成本投入。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商务谈判等多种措施,降低采购成本,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5、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

四、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账户的结余资金 7,903.9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募投项目仍未支付的部分尾款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在结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说明与承诺

1、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项目的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3、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公司承诺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星智能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9-060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证券代码:002849,证券简称:威星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董事长黄文谦先生因公出差,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此次会议由副董事长范慧群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更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成员调整,周永革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一职,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王传忠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王传忠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经审议,决定于2019年9月11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9-061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证券代码:002849,证券简称:威星智能)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此次会议由朱智盈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9-06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9月1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1日(星期三)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4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6号楼三楼会议室

(九)会议主持人:黄文谦董事长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8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为便于股东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时间为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5日16:0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9月5日(9:00-11:30,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6号楼,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妍、颜冰玮

2、联系电话:0571-88179003

3、传真电话:0571-88179010-8000

4、联系邮箱:zqb@viewshine.cn

5、联系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6号楼,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6、邮政编码:310015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49”

2、投票简称:“威星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9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2、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选项框中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视为弃权。

3、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章。

4、委托人如未对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