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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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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969 公司简称:海南矿业

债券代码:136667 债券简称:16海矿01

债券代码:143050 债券简称:17海矿01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8,646,379.00千元,较上期末减少12.63%;负债总额3,709,403.43千元,较上期末增长8.5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786,744.11千元,较上期末减少29.00%;资产负债率42.9%,比上期末增加了8.37个百分点。报告期内收入总额2,254,871.91千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65%;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4,966.22千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4.49%。

(一)生产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理顺生产流程,明确生产职责,加强生产管理。(1)通过学习文件规范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环境,制定专项环保方案,地采通过环评验收;(2)顺利完成1#主溜井的整改和2台振动放矿机的安装工作;完成选矿厂节能改造,运转基本顺畅,实现了公司降本增效的要求,提高了生产效率。

(二)营销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精准营销服务,不断满足客户个性需求。加强走访用户的次数,增强营销服务的粘性。积极开辟新用户,优化用户结构,为营销工作打下基础;每周汇总业务员工作拜访交流情况,及时更新客户需求信息;及时做好装、卸两个港口的靠装协调工作,争取速遣费,努力避免产生滞期费。加强岛外现货销售,促进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的高效运转。

(三)洛克石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洛克石油并入海矿的交割和落地工作。下一步将根据股东要求及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完成洛克石油章程修改等工作。

(四)党建工作

报告期内,根据上级党组织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抓好党员“学习强国”平台上线覆盖率,做到学习常态化。开展党群后备干部培训工作。开展劳动竞赛、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切实做好先进的评比表彰和劳模工作,做好宣传、送温暖、精准扶贫等工作。贯彻从严治党理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各级廉政、纪检人员团队建设和业务培训,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做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9-062

债券代码:136667 债券简称:16海矿01

债券代码:143050 债券简称:17海矿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明东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南矿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一)海南矿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9-063

债券代码:136667 债券简称:16海矿01

债券代码:143050 债券简称:17海矿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庞磊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

3、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的工作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三、备查文件

(一)海南矿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9-064

债券代码:136667 债券简称:16海矿01

债券代码:143050 债券简称:17海矿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此格式编报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3) 债务重组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从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开始执行,本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一债务重组》。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及新的报表格式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1)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2)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3)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4)资产负债表取消“发放贷款和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新增“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5)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项目;(6)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7)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8)现金流量表项目,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准则变更

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1)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将应遵循其他准则的交易排除在非货币准则之外;(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3)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首选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债务重组的会计准则变更

修订后的债务重组的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9-065

债券代码:136667 债券简称:16海矿01

债券代码:143050 债券简称:17海矿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1月6日以证监许可[2014]1179号文《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67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0.3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30,167,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8,829,795.50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60615139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注1:于2014年12月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本公司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蕴通财富·日增利83天”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至2016年3月15日,公司已收回该理财产品到期本金50,000,000.00元。于2017年12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本公司购买了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海椰宝保本收益型2017年第10期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至2018年3月26日,公司已收回该理财产品到期本金300,000,000.00元。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本公司购买了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海椰宝保本收益型2018年第13期96天”人民币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至2018年7月2日,公司已收回该理财产品到期本金300,000,000.00元。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本公司购买了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海椰宝保本收益型2018年第60期47天”人民币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至2018年8月22日,公司已收回该理财产品到期本金300,000,000.00元。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本公司购买了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海椰宝保本收益型2018年第70期63天”人民币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至2018年10月29日,公司已收回该理财产品到期本金300,000,000.00元。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本公司购买了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海椰宝保本收益型2018年第88期91天”人民币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至2019年1月31日到期。2019 年1 月31 日,公司已收回该理财产品到期本金300,000,000.00 元。

注2:于2019年1月2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19年2月14日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公司终止“新建选矿厂二期扩建项目”和“石碌矿区铁多金属矿整装勘查项目”,并将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68,586.36万元作为支付收购Transcendent Resources持有的洛克石油51%股权的对价款。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85,863,600.00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723,667,111.98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1,078,360.21元(含利息收入)。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2980号文《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已于2017年1月25日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5 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88,050,314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0.1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92,830,183.9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6,044,901.0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 60615139_B01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 年2 月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注1: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1,391,500.36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418,833,326.06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75,685,877.74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9年6月30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已在海南银行总行营业部和招商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如果昌化江矿业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9 年6月30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4年12月,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保荐机构变更,2016年2月,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Xinhai Investment Limited 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授权董事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 Xinhai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 “Xinhai”)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收购洛克石油 51%股权项目相关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鉴于上述原因,为继续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Xinhai 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Xinhai和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于近日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2月,公司及联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保荐机构”)分别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决定将配矿仓储中心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如皋昌化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化江”)。

鉴于上述原因,为继续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昌化江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8年1月22日,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昌化江矿业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9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85,863,600.00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723,667,111.98元。详见本公告末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1,391,500.36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418,833,326.06元。详见本公告末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于2014年4月6日,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于2014年12月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635.79万元。

该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4)专字第60615139_B10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包括在本公司2014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中。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于2016年7月1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2016年6月2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2017年4月2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300万元。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60615139_B01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

五、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于2017年10月27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配矿仓储中心项目原实施主体为镇江市海昌矿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位于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港,现拟将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如皋昌化江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江苏省如皋市如皋港。

于2019年1月25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选矿厂二期扩建项目”(4700万元)、“石碌矿区铁多金属矿整装勘查项目”(21,586.36万元)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68,586.36万元作为支付收购Transcendent Resources持有的洛克石油51%股权的对价款。并于2019年2月24日,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年12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本公司购买了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海椰宝保本收益型2017年第10期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至2018 年3 月26 日,公司己收回该理财产品到期本金300 000 000.00 元。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本公司购买了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海椰宝保本收益型2018 年第13 期96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 元,至2018 年7 月2 日,公司已收回该理财产品到期本金300,000,000.00 元。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本公司购买了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海椰宝保本收益型2018 年第60期47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300 000 000.00 元,至2018 年8 月22日,公司己收回该理财产品到期本金300,000,000.00 元。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本公司购买了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海椰宝保本收益型2018 年第70 期63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 元,至2018 年10 月29 日,公司已收回该理财产品到期本金300,000,000.00 元。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本公司购买了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海椰宝保本收益型2018 年第88 期91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 元,至2019 年1 月31 日,公司已收回该理财产品到期本金300,000,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下)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76,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882.98万元,不足部分调减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17.02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适用于计算实现的效益。

注3:今年上半年铁矿石价格低位震荡,且成本相对较高,从而报告期内新建选厂项目效益没能达到预期。

注4:经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新建选矿厂二期扩建项目募集资金47,000.00 万元、石碌矿区铁多金属矿整装勘查项目募集资金

21,586.36 万元变更了用途。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 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18,870 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604.49 万元,少于上述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发行预案,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

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