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8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深化产品结构调整,提升生产交付能力。同时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紧紧围绕年度经营发展计划,坚持“开拓市场、满足需求为导向;研发产品、加速认证为基础;调整产品、优化结构为保障;提升质量、创建品牌为战略;精益管理、提高效益为目标”的经营方针,克服重重困难,使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保持了持续增长的态势。

公司 2019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2,747,547.83元,较上年增长 20.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593,150.74元,较上年下降 12.67%。截至 2019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764,305,637.1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18,556,445.16元。

本报告期,公司完成的重点工作如下:

(一)实现销售收入稳步增长

国内、国际两大营销团队结合公司产品的优势,采取有效的市场销售策略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各业务部门相互协作紧密配合,努力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实现了销售收入、销售回款率等经营指标的稳步增长。

(二)新产品研发取得新进展

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技术投入力度,新产品研发试制经过研发技术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努力合作,已有消防信号蝶阀、消防蝶阀、消防闸阀等60多个规格型号的产品,通过3C/Gasmark等认证,为拓展市场销售、满足客户需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不断规范经营运作,基础管理日益完善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严格规范运作,遵守各方面的监管要求。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根据要求落实了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规章制度,加强日常合规经营,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定期审计和及时全面披露信息。公司的经营运作不断规范,基础管理水平日益完善,公司经营管理运行顺畅、发展稳健。

(四)引进优秀人才,完善员工绩效考核措施

公司根据研发技术、铸造生产经营需要,不断引进懂技术、有管理经验的核心技术、管理人才充实到研发技术、生产一线队伍,组织实施了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激励措施,对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关注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募投项目有序实施

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需要,有序推进“大规格及特殊用途阀门”、“技术研发中心”和“新型阀门建设”募投项目的实施。“新型阀门建设项目”建设的两条自动化铸造生产线已投入试生产;其它项目部分设备及配套设施已完成考察、购进和安装试运行;将有利于公司发挥客户、渠道、品牌、品质、产业链和制造规模优势,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11,674.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34.84万元。公司2018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6月30日实施完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详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范庆伟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3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及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50、2019-051)。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2)。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8月 24 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3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春红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50、2019-051)。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没有违规或违反操作程序的事项发生。公司编制的《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2)。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8月 24 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2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52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39元,共计募集资金26,163.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5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发行费用4,199.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963.50万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17)第00005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2019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244.73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2.75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236.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44.21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071.06万元,其中10,200.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871.0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与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9年6月14日公司和子公司莱州伟隆阀门有限公司会同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以上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内含莱州新项目建设资金费用6,030,000.00元;该账户募集资金净余额(加上未到期的理财67,000,000.00元)为:66,344,389.92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772,155元人民币。此外,公司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也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已于2017年6月1日对上述议案决议情况进行了公告。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分别于2019 年4月24日、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该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分别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4日、2019年5月15日对上述决议情况进行了公告。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本期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3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准则,同时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报表格式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二)变更日期

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以及财政部于2014年6月2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

2、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后: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2、报表格式的通知变更后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工具准则变更情况

财政部对会计准则22号、会计准则23号、会计准则24号和会计准则37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4、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修订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将自2019半年度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编制2019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半年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二)报表格式的通知变更情况

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资产负债表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利润表:

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本次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