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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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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39 公司简称:康惠制药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在经济整体企稳向好的背景下,国家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医药行业的供给侧结构改革,继续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医保控费、控制药占比、带量采购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使医疗领域改革节奏加快,短期看将给医药企业带来挑战,长期看有利于推动医药产业结构改革、进行医药行业洗牌,促进医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国家深化医改的大背景大,公司积极应对医药行业环境和政策变化,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渠道整合,加强销售网络建设,基本完成了2019年上半年生产经营任务。2019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18,625.05万元,实现净利润2,011.6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营销管理方面

一是公司不断拓展开发新的医疗终端,以期提高等级医院销量的稳定增长。同时,针对相关医改政策,加大力度开拓连锁药店和基层医疗终端,建设多渠道、多元化、多样化药品终端销售领域。

二是继续加大商业整合和提升商业集中度,调整优化商业配送渠道,加大与配送能力强、渠道广的优势商业流通公司合作,为终端销售业务提供良好服务支持。

三是加强专业的学术推广活动,提高学术推广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积极挖掘公司产品资源,组建专家团队,研究公司产品与其他竞品的差异化优势,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不断加强与原有客户深度战略合作的同时,积极开发新客户,确保了销售额的稳定提升。

(二)生产、质量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围绕年度销售计划,根据产品工艺、设备性能、人员情况,调配生产资源,科学合理组织生产,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同时顺利地完成了2019年上半年生产任务。

报告期内,公司质量控制中心通过GMP审计、偏差处理等一系列措施主动发现生产过程中质量管理问题并持续改进,保证了质量管理体系的稳定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司GMP执行规范化、标准化。提升全员质量意识,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内部控制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以年度审计为抓手,积极完善优化内控管理制度及相关流程,确保公司内控体系的高效运行;强化审计监督职能,落实监督全面预算管控目标;加强风险管控,切实促进管理提升,优化公司治理水平,不断完善对子公司的审计及监督管理机制。

(四)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绩效考核管理,加强人才储备及晋升管理,积极开展多维度培训,促进员工整体素质能力地提升。同时,通过开展岗位竞聘、岗位交流、专业技能竞赛等多种方式,给员工提供岗位晋升及技能提升的机会,使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持续优化发展。

(五)募投项目建设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IPO募投项目药品生产基地和药品研发中心已全面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验收、临建设施建设验收,综合楼、提取车间、前处理车间及药材库基础开挖已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3,146.91万元(其中,药品生产基地项目使用3,132.48万元,药品研发中心项目使用14.43万元)。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第十节、五、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王延岭

日 期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 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19-029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出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王延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9-031号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9-032号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19-030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郝朝军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9-031号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9-032号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19-031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3号)核准,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9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57元,募集资金总额363,812,9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32,8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31,012,9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532,9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17,48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17]第239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签订了《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此账户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存储专户,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存储余额为存款利息。

注2:存储余额不包括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180,000,000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满足保本要求、到期还本付息的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类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18,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不适用。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不适用。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附件: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19-032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和报表格式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上述所有企业会计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和年度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执行相关会计政策;按照2019年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执行财务报表列报格式;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原有规定。

(三)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实施日期,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开始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要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为: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式)”;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的,均在“收到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19-033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分行业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用途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