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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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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0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上半年,外部经营风险与挑战明显增多,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全球范围内的贸易摩擦频发,面对极不确定的复杂局面,光迅科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围绕“履职践诺、提质增效”稳步推进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上半年累计实现收入24.8亿元,同比增长1.8%;积极开展提质增效、降本降费工作,成本和费用控制较好,营业利润同比增长2.3%。

(一)市场情况

聚力市场前沿产品,稳固设备商市场,在重点客户处完成5G主流产品验证和规模销售,50G产品通过验证。紧跟运营商业态演进趋势,抢抓集采订单,完成多省份5G前传解决方案推广和试用;瞄准新兴增长空间,深耕资讯商市场,中标多个客户。积极开拓行业网领域,做大市场份额。

着力增强海外市场破局能力。在北美片区,对重点客户的业务同比和环比均有增长,AWG项目持续大份额落地;在欧洲片区,有源产品销售获得高速增长,无源产品对重点客户的销售创历史新高。

(二)研发情况及分析

上半年,面向5G、数据中心等应用的多款25Gb/s速率半导体激光器芯片取得阶段性进展;面向5G前传(无线接入层)、中回传(汇聚层+核心网)等场景应用的光收发模块实现型号全覆盖;面向数据中心的400Gb/s高速光收发模块已完成样机开发;完成400G多模COB平台工艺能力建设,具备小批量交付能力,完成单模8通道的COB工艺平台搭建。

上半年,申请专利74件,授权65项。其中国外专利11件。完成项目申报14项,《5G传送网关键技术高价值专利培育》入选2019年湖北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立项项目。

(三)生产经营情况及分析

以客户为中心,提升敏捷交付、高质量交付能力,开展质量专项改善活动,持续推动工艺改进及“两化”生产建设;提升招投标、议价能力,优化供应环节流程,多样化采购渠道,成功召开“5G供应链研讨会”,降低质量风险和生产成本。

(四)投融资情况及分析

进一步加强对外合作,破解核心芯片供应难题;完成数通项目非公开发行再融资,募集资金7.96亿元;启动光迅美国年度增资工作;全面优化子公司治理结构。

(五)重点管理工作

持续推进战略管理咨询项目,启动年度规划、市场洞察、业务设计,全面提升战略规划能力;成立降本增效工作小组,加强财务管理,启动成本审视及管理项目,多措并举开源节流、提质增效;建立绩效委牵头、部门协同的KPI核心指标月度监控机制,强化履职尽责,促进各项工作高效推进;全面推动重点领域风险应对内控流程管理,针对国际贸易风险,启动突发风险事件处置程序,完成企业境外经营风险排查,启动招标中心建设。

全面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配合集团党委开展巡视工作,落实“中央企业基层党建推进年”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基层党组织体系架构;进一步推动党建与经营两融合、两促进,持续推进党建品牌建设和党建大课堂;提高党建带群建水平,通过开展“爱企献策”、“青春心向上 奋进新时代”、“致敬五四 致敬劳模”等主题活动,凝聚和带动全体员工,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董事长:余少华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8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7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余少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总经理半年度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胡广文、金正旺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年薪(税前)分别如下:胡广文99万元,金正旺92万元,黄宣泽91.2万元,毛浩88.35万元,徐勇88.35万元,吕向东88.35万元,余向红83.6万元,胡强高88.35万元,毕梅83.6万元。

独立董事就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分散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面临的经营管理和法律风险,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

《关于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全面风险和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范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提高风险防范与控制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全面风险和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和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反舞弊管理制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党字【2019】24号《关于公司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调整的通知》,纪检审计监察办公室名称及其职责发生了变更,同时结合公司RBA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审核要求,需修订《反舞弊管理制度》。本次修订内容包括反舞弊职责归属、舞弊的预防控制和保护举报人的内容。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45万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认为其执业人员素质较高,服务态度良好,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并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胡广文、金正旺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将于2019年9月17日届满。按照《公司章程》并综合各方意见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余少华、吴海波、罗锋、胡广文、金正旺、姜伯平、卢炎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泉、郑春美、肖永平、冉明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少华先生:1962年9月生,中国工程院院士,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武汉网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等职务。

余少华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余少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余少华先生现时持有公司114,000股股份(限制性股票)。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余少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海波先生:1974年8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

吴海波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海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吴海波先生现时持有公司107,650股股份(限制性股票)。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海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锋先生:1976年9月生,学士,会计师。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务部副主任。曾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纪审监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兼审计部主任等职务。

罗锋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罗锋先生现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罗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广文先生:1963年5月生,硕士研究生,正高职高级工程师。现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系统部副主任兼党总支副书记,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胡广文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广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胡广文先生现时持有公司324,800股股份(限制性股票)。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胡广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金正旺先生:1964年9月生,硕士研究生,正高职高级工程师。现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曾任邮电部固体器件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副所长,武汉光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金正旺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金正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金正旺先生现时持有公司231,000股股份(限制性股票)。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金正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姜伯平先生:1962年6月生,硕士研究生。现任中天科技集团副总经理。曾任中天宽带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日立射频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中天光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姜伯平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姜伯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姜伯平先生现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姜伯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卢炎生先生:1949年8月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教育部考委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委员、自考委电子信息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市软件工程学会副理事长。

卢炎生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卢炎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卢炎生先生现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卢炎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泉女士:1963年9月生,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导师。现任教育部高校电子信息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学科首席教授、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光纤传感与信息处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等职务。

刘泉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刘泉女士现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泉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郑春美女士:1965年2月生,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春美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春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郑春美女士现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郑春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郑春美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肖永平先生:1966年2月生,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兼职研究员、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武汉中科水生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副院长等职务。

肖永平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肖永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肖永平先生现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肖永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肖永平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冉明东先生:1975年9月生,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系主任、教授、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冉明东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冉明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冉明东先生现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冉明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冉明东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建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将于2019年9月17日届满。按照《公司章程》并综合各方意见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陈建华、张继军、任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建华先生:1967年11月生,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管理部主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发展策划部主任、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烽火通信市场部办事处主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发展策划部副主任等职务。

陈建华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建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陈建华先生现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建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继军先生:1973年6月生,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与信息管理部主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主任、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银泰科技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系统部经营科副科长、烽火通信公司市场部技术支持部经理、市场部副总经理、科技管理部总工程师、武汉邮科院科技发展部副主任等职务。

张继军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继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张继军先生现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继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任明女士:1968年3月生,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情报室一室主任、武汉网能信息技术公司综合支持部经理、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部副主任等职务。

任明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任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任明女士现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任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4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90号)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17,207股,发行价格为36.38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63,0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039.5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960.47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731.72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9,228.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4]11332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号)核准,光迅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653,166股,发行价格为28.40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813,749,914.4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8,028,091.8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5,721,822.57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4月9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17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9年5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二)上半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2014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19年1-6月存款利息收入41.70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0.15万元,募投项目支出2,674.4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7,493.86万元。

2、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19年4-6月存款利息收入135.29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0.02万元,购买银行存款产品40,000万元,募投项目支出26,276.35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置换先期固定资产投入6,192.87万元,设备投资支出83.48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3,573.6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06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制订,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1、2014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武昌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2、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开立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数据通信用高速光收发模块产能扩充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已分别于2014年10月、11月与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5年3月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签署《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补充协议》,并得到了切实履行。

2、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2019年4月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以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674.40万元。

(2)募投项目已竣工投产,但结算审计尚未完成,资金余额7,493.86万元主要用于工程结算尾款。

2、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固定资产自筹投入6,192.87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3.4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

(2)2019年5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4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9年5月14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元购买了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的对公存款产品,期限2019年5月14日-2020年5月7日,年利率4.6%。

(3)2019年5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2019年5月21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元。

(4)2019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1,928,748.9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公司将该资金于2019年6月24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偿还给公司经营账户。

三、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和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不适用。

2、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19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1,928,748.9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公司已于2019年6月24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偿还给公司经营账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附件1: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附件2: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1

附件-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投保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人民币,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人民币;人身意外险保额100万人民币。

4、保费:合计不超过6万元/年(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确定)

5、保险期限:每年度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相关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 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将该 议案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3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2019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下午15:00-2019年9月12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8会议室。

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将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的议案

2.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余少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3.02 选举吴海波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3.03 选举罗锋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3.04 选举胡广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3.05 选举金正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3.06 选举姜伯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3.07 选举卢炎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4.《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选举刘泉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4.02 选举郑春美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4.03 选举肖永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4.04 选举冉明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5.《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5.01 选举陈建华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5.02 选举张继军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5.03 选举任明女士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议案3、议案4、议案5采用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或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9年9月6日9:30一16:30。

(二)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9月6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三)会务联系: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毛浩、方诗春

联系电话:027-87694060

传真:027-87694060

(四)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样本。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

致: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1

2、投票简称:光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表一议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9月11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9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