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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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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利得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0版)

本基金可以将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股之外的股票纳入基金股票池,并构建主动型投资组合。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微观经济运行态势、政策环境、利率走势、证券市场走势及证券市场现阶段的系统性风险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实现投资组合动态管理最优化。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指数复制结合相对增强的投资策略,通过全样本复制的方法跟踪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并且在严格控制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前提下进行相对增强的投资管理。

1、指数复制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全样本复制的方式,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跟踪组合。

(1)被动型投资组合的构建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和备选股及其权重进行相应的买卖操作,使得被动型投资组合的构建与标的指数基本一致。若出现较为特殊的情况(例如成份股或备选成股流动性不足等),本基金将采用替代性的方法构建被动型投资组合,使得被动型投资组合尽可能跟踪标的指数,减小跟踪误差。

(2)被动型投资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由于开放日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对标的指数跟踪带来的影响,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定期或不定期调整以及相应权重的调整等影响,使得被动型投资组合需要适时进行个股或权重的调整。

(3)风险估测模型

指数化投资力求跟踪误差最小,主动性投资则需要适度风险预算的支持。风险预算即最大容忍跟踪误差。本基金将结合市场通用及自主研发的风险估测模型,将投资组合风险有效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本基金采取“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这两个指标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与评估。其中,跟踪误差为核心监控指标,跟踪偏离度为辅助监控指标,以求控制投资组合相对于标的指数的偏离风险。

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8%。

2、指数增强策略

本基金以国际市场上广泛认可的多因子模型框架为基础,结合中国股票市场的特定规律筛选有效因子,对因子进行多角度评价后构建多因子模型,并根据市场流动性、基金规模、因子衰减速度等因素进行组合优化,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1)筛选有效因子

通过对投资理论的理解,对中国市场特定规律的研究,本基金管理人从市场可获得的公开大数据中寻找出对股票收益率有预测能力的因子,经过全面且深入的因子剖析后提炼出可靠因子,以期在未来能够形成对股票优劣的区分能力。随着市场的变化,有预测能力的因子也在动态变化。因子来源包括研究员预期,市值,技术面,成长,估值。

●研究员预期

根据研究员对上司公司未来盈利估算以及股票表现评价构成因子。

●市值

根据上市公司的总市值进行筛选。

●技术面

根据股票的量价信息构成因子,包括股票累计收益率,股票收益率偏度,股票相对于指数协同度等。

●成长

根据上市公司公告的财报、业绩快报、业绩预告计算其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以刻画其成长性。

●估值

根据市净率P/B、市盈率P/E、股息率D/P,、市销率P/S等指标衡量股票目前估值水平。

(2)因子评价

每一个因子都代表了一种选股逻辑。因子评价体系通过一系列量化指标深入理解因子性质及适用的市场环境。其中包括因子组合表现,因子流动性溢价,因子稳定系数,因子衰减速度等。因子评价结果是确定因子权重的重要依据。

●因子组合表现

利用因子分值构建多空组合,该组合称之为因子组合。因子组合的风险因子敞口为零。以因子组合表现的稳定程度衡量该因子的区分能力。

●因子流动性溢价

因子有效性可能来源于其对流动性的补偿,即低流动性股票在未来有较高收益的现象。在较大规模的基金管理前提下需控制因子流动性溢价。

●因子稳定系数

因子稳定系数衡量因子评分的稳定程度,因子较高的稳定性意味着投资组合的低换手率。

●因子衰减速度

每一期因子评分的因子区分度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衰减,通过研究因子衰减速度可以衡量因子有效期,并配合恰当的换仓频率。因子衰减速度较快会导致很高的换手率,应当规避。

(3)多因子汇总

基金管理人根据优化算法确定因子权重基准,再根据对市场环境的判断,基金规模,市场流动性等进行微调。多因子根据因子权重进行叠加后形成对每只股票的总体评分,以此对股票的优劣进行判断。

(4)构建投资组合

首先根据业绩基准指数中的股票指数进行行业配置,以对跟踪误差形成约束,再利用多因子评分以及量化优化算法确定个股权重。参考市场流动性、基金规模、因子衰减速度等因素后找到最为合适的换仓频率,每隔一段时间对投资组合进行重新构建。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等债券品种,基金经理通过对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和风险溢价等因素的综合评估,合理分配固定收益类证券组合中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金融工具等产品的比例,构造债券组合。

在选择国债品种中,本产品将重点分析国债品种所蕴含的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根据利率预测模型构造最佳期限结构的国债组合;在选择金融债、企业债品种时,本基金将重点分析债券的市场风险以及发行人的资信品质。资信品质主要考察发行机构及担保机构的财务结构安全性、历史违约/担保纪录等。本基金还将关注可转债价格与其所对应股票价格的相对变化,综合考虑可转债的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决定投资可转债的品种和比例,捕捉其投资机会。

(四)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在股指期货投资上,本基金以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谨慎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六)权证投资策略

在符合法律法规条件下,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权证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提高投资效率,管理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水平,以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管理人运用权证必须是出于追求基金充分投资、减少交易成本、降低跟踪误差的目的,不得应用于投机交易目的,或用作杠杆工具放大基金的投资。

(七)同业存单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存单发行银行的信用资质和存单流动性进行分析,严控信用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根据信用资质、流动性、收益率的综合考虑,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存单品种进行投资。信用资质分析,采用外部评级机构和内部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对信用风险进行审慎甄别。

(八)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参与融资业务时,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融资的杠杆作用,降低因申购造成基金仓位较低带来的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本基金将从基金持有的融券标的股票中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票作为转融通出借交易对象,力争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厚投资益。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1、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收益率*90%+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由于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因此本基金采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挑选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国有企业中现金股息率高、分红比较稳定、且有一定规模及流动性的50只股票作为样本,以反映国有企业群体中高红利股票的整体状况。该指数以2009年6月30日为基日,以1000点为基点,指数代码000824。

2、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是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

如果指数发布机构变更或者停止上述标的指数编制及发布,或者上述标的指数由其他指数代替,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上述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适当的程序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并同时更换本基金的基金名称与业绩比较基准。若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等),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可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若业绩比较基准和标的指数变更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标的指数履行适当程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报告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于2018年7月26日被中国人民银行处以130万元罚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一)不良信贷资产未洁净转让,理财资金投资本行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二)未尽职调查并使用自有资金垫付承接风险资产,(三)档案管理不到位,内控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四)理财资金借助保险资管渠道虚增本行存款规模,(五)违规向土地储备机构提供融资,(六)信贷资金违规承接本行表外理财资产,(七)理财资金违规投资项目资本金,(八)部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九)现场检查配合不力,于2018年11月9日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罚款690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不合规,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于2018年11月9日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罚款50万元;其余证券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部分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西部利得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国企红利(LOF)

(2018年7月11日至2019年6月30日)

第十三部分 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或结算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基金上市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型基金,需根据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16%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1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50,000 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提。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标的指数供应商。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如果指数许可使用协议约定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本基金最新适用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费率、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待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调整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9年2月26日公布的《西部利得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一期)》进行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标题”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

4.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

5.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6.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部分。

7.根据最新公告,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