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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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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319 公司简称:中国人保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4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其中:董事唐志刚先生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书面委托董事谢一群先生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王智斌先生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书面委托董事王清剑先生出席会议并表决。

4本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5本公司不就本报告期进行普通股利润分配。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为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保险公司,创立于1949年10月,目前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大型综合性保险金融集团,在2019年《财富》杂志刊发的世界500强中排名第121位。

本公司分别通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财险,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2328)和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人保香港,本公司分别持有约68.98%和75.0%的股权)在中国境内和中国香港经营财产险业务;分别通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寿险,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80.0%的股权)和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健康,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约95.45%的股权)经营寿险和健康险业务;通过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保资产,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对大部分保险资金进行集中化和专业化运用管理,以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人保投控,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作为不动产投资为核心的专业化投资公司,通过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人保资本,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专门对集团内外的保险及非保险资金开展直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非交易业务,通过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人保金服,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作为集团布局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业化平台,通过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再保险,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的股权)开展集团内外专业再保险业务;通过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人保养老,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开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业务,并在银行、信托等非保险金融领域进行了战略布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股东总数

4.2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

1.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接到财政部的通知,财政部决定将所持股权的10%划转给社保基金会,划转股份数为2,989,618,95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76%),已于2019年4月获银保监会核准,目前正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有关手续。划转后,财政部持股比例为60.84%,社保基金会持股比例为15.36%。

2.社保基金会除持有公司3,801,567,019股A股外,还作为实益持有人身份持有524,279,000 股 H 股,并通过境外管理人持有143,000股H股。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因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4.3控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5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董事长致辞

时间的年轮铭刻着发展的轨迹,见证着人保人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砥砺探索。2019年时间过半,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各位股东报告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上半年取得的工作业绩。

砥砺奋进,集团迈向高质量发展成效初显

上半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扎实推动集团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3411工程”实施,在复杂严峻形势下,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业务发展总体平稳、好于预期,转型发展、改革创新、风险防范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圆满完成全年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一业务发展势头良好,保费增速大幅提升。1-6月,集团规模保费收入3257.8亿元,同比增长12.8%,扭转了去年同期负增长的局面。其中,人保财险实现保费收入2353.3亿元,同比增长14.9%,市场地位巩固提升;人保健康实现规模保费158.6亿元,同比增长44.2%;人保寿险实现规模保费745.1亿元,同比增长2.0%,两家人身险公司保费增速均创近3年来同期最好水平;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信托财产规模2763.8亿元。

一一业务结构持续优化,转型发展深化推进。1-6月,人保财险实现非车险保险业务收入1085.5亿元,保费占比提升至46.0%,增量保费收入贡献度达83.7%,成为拉动公司发展超越市场的重要力量,高质量发展成效初显;人保健康加大商业健康险发展力度,期交首年保费同比增长357.7%,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12.2%;人保寿险推动价值转型,期交(含续期)占比同比提升8.8个百分点,达到60.3%,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25.6%,价值创造能力持续提升。

一一盈利能力持续上行,净利润大幅提升。1-6月,集团合并净利润216.8亿元,同比增长55.4%。其中,人保财险净利润168.5亿元,同比增长43.7%,综合成本率97.6%,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人保寿险净利润31.0亿元,人保健康净利润2.6亿元,均创2007年以来同期最好水平。集团合并口径投资资产9293.9亿元,年化投资收益率5.4%。

一一“3411工程”有序实施,改革创新成效显现。坚持对标一流、对标先进,制订商业模式全面对标方案,明确了对标主体、推进方向和实施举措,为加快转型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坚持面向客户、面向一线,推动数字化、一体化等4大战略实施,IT架构改革、北中心建设、佣金“T+1”结算、柜面资源共享、综拓团队等一大批先导性、基础性项目如期推进。推动集团首个面向客户的统一APP上线运行,截至6月底,累计安装量首次突破500万,平台月活用户达70万;“人保e通”累计用户数达到42.3万人,出单保费88.1亿元;加快推进科技应用与赋能,“驾安配”平台应用于36个省级分公司362个地市分公司,“车主惠”APP月活人数12.8万人。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传统企业拥抱技术变革的新活力。坚持聚焦城市、巩固县域,中心城市攻坚战和县域市场保卫战取得积极进展。上半年,人保财险成都、哈尔滨、佛山、东莞分公司重返市场第一,县域车险增速高于全系统0.8个百分点。人保寿险强化基础建设,中心城市有效人力同比提高;人保健康推进中心城市差异化发展,创新产品供给,深圳分公司互联网健康保险产品同比增长435.6%。

一一深入服务实体经济,保险功能作用有效发挥。我们立足保障、回归本源,积极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深入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生活。坚决贯彻中央扶贫攻坚部署,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大力推广“深贫保”项目。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上半年,集团实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220.3亿元,同比增长18.0%,市场份额近50%,公司农村市场主导地位得到巩固。加强民营小微企业保险金融服务,稳步推动支农支小融资试点业务,上半年累计放款79.8亿元,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17万户/次。积极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区域发展体系、绿色发展体系,1-6月,责任险保费收入156.4亿元,承担风险责任金额67.2万亿元;首台(套)、首批次保险承担风险责任金额605亿元;环境污染责任险承担风险责任金额72亿元。推进国际化战略实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集团国际业务保持较快增长,实现保费收入51亿元,同比增长35%,首席承保了孟加拉SSPower电站、印尼巴丹托鲁水电站等“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围绕民生建设补短板,做好大病保险与社保业务,集团实现保费收入410.3亿元,同比增长37.3%,承办项目1259个,业务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304个地市、7.1亿人群;积极参与养老“三支柱”建设,到6月底人保养老共参加了22个职业年金受托人投标评选,中选20个受托人或候补机构,中选15个职业年金投管人。

一一夯实风险防范基础,牢牢守住风险底线。我们从维护金融安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防范金融风险的新要求,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深入落实监管要求,在财险领域,严格落实车险“报行合一”要求,进一步提高费用列支规范性;在人身险领域,深入开展反洗钱专项检查、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工作,积极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强化专业能力建设,人保财险针对信用保证险等新兴业务,优化风控模型,完善管理机制;人保寿险开展“基础建设年”活动,着力夯实风控合规基础。推动现代科技应用,针对投资风险,加快推进集团投资管理系统、统一信用评级管理系统等项目建设,提升风控信息化水平;针对内控合规风险,强化业务、财务等系统的IT刚性控制。

与时俱进,以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金融领域的具体体现,是金融发展一般规律与中国金融改革实践探索相结合的科学部署,对于我国金融保险业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的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提出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3411工程”,本质上就是从供给侧入手,推进强弱项、补短板,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固本之举。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公司将以商业模式变革为牵引,深入推进集团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以科技力量赋能保险供给。科技水平的高低、科技应用与赋能水平的高低,是保险商业模式变革的核心与灵魂。我们将加快推进数字化,加快建设集团统一共享的IT运营服务平台,开展客户旅程数字化改造和客户NPS管理工作,依托数字化技术不断优化保险价值链,赋能企业运营各个环节,实现从技术支撑到科技赋能、再到科技引领的转变,以科技力量优化供给方式。

持续优化“保险+科技+服务”商业模式,在强化科技赋能的基础上,以保险服务延伸提升核心竞争力。我们将加快构建以保险为起点、以服务为终点、以科技为支撑的新商业模式,把服务打造为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在财产险领域,面向不同客户群体打造差异化服务模式,在个人客户方面,围绕客户各类生活需求,构建场景化的保险服务体系;在法人客户方面,应用互联网、物联网等科技手段,把保险服务嵌入企业的管理与生产流程中,构建风险减量管理新模式。在健康险领域,构建以健康管理为核心的服务模式,把保险产品与健康管理服务相结合,真正解决群众医疗、健康方面的痛点难点,体现专业化优势。在寿险领域,坚持“以轻资产为主、轻重结合”,构建以养老、护理为核心的服务模式。

持续抓好直销渠道建设,以渠道结构优化促进保险供给效率提升。商业模式的变革,最终要不断提高直销程度,不能过分依赖中介。我们将把优化渠道结构作为提升供给效率的关键抓手,加快推进从主要依靠中介渠道向主要依靠直销渠道转变,从主要依靠线下渠道向线上线下相结合转变,从各单元分散销售向集团一体化综合销售转变。

持续强化承保理赔管控,以管理精细化降低保险供给成本。把降成本作为当前主要矛盾,着力强化承保、理赔等环节的精细化管理。坚持承保管控刚性化,坚决剔除长期高亏损业务。坚持理赔作业规范化,强化对关键环节的过程控制。坚持队伍建设专业化,着力提升承保理赔队伍的素质能力。

持续推进产品服务创新,以增强产品服务适配性优化保险供给。聚焦中小企业、科创企业需求,量身定做融合风险保障、信用增级、直接融资的全方位服务。聚焦政府社会治理需求,把服务政府与自身发展结合起来,在巩固传统农险、大病等政策性业务的基础上,创新产品供给与服务模式,做好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融合,加强资源投入、考核驱动与业务培训,更加全面地服务政府与群众需求。聚焦个人分散性客户需求,加快推进场景化、碎片化、定制化产品创新,围绕各类垂直细分客群,提供定制化服务,增强在年轻客户中的影响力。

稳中求进,保持高质量发展良好态势

下半年,集团面临的改革发展任务还十分艰巨。我们将坚定信心、保持定力,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集团“3411工程”落地实施。

我们将强化对标,通过补短板、强弱项、增优势完善商业模式。围绕“两个融合”,坚持“去中介、降成本、优体验、强黏性”,加快推进人保财险“十项重点工作”落地实施。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按照“专业、精干、高效、扁平”的要求,加大商业健康险和健康管理业务发展力度。聚焦“三个转变”,着力强化寿险基础建设。强化投资板块投资研究能力建设,在服务好主业的同时,积极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强化新兴板块专业能力建设,把人保金服打造成集团内保险科技能力突出、模块化的特种部队,加快构建人保再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建立健全人保养老市场化经营机制,把人保香港打造成中等规模精品公司。

我们将深化改革,以机构改革与“三定”为契机推动市场化体制变革。坚持把机构改革与组织变革有机结合,以扁平化、敏捷化为方向,优化业务流程,减少管理层级,把主要的资源调整到市场和一线上去。坚持把机构改革与机制变革有机结合,建立市场化、差异化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体现岗位差别、能力差别、绩效差别,薪酬激励要多向一线倾斜。坚持把机构改革与队伍优化有机结合,优化管理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培养选拔和使用年轻干部,到地、市、县这个层级,大量启用有激情、有专业能力的年轻干部。

我们将守住底线,抓好重点风险的防范工作。保持增长速度在合理区间,防范行业下行压力带来的收缩效应,加快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把没有实现高质量发展作为最大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做到“精准拆弹”,管住人、看住钱、扎牢制度防火墙,妥善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2019年,是建国70周年、建司70周年,是中国人保全面推进向高质量发展转型“3411工程”的关键一年。人保人将以奋发进取、担当有为的精神状态,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集团党委各项要求,以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集团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以优异的改革发展成绩庆祝祖国七十岁生日、人保七十岁生日,更好回报客户、股东和社会。

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1公司业务概要

2.1.1主要业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单位:百万元

(1)市场占有率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中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原保险保费收入,自行统计和计算,分别为人保财险占所有财产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以及人保寿险、人保健康占所有人身险公司的市场份额。

年初以来,本集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扎实推动集团“3411工程”实施,在复杂严峻形势下,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业务发展好于预期,转型发展、改革创新、风险防范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19年6月30日,人保财险在财产保险市场占有率为35.1%,人保寿险在人身保险市场占有率为3.8%,人保健康在人身保险市场占有率为0.8%。按规模保费统计,2019年上半年,人保财险、人保寿险、人保健康、人保香港分别实现规模保费2,353.35亿元、745.11亿元、158.64亿元、0.71亿元。

2.2业务分析

2.2.1 人保财险

(1)主要险种经营信息

单位:百万元

(2)财务分析

单位:百万元

2.2.2 人保寿险

(1)按险种分析

单位:百万元

(2)财务分析

单位:百万元

2.2.3人保健康

(1)按险种分析

单位:百万元

(2)财务分析

单位:百万元

2.2.4资产管理业务

单位:百万元

(1)投资组合

单位:百万元

(1)其他固定收益投资包括二级资本工具、理财产品、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信托产品、资产管理产品等。

(2)其他包括投资性房地产、股权投资计划、归类为投资合同的再保险安排、非上市股权投资、衍生金融资产等。

(3)贷款及其他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定期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保户质押贷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及投资性房地产等。

注:数据因四舍五入,直接相加未必等于总数。

(2)投资收益

单位:百万元

(1)净投资收益=总投资收益-投资资产处置损益-投资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

(2)总投资收益率(年化)=(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期初及期末平均总投资资产-期初及期末平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3)净投资收益率(年化)=(净投资收益-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期初及期末平均总投资资产-期初及期末平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2.2.5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2.2.6偿付能力

单位:百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集团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09%,与2018年年末持平,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9%,较2018年年末上升5个百分点。

截至2019年6月30日,人保财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86%,较2018年年末上升11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2%,较2018年年末上升13个百分点;人保寿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5%,较2018年年末上升1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8%,较2018年年末上升7个百分点;人保健康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2%,较2018年年末下降40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1%,较2018年年末下降21个百分点。

2.2.6未来展望与风险分析

今年以来,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新旧动能转换步伐加快,经济增长保持韧性。展望下半年,“六稳”政策将加快实施,中国经济将更加重视发展质量提升和结构优化,更加重视就业和居民收入增长,经济基本面将保持稳中向好态势。

中国保险业面临的经营环境依然错综复杂,机遇与挑战并存。银保监会规范市场秩序,严格执行“报行合一”,将构建车险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财政政策保持积极导向,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将推动非车险保持快速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回暖,将推动寿险特别是保障型寿险加快发展。居民健康意识强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商业健康险业务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现代科技的广泛应用,将持续助推保险商业模式优化与变革。与此同时,汽车市场进入增长空窗期,商车费改全面推开,将给车险发展与盈利带来双重压力。中美贸易摩擦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供给侧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将给保险业发展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跨界竞争日益凸显,冲击保险市场传统商业模式。

本集团将坚定信心、保持定力, 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为本,加快推进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集团“3411工程”落地实施,加快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下半年,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商业模式对标,补短板、强弱项、增优势。围绕“两个融合”,坚持“去中介、降成本、优体验、强黏性”,加快推进人保财险“十项重点工作”落地实施。坚持推动人保健康全面深化改革,按照“专业、精干、高效、扁平”的要求,加大商业健康险和健康管理业务发展力度。聚焦“三个转变”,着力强化人保寿险基础建设。强化投资板块投资研究能力建设,在服务好主业的同时,积极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强化新兴板块专业能力建设,打造精品公司。二是深化改革,以机构改革与“三定”为契机,建立市场化的组织、激励和选人用人机制。三是守住底线,抓好重点风险防范工作,处理好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的关系。

展望2019年下半年,可能对本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产生影响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一是宏观环境风险。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不断,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仍存。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会对本集团经营管理和投资等方面产生影响,本集团高度重视对全球宏观政策和外部经济形势的研究,主动开展宏观环境分析,研究对经营管理和投资等方面的影响,并积极进行应对。二是资金运用风险。国内资本市场金融风险事件频发,债券违约进入常态化,权益市场持续波动,会对资金运用造成影响。本集团持续开展大类资产配置研究和优化工作,强化持仓证券研究挖掘能力,通过多元化的投资组合分散市场风险,针对特定行业建立 “白名单”机制,定期开展压力测试等风险评估工作,实行投资风险预算管理和动态跟踪。三是保险风险。保险业务是本集团经营的主要业务之一,保险业务的赔付水平、损失发生、费用及退保等相关假设的实际经验与预期发生不利偏离,将使本集团面临保险风险。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压力测试等技术评估和监控保险风险,并通过实施有效的产品开发管理制度、合理稳健评估准备金、谨慎的核保和理赔流程、多层次的分保机制、合理谨慎的费用政策等措施加强对保险业务的过程管理,以控制保险风险。

3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中所涉及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3.1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3.1.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了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丰富了出租人的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本集团采用新租赁准则后的主要会计政策已在本集团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进行详细说明。

2.修订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6号文件”)。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财会6号文件的要求列报财务报表。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1.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假设、退保率、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公司2019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已经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2 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3.2.1 会计政策变更

1.具体内容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财会6号文件的要求列报财务报表。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集团未分配利润和财务报表其他项目均不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无需调整和披露2019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和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影响金额;按照财会6号文件的要求列报财务报表项目。

3.2.2会计估计变更

1.具体内容

公司报告期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精算假设,是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当前信息重新厘定计量。

2.对公司影响

上述精算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合并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的变更减少2019年6月30日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合计人民币8百万元,增加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8百万元。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3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4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缪建民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19-032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8月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现场出席10名,电话连线出席2名,委托出席2名。高永文董事、陆健瑜董事以电话连线方式出席会议,唐志刚董事委托谢一群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王智斌董事委托王清剑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缪建民董事长主持。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A股和H股半年度定期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A股和H股半年度定期报告的议案》,内容包括:2019年A股半年度报告、2019年H股半年度报告、2019年A股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年H股中期业绩公告、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投保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人保集团2019年上半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19-03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8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送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全体监事现场出席会议。会议由林帆监事长主持。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A股和H股半年度定期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A股和H股半年度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9年A股和H股半年度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A股和H股半年度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同意公司对2019年半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人保集团2019年上半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19-034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中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通知及要求进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除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有关精算假设变更外,无其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此项会计估计的变更减少2019年6月30日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合计人民币8百万元,增加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8百万元。

一、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了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丰富了出租人的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本集团采用新租赁准则后的主要会计政策已在本集团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进行详细说明。

2.修订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6号文件”)。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财会6号文件的要求列报财务报表。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假设、退保率、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公司2019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已经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1.具体内容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财会6号文件的要求列报财务报表。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集团未分配利润和财务报表其他项目均不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无需调整和披露2019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和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影响金额;按照财会6号文件的要求列报财务报表项目。

(二)会计估计变更

1.具体内容

公司报告期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精算假设,是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当前信息重新厘定计量。

2.对公司影响

上述精算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合并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的变更减少2019年6月30日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合计人民币8百万元,增加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8百万元。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半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三)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