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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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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19-039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礼赠品供应、数字化营销服务、新媒体营销服务发展势头良好,收入和利润双双持续增长。2019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67,830.19万元,同比增长52.83%;营业利润7,747.79万元,同比增长32.72%;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968.13万元,同比增长22.3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589.30万元,同比增长25.46%。

各项主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营销业务

公司的营销业务包含礼赠品供应、数字化营销服务和新媒体营销服务。2019年1-6月,公司礼赠品供应业务实现收入47,317.79万元,同比增长30.39%;促销服务实现收入7,524.27万元,同比增长12.06%;新媒体营销服务实现收入11,400.80万元。营销业务实现毛利15,025.52万元,同比增长36.56%;毛利率22.68%,同比下降2.90个百分点。

1、礼赠品业务和数字化营销业务

受益于快消品市场竞争加剧、线下零售更加注重消费者体验、品牌方利用线下销售渠道发展私域流量等因素,下游品牌客户对促销品和数字化促销服务的需求持续增长,同时配合消费者的年轻化、消费偏好的时尚潮流化,客户对作为终端市场营销工具的礼赠品的创意设计要求越来越高,公司在礼赠品供应业务上持续向创意+供应链整合的方向发展,行业竞争态势更加不利于小型公司生存,公司在核心客户中的礼赠品和数字化促销服务所占分额进一步提升。礼赠品和数字化营销业务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为37,063.80万元,同比增长30.97%。

随着移动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的普及,消费者使用手机应用(各类APP,包括营销活动定制APP、品牌微信公众号、品牌会员俱乐部APP或微信小程序等)参与线下营销活动的便利性不断提高,品牌方从零售终端收集到的消费数据倍速增加,从而不断提升对消费数据管理的需求,而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准营销和销售转化的显著效果又进一步推动线下消费数据收集的更多需求。公司的数字化营销服务继续保持增长,应用场景快速增加,从早期的为客户开发和运营内部电商平台(主要用于替代传统的经销商激励、员工福利、销售员领用营销物料的实物分发模式),增加到购物摇红包、会员招募、会员体系运营管理(CRM)、市场终端营销活动数字化(例如消费者扫码领赠品)、品牌渠道数字化管理等。

公司在2018年末及今年上半年成为中国平安集团、中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欧莱雅、可口可乐、中国农垦控股上海有限公司等大型客户的礼赠品供应商,2019年上半年在上述新客户业务开发中投入了较多人力和供应链资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9年1-6月,上述新客户贡献的收入为2,454.03万元,占全部礼赠品收入的5.19%。公司下半年将继续加大新开拓大型客户的培育,预计将取得良好的效果。

2019年上半年,公司腰部客户的收入贡献有所增长,营销业务第6~10名客户贡献收入6,884.63万元,同比增加6.52%,第十名客户的收入贡献为1,113.12万元,比上年同期第十名客户的收入贡献提高69.69%。前十大营销业务客户中,母婴类(婴儿奶粉)客户占3名,包括四大进口奶粉品牌:惠氏、美赞臣、美素佳儿和雀巢。受益于二胎政策和母婴消费升级,婴儿奶粉客户的礼赠品需求和数字化营销服务需求都将持续强劲增长。

2019年1-6月,礼赠品和数字化营销服务业务综合毛利率21.48%,同比下降4.11个百分点,其中礼赠品业务收入增长30.39%,但毛利率从25.01%下降到19.50%,主要原因为:公司扩大核心客户业务开拓,增加经销商渠道积分奖励等业务,该部分业务礼赠品主要为3C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同时新客户培育期从低毛利订单切入符合行业惯例,随着客户成熟度的提升,订单毛利将有望提高。数字化营销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2.06%,毛利率为33.90%,同比提高5.22个百分点。由于礼赠品占比较大,因此礼赠品和数字化营销服务的综合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

2、自媒体广告业务

公司2018年11月完成对谦玛网络60%股权的收购,公司的自媒体广告业务由谦玛网络经营。2019年上半年,广告行业延续传统广告萎缩、互联网广告增长,而互联网广告加速向网红营销方向发展的趋势,品牌客户在微信、微博、抖音、小红书、今日头条等媒介平台上通过网红、公众号、头条号等自媒体投放广告的预算持续增长。谦玛网络主营自媒体广告内容创意和制作和广告投放,客户覆盖电商、美妆个护、快消、食品饮料、汽车等行业。这些行业的品牌客户通过自媒体的粉丝群体精准定位目标消费者,广告效果良好,广告投入产出比(ROI)高,因此自媒体广告费用持续快速增长。自媒体广告为新兴行业,从业者以大量中小型公司为主,谦玛网络借助公司的资金实力和上市公司品牌效应,在今年上半年实现跨越式发展。1-6月,谦玛网络实现收入11,400.80万元,同比增长83.28%(上年同期未纳入合并报表,比较为与原单体报表比较。下同);实现毛利3,246.33万元,毛利率28.47%,同比下降4.36个百分点;实现净利润1,605.10万元,同比增长23.81%,对本公司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贡献963.06万元。谦玛网络收入贡献在100万元以上的客户从上年同期的20个增加到24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贡献6,140.69万元,占比53.86%,同比提高14.18个百分点。谦玛网络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业务规模扩大,且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媒介投放业务增速较快。发挥上市公司品牌、资金等资源优势,争取更大的媒介投放市场分额,有利于谦玛网络的经营业绩快速提升,有利于新客户导入,符合谦玛网络的发展战略。考虑到自媒体供应端的高度分散化、多变性、大量腰部和长尾自媒体价格透明度低等因素,媒介投放业务的毛利率不会持续大幅下降,该项业务的迅速扩张仍可以带来现金流正常的利润增长。

(二)特许纪念品业务和贵金属业务

2019年上半年,公司特许纪念品业务和贵金属工艺品业务实现收入1,471.42万元,同比增长6.78%;实现毛利640.27万元,毛利率43.51%。

1、特许纪念品业务

2019年上半年,公司的特许纪念品业务包括为两大主题盛会开发和销售纪念品,一个是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于2019年4月28日-10月7日在北京延庆举办;另一个是2022年北京冬奥会。上半年北京园博会只有两个月的开园时间,纪念品销售额为508.62万元,毛利254.82万元,毛利率50.10%;北京冬奥会距开幕还有两年多时间,目前仅向社会公开发布会徽,尚未发布吉祥物,公司的冬奥纪念品以纪念徽章及银行渠道的贵金属纪念品为主,上半年前期集中精力进行产品设计开发、销售团队组建,从下半年开始将发力银行渠道(中国银行为冬奥贵金属纪念品独家银行渠道)的产品销售。

2、贵金属工艺品业务

2019年1-6月,公司贵金属工艺品业务实现业务收入380.89万元,同比下降70.28%;实现毛利135.18万元,毛利率35.49%。贵金属工艺品业务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将团队主要人力和精力都投入北京世园会和冬奥会的产品设计、开发和销售中,对常规的贵金属工艺品业务投入减少。

(三)费用情况和经营现金流情况

1、费用情况

2019年1-6月,公司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总额8,257.56万元,同比增长36.67%;其中,新增合并谦玛网络四项费用1,465.88万元,剔除该影响,公司同期可比合并口径的四项费用为6,791.68万元,同比增长12.41%,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01%,同比下降3.60个百分点。谦玛网络四项费用为1,465.88万元,占本期营业收入12.86%。

剔除合并谦玛网络影响,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02.38万元,增幅9.12%;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0.69万元;研发费用同比增长93.92万元,增幅6.4%;财务费用(剔除合并谦玛网络)同比增长245.30万元,增幅1157.84%。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的增长主要是源于业务规模扩大、新客户培育和世园会、冬奥会特许业务需要增加比较多的销售人员和设计人员。财务费用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收入规模扩大较快,银行借款等融资增加较大,而去年同期未进行谦玛网络的收购,暂时闲置的IPO募集资金产生较多利息收益。

2、经营现金流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4,222.05万元,业务回款情况正常,应收账款余额44,383.40万元,比上年末减少5,978.16万元。账龄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43,640.00万元,占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98.33%。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根据该通知,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②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0。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除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外,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本报告期新设立 3家二级子公司,均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包括: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27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18-037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8月26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震主持。

二、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现任内部审计负责人邵云方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邵云方先生离职申请,并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规定,提名赵鑫为新的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赵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19年半年度报告》;

3、《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6、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附件:

1、赵鑫简历

赵鑫先生,198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已获得注册会计师 CP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 ACCA,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7年10月 - 2008年9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会计;2008年10 月- 2010年9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审计员;2010年10月 - 2016年9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高级审计员;2016年10月 - 2019年4月任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分析高级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18-038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8月26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娅主持。

二、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同意公司针对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创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3、《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18-040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 变更的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5月9日、5月16日发布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2、 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6月10日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一债务重组》自6月17日施行。

3、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 9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18-041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9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88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5月25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1,88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48元。截至2017年5月25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72,803,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257,405.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7,545,794.4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 (2017)第110ZC018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2,392.90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投入498.4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05.7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60.0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45.69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171.09万元,全部为创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2,563.99万元(含利息净收入投资498.40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40.1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88.99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51.13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5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会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分别与北京银行天桥支行、招商银行宣武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期末余额中募集资金688.99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51.13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半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18-042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8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1年6月30日。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88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1,88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48元。截至2017年5月25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72,803,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257,405.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7,545,794.4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 (2017)第110ZC0184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于2018 年9 月 19 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投资进展等因素,变更“运营中心扩建项目”和“促销品电商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将“运营中心扩建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8,082.94万元、“促销品电商平台建设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3,241.09万元(含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合计募集资金余额11,324.03万元变更用于支付收购上海谦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产生利息,募集资金总额有所增加。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w.cninfo.com.cn的《2019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产品的创意设计能力是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创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是为了增强公司在促销品解决方案上的创意设计能力,在公司设计研发部的基础上,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创意研发中心,巩固和扩大公司在创意设计方面的竞争优势。原计划用2年时间(2017年6月-2019年6月)在创意研发中心建设方面投入934.51万元资金,第一年和第二年分别投入455.25万元和479.26万元,主要用于设计研发团队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样板模具的小批量试产、知识产权申报维护等方面。

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46.23万元,项目投入进度 37.05%。虽然前期进展慢于预期,但创意研发中心的建设仍符合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和长期战略方向。公司结合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对“创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19 年 6 月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

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原因

创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主要投入是新增设计研发人员薪酬,但招募符合公司业务要求的人才需要一定的时间。促销品设计要求设计师具有熟悉客户所属行业特点、促销品目标消费者偏好、市场流行趋势,还需要在中标成本和加工周期等因素的制约下提供令客户满意、受市场欢迎的创意设计。随着消费品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消费者的代际变化,用新颖独特的设计争取订单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创意研发中心的建设需要加快速度。经过两年来的招募、磨合、培训,越来越多的优秀设计师融入公司,在促销品、世园会和冬奥会文创产品、自主品牌产品等方面完成了大量作品。目前,公司仍需在创意研发中心继续投入,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创意设计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拟对“创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预计将在 2021年6月30 日完成。

(三)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时间是根据创意研发中心的实际建设情况、建设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计划完成时间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

响。

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