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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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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19-051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继续秉承“高质量发展,做全球产业文章”的发展战略,继续走质量效益之路,围绕“不忘初心,奋发向上,创造并实现新价值”的总体目标,以工匠精神打造一流的产品和服务,通过提升产品质量和极致服务树立良好的品牌。

(一)国际业务

1、一带一路市场

报告期内,为应对中美贸易战摩擦,公司继续紧跟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拓展东盟、北非地区的业务,布局拓展马来西亚、越南、新加坡、印尼、缅甸、菲律宾、柬埔寨以及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地区业务,希腊、克罗地亚等欧洲地区,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更加精致的产品和极致的服务。

2、欧美日韩等传统市场

2019年上半年,日韩市场实现销售收入6,493.6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45%。伴随着中美贸易战摩擦的高度不确定性及对美国对我国产品的反倾销影响,公司对美出口业务承压,2019年上半年欧美地区实现销售收入5,227.1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7.02%;目前公司除积极与美国客户保持密切的沟通,同时积极寻找第三方途径以化解危机。公司通过全球化的采购和销售战略,多个国家地区市场互补发展、多元化经营的良好格局,积极有效化解不同国家地区因经济发展不均衡造成的业绩波动,加强国际市场业务的份额,不断扩大市场区域。

(二)国内业务

1、家装业务

公司以“产品到极致,服务超预期”为目标,大力拓展高端家装市场,提供个性化产品定制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万里石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梦工厂,厦门梦工厂积极拓展了家装市场,“万里石家”品牌已有一定影响力,2019年上半年,家装业务不断增长,对公司业务结构及现金流的改善有着重大意义。

2、国内工程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继续执行重点地区和大客户战略;对内实行供应体系改革,通过实行扁平化管理,推进项目组与生产一体化管理模式,既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也提高了工作效率;与此同时,加快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积极配合政府进行环保综合整治,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并进一步提升智能化生产水平。

(三)“石材+互联网”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参股子公司厦门石材商品运营中心继续完善电商和配套供应链服务模式不断探索服务和资源平台的有机结合。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状况

1、报告期公司总资产较期初减少4.05%,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57%,主要是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减少;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2.17%,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导致。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0.39%,主要是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偿付利息所致。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44.40%,主要系报告期内票据贴现或到期收款所致。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4.79%,主要是公司重视应收账款回笼管理,报告期内收回部分应收款项。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37.24%,主要系增加孙公司万里石(天津)投建办公室展厅所致。

2、报告期公司负债总额较期初减少8.76%,主要系短期借款、预收账款及应交税费减少所致。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6.85%,主要系归还银行贷款所致。预收账款较期初减少29.44%,主要系销售货物确认收入所致。应交税费交期初减少24.62%,主要系缴纳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所致。应付职工薪酬下降43.89%,主要系支付上一年度年终奖所致。

3、报告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较期初增加0.66%,主要系公司本期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40.82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增加1.58%所致。

4、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上升9.79%。主要系公司积极拓展国内工程施工及其他产品业务,工程施工业务收入上升114.43%,其他产品业务收入上升63.66%;营业成本同比上升13.44%,毛利率同比下降2.71%,主要系毛利较高的建筑装饰材料及景观石材业务收入占比下降,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业务毛利率下降3.70%、工程施工业务毛利率下降5.15%;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下降38.32%,主要系增值税附加税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同比上升7.39%,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息费用增加所致。其他收益增加93.48%,主要系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投资收益同比减少93.48%,主要是参股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减少,公司按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减少所致;本年增加信用减值损失642.81万,资产减值损失减少100.18%,主要系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报表科目拆分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转回下降所致。本年增加资产处置收益-4.80万,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40.82万元,同比下降44.47%,主要系公司投资收益减少,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转回减少所致。

5、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91.9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流出1,983.61万,主要系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支付的税费减少,相应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大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所致。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87.9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流出574.53万,主要系报告期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351.8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流出384.03万,主要系报告期归还银行贷款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以下为所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19-049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19年8月26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胡精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经审议,同意聘任邓金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19-050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19年8月26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双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如下文: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19-052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0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13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2号”文件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4,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6,993,971.6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7,506,028.35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5年12月17日出具瑞华验字【2015】4826001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松柏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合称“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3.4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2019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8,559,394.33元,募集资金净额减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累计已使用金额的差异为利息收入。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北京万里石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原计划在广州、上海、成都建立石材设计应用中心并且增加五个销售分公司,同时加大品牌建设的投入,扩大和加深石材在装修领域的品牌认知度,加大广告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品牌宣传及策划,提高万里石在装修行业的知名度。考虑到公司在上海、广州和成都均已设立了子分公司,目前业务开展尚可,因而从经济、长远和发展的眼光看,变更原计划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先集中用于开发中高端家装市场及拓展大北京地区的业务将为公司带来更好的现金流和利润,该事项已经2016年10月9日及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大理石深加工及技术改造项目

2017年7月4日及2017年7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部分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一“大理石深加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后,该项目总投资金额由10,534.73 万元调整至5,909.70 万元,建设形成石材产品综合年产量35万m2的生产能力。项目后续仍以募集资金进行投入,公司不再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项目石材产品综合年产量已达35万m2。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1月1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计人民币39,472,150.21元,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48260001 号《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6年10月9日及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建筑装饰石材市场需求不断变化,预计公装市场未来几年相对稳定,但家装市场于2014年已触底回升,预计未来几年有较大增长空间。在区域经济建设上,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及以北京市政府东迁新增的基础设施建设将为高端石材销售提供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巨大的市场空间。在当前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下,公司按原计划进行营销网络建设将使公司资源相对比较分散,不易形成明显的竞争优势,鉴于家装市场潜在的巨大市场需求及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带来的良好契机,同时考虑到公司在上海、广州和成都均已设立了子分公司,目前业务开展尚可,因而从经济、长远和发展的眼光看,变更原计划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先集中用于开发中高端家装市场及拓展大北京地区的业务将为公司带来更好的现金流和利润。

3、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未达到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北京万里石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收益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北京万里石有限公司累计亏损346.08万元人民币。

(2)项目收益未达预期的原因

①公装业务受到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方面,部分客户要求延迟交货导致营业收入未达预期;另一方面,受房地产企业去杠杆影响,资金回款缓慢,应收账款增加形成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利润没有达到预期。

②家装业务尚处在市场布局与开拓阶段,市场占有率未达预期。

2、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本章节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而造成,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19-053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财会〔2019〕6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3、债务重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三项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通知,要求拟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 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 账款”二个项目。

(3)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1)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 填列)”。

(2)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 填列)”。

(3)“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4)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 “-” 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1)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主要包括:

1、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 14 号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 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债务重组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债务重组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主要包括: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 一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19-054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何英女士的辞职报告,何英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何英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何英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邓金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邓金银女士简历如下:

邓金银,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8年4月起至今任职公司证券事务专员。邓金银女士已于2018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邓金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

联系电话:0592-5065075

传 真:0592-5209525

电子邮件:zhengquan@wanli.com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19-055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里石”)于近日收到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海法院”)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海翼万里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海翼万里”)诉浙江振亚热电有限公司、华控建投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该案移送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现将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本次诉讼有关当事人情况

(1)原告:漳州海翼万里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开发区成功大道9号海尚世界D301-7

法定代表人:张秀才

(2)被告一:浙江振亚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九墩仓头

法定代表人:冯彩英

被告二:华控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7层701

法定代表人:尚晓军

2、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浙江大和纺织印染服装(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浙江大和公司”)欠付漳州海翼万里货款,漳州海翼万里将其诉至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后经调解,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23日作出(2017)浙0603民初3828号《民事调解书》确认浙江大和公司尚欠漳州海翼万里22,013,580元款项,并约定相应付款期限。

被告一出具承诺书,主动确认就浙江大和公司上述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对上述债务形成债务加入。被告一为被告二全资控股的独资公司,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二应当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诉讼请求

由于被告一、被告二未承担清偿责任,漳州海翼万里向龙海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欠款22,013,58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22,013,58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17年4月17日计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暂计到2019年4月17日利息为2,641,629.6元);

上述金额暂合计为24,655,209.6元。

(2)判令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相关案件费用由被告一、被告二承担。

目前,龙海法院已受理漳州海翼万里财产保全(保全金额19,580,173.03元)的申请。

二、诉讼判决情况

上述案件一审已移交至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因上述诉讼的发生,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根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1.1条的标准,现将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列式如下: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次利润或者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漳州龙海法院已受理漳州海翼万里财产保全(保全金额19,580,173.03元)的申请,但案件的最终结果尚未确定,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累计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结案或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备件

1、《民事起诉状》;

2、《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3、《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