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19-060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3.2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一、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日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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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述协议方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该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即时报交易所备案或者公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6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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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序号1已于2019年2月14日到期,已收回本息,取得收益127.56万元(含税);序号2产品已于2019年2月15日到期,已收回本息,取得收益125.52万元(含税);序号3产品已于2019年2月25日到期,已收回本息,取得收益18.09万元(含税);序号6产品已于2019年3月27日到期,已收回本息,取得收益8.51万元(含税);序号4产品已于2019年5月23日到期,已收回本息,取得收益127.56万元(含税);序号5产品已于2019年5月22日到期,已收回本息,取得收益86.27万元(含税);序号7产品已于2019年5月29日到期,已收回本息,取得收益17.86万元(含税);序号8产品已于2019年6月25日到期,已收回本息,取得收益47.56万元(含税),该部分募集资金已变更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序号10产品已于2019年7月3日到期,已收回本息,取得收益10.21万元(含税);序号11产品已于2019年8月7日到期,已收回本息,取得收益9.64万元(含税);序号9产品已于2019年8月26日到期,已收回本息,取得收益48.66万元(含税)。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