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9-06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面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国内安全环保力度持续加强,产品市场价格竞争激烈的形势,公司管理层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策,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决落实安全环保责任,精心组织生产经营,稳步推进项目建设,重点生产企业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共生产各类产品215.71万吨,其中:纯碱82.10万吨,小苏打32.59万吨,尿素52.87万吨,商品煤26.01万吨,甲醇22.14万吨;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4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73亿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40.9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9.07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业务板块运行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公司纯碱、小苏打、化肥生产装置保持平稳高效运行;公司甲醇装置于2019年3月19日恢复生产。博源煤化工湾图沟煤矿3-1工作面受煤层赋存条件复杂、采场条件差、断层、夹矸、石包等影响,产销量较上年同期降幅较大。公司参股子公司蒙大矿业实现投资收益10,029.95万元,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受盐城响水“3.21”事故影响,甲醇下游需求萎缩,公司甲醇产品售价下滑,影响公司甲醇的盈利能力。
博源煤化工湾图沟煤矿3-1工作面随着历年连续开采,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该工作面出现开采条件复杂、采场条件差等不利因素,影响了博源煤化工的煤炭产量和利润。为扭转这一局面,公司一方面立足于现有工作面继续优化井下作业方式,加强现场管理,尽可能提高原煤收率和产量;另一方面着眼于湾图沟煤矿的持续、稳定、长远发展,启动湾图沟煤矿5-1工作面延深项目,预计2020年底建成,实现工作面的有序接续,尽快恢复煤炭正常产量。
(二)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
中源化学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于2019年6月实现达产;兴安化学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多用途尿素项目生产出合格产品,并于2019年6月底转入固定资产。
(三)回购公司股份工作顺利完成
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3.60元/股。截至2019年5月2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58,270,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95%,累计成交金额为719,928,122.2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既定方案。
2019年5月31日,公司根据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预案〉部分内容的议案》,完成实际回购股份的20%(即51,654,001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30%)的注销工作。
(四)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对已失去股权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6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19年6月3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万股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减少至3,924,398,991股。
(五)坚持塑造文化力,增强全员凝聚力
坚持企业文化与时俱进,形成与发展相结合、与管理相协调、与人本相呼应的文化体系。一是整合理念体系,铸造企业品牌。二是建立切实可行的行为体系,对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党群工作各项制度进行整理和创新,有效规范员工行为。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企业精神、经营理念及共同愿景达成共识,使企业文化成为统一思想意志、凝聚员工队伍的强大精神力量。
(六)安全环保形势持续稳定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是企业的生命线,公司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的安全环保理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防控制为主要内容的双重防控体系,保持安全管理高压态势。
公司各生产企业以安全标准化为基础,全面推行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和现场“5S”管理体系,安全关口前移,有效落实防范措施,始终保持安全工作常态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保持了良好的安全环保形势。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批准,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经公司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批准,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3月,本公司将持有之子公司内蒙古博源国际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收回股权转让款,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2019年4月,本公司将持有之子公司内蒙古博源丰远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收回股权转让款,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3)2019年4月,本公司设立海南远兴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法定代表人:宋为兔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9-06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12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为兔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9-06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七届三十一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永峰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9-06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32号)核准,本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610,526,315股新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4.75元/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决定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1,618,891,84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本1,295,113,475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914,005,319股。本次转增股本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及发行价格调整为不超过1,098,484,848股及不低于2.64元/股。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5,066,656.72元(贰拾陆亿零伍佰零陆万陆仟陆佰伍拾陆圆柒角贰分),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等发行费用30,254,409.99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2,574,812,246.73元,其中:股本人民币986,767,673.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588,044,573.73元。
截至2016年9月1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第02190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16年度按照项目计划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人民币,2017年度按照项目计划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人民币,累计按照项目计划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00.00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2016年12月8日六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000.00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12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100,000,000.00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7年12月5日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00.00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7年度使用1,100,000,000.00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度使用400,000,000.00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1,500,000,000.00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10月23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公司2018年10月25日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00.00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8年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57,342,800.00元。
2018年7月2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并将该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1,874,812,246.73元中的1,131,918,000.00元用途变更为“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和“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2018年度,“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资金201,848,760.9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用于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本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的规范。
2016年9月,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太仓支行和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西街支行两家专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团队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经公司管理团队决定增加“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12月4日,公司、海通证券和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西街支行、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柏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和管理,并与相关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8月份上述监管协议均签署完毕。
2018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0月23日,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结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期末,监管协议均得到正常履行。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一)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18年10月25日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00.00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67,610,307.65元。截至本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989,732,492.35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7月2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并将该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1,874,812,246.73元中的1,131,918,000.00元用途变更为“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和“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本报告期内,“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资金95,756,309.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资金297,605,069.99元。
本报告期内,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67,610,307.65元,存入现金300.00元(用于支付手续费),实现存款利息收入998,745.99元,银行手续费支出176.64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587,474,684.39元,累计实现存款利息收入20,298,398.31元,其他收款91.00元,存入现金1,100.00元(用于支付划款手续费),支付银行手续费4,059.59元,其他付款91.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07,770,123.11元,该部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原募投项目可行性受煤炭等原材料、大宗建筑材料及设备价格上涨,以及尿素市场复苏缓慢、纯碱市场震荡较大等因素影响已产生了很大变化,原募投项目前景存在不确定性。2018年7月2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将募集资金1,874,812,246.73元中的1,131,918,000.00元用途变更为“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和“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742,894,246.73元,公司将挖掘具有更高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19年6月30日,“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97,605,069.99元,“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未投入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用途变更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变更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6月30日
单位: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6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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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9-068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详细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拟对财务报表格式及相关科目进行修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本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会《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列示财务报表。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列示财务报表。主要变化项目:
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将资产负债表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分别归并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将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将利润表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二、变更日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开始执行新会计政策。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三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