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0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产品主要配套汽车及主机行业结构调整,客户需求下降,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竞争形势严峻,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新产品的开发投入,加快自动化改造进程,持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同时,根据国内外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内外部资源,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全力满足市场及客户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994.78万元,同比下降8.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8.52万元,同比下降75.9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在不断优化已有优势产品的基础上,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改进生产工艺,优化产品结构,推动产品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公司持续强化新品开发力度,报告期内公司为一汽大众研制的三款轮毂轴承均已完成试验验证,开始量产。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新增专利26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22项。
2、不断推进管理变革,落实降本增效
公司不断强化管理革新与体系建设,优化流程,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与效率。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合理开展经营活动,建立积极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定期开展员工专业技能培训,提升作业水平。加强财务预算控制,推进降本增效改善活动,提高毛利率水平、强化审计监督与风险防范,提升管理效率。
3、优化治理架构、提升团队凝聚力
公司不断健全内控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在各自权限范围内规范、高效、科学运作。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独立运行,具有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注重人才培养,持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目标与规划,建立了相应的薪酬考核体系,完善公司级、部门级与岗位级KPI考核指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增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减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程上楠
2019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9)058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4日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10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0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董事5人,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程上楠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19年8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9年8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而进行,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万元整,期限壹拾贰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用于经营周转。
公司以本公司信用担保本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并追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天宏机械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5、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信用证、国内保理买方额度业务,借款期限为2019年8月26日至2020年8月25日,主债权为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含本数)且总金额不超过贰亿元整(含本数)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信用证、国内保理买方额度业务。
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6、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常州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常州分行申请授信(风险敞口)陆仟万元,币种为人民币,授信有效期壹年。
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7、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树华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19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人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和经营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吴朝阳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第三届董事会决定聘任郑伟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9、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9年8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附件:
简 历
1、李树华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大学审计学学士,厦门大学会计学硕士,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北京大学金融博士后,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金融EMBA硕士。1999年至2010年,在中国证监会工作,历任证监会驻大连证券停业整顿工作组资产负债清理组副组长、证监会会计部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预算处处长、综合处处长。2010年至2018年,历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2018年加入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现任东方富海并购基金主管合伙人,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富海”)监事会主席,2019年8月担任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洋控股”)董事、总经理。
截至披露日,李树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光洋控股担任董事、总经理,在光洋控股之控股股东深圳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方东方富海担任合伙人,在远致富海担任监事会主席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郑伟强先生,1982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郑伟强先生2006年至 2009 年进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历任审计师、高级审计师;2009年至2019年8月加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高级财务经理、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2015年至2019年8月兼任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披露日,郑伟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9)059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4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爱辉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9)062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62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00,000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32,830,000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37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88元,共募集资金390,020,4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7,301,428.00元后的余额为362,718,972.00元及收回的垫付应由公司股东承担的发行费用134,058.12元,合计362,853,030.1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分别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化龙巷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32001628736059988999)以及公司在交通银行江苏省常州市钟楼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324006030018120669953)内。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824,031.1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XYZH/2013A8037”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25,288,063.20元。其中:经公司2014年2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82,372,514.1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除上述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按募集资金项目计划用途分别使用99,770,559.05元、48,156,449.33元、64,739,336.99元、30,249,203.66元、9,960,741.26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891,351.75元。
2019年半年度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622,674.06元。2019年半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7,415.79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6,871,478.52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948,767.54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7,901,320.1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和交通银行江苏省常州市钟楼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化龙巷支行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2,200,000.00元或者从交通银行江苏省常州市钟楼支行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0,000.00元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2014年2月14日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达成补充协议:同意公司以定期存单及通知存款形式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存放资金;之后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达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公司以定期存单及通知存款形式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存放资金。
(二)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及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以前年度以募集资金82,372,514.1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9)063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通知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起始日开始执行,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而进行,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而进行,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9)064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19年9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15:00至2019年9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6日。
7、出席对象:
(1) 截至2019年9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9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业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9月9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霞
联系电话:0519-85158888
传真:0519-85150888
电子邮箱:sx@nrb.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业部
2、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08”,投票简称为“光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9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
1、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