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服务国家时频体系建设、提升行业自主保障能力”的宗旨,秉承“技术领先、产业报国”的发展理念,以技术创新驱动时间频率和北斗卫星应用产业发展,打造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器件一部件一设备一系统”协调发展的产业基地,努力使公司成为世界一流的时间频率优秀企业。
1、公司围绕主业,拓展军民应用领域
公司不断拓展时间频率产品在航空航天、卫星导航、国防装备、通信等军民用领域的应用,努力扩大市场份额。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053.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8.90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7.39%,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
2、公司加强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获授权专利76项,其中发明专利42项。2019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3,140.78万元,同比增长40.70%,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9.50%,主要投向时频核心器/部件、频率组件及设备等重点产品和时频应用前沿技术研究。公司积极引进设计人才,加强团队培养,7月在北京设立设备与系统第二事业部,开展时频关键技术研发,不断发展形成领先竞争对手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公司加快技术改造,提高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开发应用能力,完善和加强技术研发部门各项软硬件配备,不断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加快新产品开发速度,加速产品的更新升级,进一步巩固公司时间频率产品在国内的领先优势。
公司积极推进管理创新,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公司激励机制变革,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以及对杰出贡献员工的激励措施,优化绩效管理,提高员工积极性,为公司取得良好业绩提供了保障。公司持续推进精益管理,不断提升公司管理能力、运营效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财政部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和执行期限要求,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并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②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按照上述通知编制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4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徐建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只涉及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5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8 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7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2、变更日期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资产负债表
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资产负债表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利润表
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以‘-’号填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只涉及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只涉及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