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83 公司简称:顶点软件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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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在公司董事会的积极领导下,紧绕既定的发展战略,凭借行业积累、技术及管理优势,稳步拓展市场份额,大力拓展创新业务,积极进行新的发展布局。
公司的业务主要为金融行业信息化业务,同时也开展非金融行业信息化业务。公司的金融行业信息化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期货、电子交易市场、银行、信托、资管/基金等行业信息化业务。
报告期内具体经营情况:
(1)证券期货信息化业务:
1)证券行业信息化业务:
公司在证券行业信息化业务方面主要有基础支撑、业务运营、营销服务等系列产品及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在证券行业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做精产品和服务,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已经贯穿证券行业零售、网金、投顾、财富、机构、资管、场外等领域。报告期内面向市场推出“移动应用开发平台”、“微服务平台”、“大数据服务平台”、“人工智能整合平台”等技术架构平台,为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等机构自主研发提供平台和工具支持。产品和解决方案方面,内存交易、集中运营、营销服务、机构业务支持、产品中心、大数据、金融互联网化应用发展态势良好。
a.基础支撑类产品:基础支撑类产品包括集中交易、内存快速交易、资金支付、理财账户、托管清算、场外业务支持等系统。报告期完成科创板系统等新业务支持和系统改造工作;完成第三方接入业务系统的准备工作。新一代分布式交易系统和快速交易系统节点产品不断成熟,实现从纯粹的交易通道向满足不同类型专业投资者的个性化交易平台的转变升级,将“交易”、“数据”和“开发服务”紧密结合,为券商在专业投资者服务、机构业务接入、零售客户分流等方面提供支持,面向机构提供公募基金托管柜台、PB等系统。内存快速交易系统新增方正证券、东北证券、一创证券等客户,保持该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
b.业务运营中台:业务运营类产品包括业务受理终端、运营流程信息化、智慧网点、数字化运营以及非现场双录、视频影像支持、电子合同、无纸化等周边系统。报告期集中完成了新一代电子协议、无纸化系统的研发与实施等工作,通过优化流程、迭代开发、iPAD受理端产品、智慧柜员机、运营监控平台、智能助审等持续深入场景应用。通过OCR识别、人脸识别、RPA流程机器人等信息化和自动化技术,实现业务的自动化处理,将员工从重复的事务性操作中脱离出来。报告期内进一步落实数字化运营的研发工作,配合经营机构完成从集中运营到精益运营,从精益运营到智慧运营的三次运营转型,市场优势地位得到巩固,有利于未来业务的拓展。
c.营销服务类产品:2018年发布C5新版本客户经营平台以来,在报告期内,继续巩固营销服务领域的领先地位,同时围绕客户分类经营的思想,拓展数字化营销、财富管理、在线投顾、业务精细管理的应用。在产品技术上经过不断的优化与迭代,结合大数据、微服务、移动架构构建金融企业数字化中台体系的技术平台,使产品的技术保持领先优势,提升竞争力,市场占有率也进一步提高,特别在财富管理领域增加如海通证券、国信证券、华西证券等重要客户案例。
d.机构产品线:主要针对券商的机构业务信息化综合支撑体系,包括大投行业务、资管业务、证券金融业务、股票销售业务、固定收益业务、私募托管业务以及对公司机构客户多元化经营的机构CRM系统、业务管理系统、电子底稿系统等。产品管理业务支撑系统主要围绕证券公司各业务线的产品的创设、引入、销售、成立、存续期运营、投后、分析等业务,提供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管理,打造券商的产品运营中台,服务于客户端相关系统(客户APP、金融商城等)、员工端相关系统以及核心产品销售系统,为券商的财富管理提供产品供应链管理、为产品管理人和投资者提供综合服务等。报告期内,机构产品线新增东北证券、国联证券等客户,产品管理新增华西证券、银河新中台等客户应用,业务支撑系统在券商综合应用案例具有市场领先优势。
e.大数据类产品:包括从大数据基础平台、数据处理、数据治理、数据服务到数据应用的系列产品,提供投资者数据中心、智能账单等数据服务。重点结合金融数据运营经验,以投资者为中心完成主数据加工,提供完整的客户资产、实时估值和盈亏核算,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丰富的资产、交易、投资绩效等深度数据服务。提供客户行为分析、客户预测模型,客户智搜、客户标签体系、客户/客户群画像、报表中心、管理驾驶舱等系列应用,实现个性化服务和产品营销等场景化支持,完成从目标客户生成到推送执行、跟踪反馈和效果分析等数据处理的闭环。报告期内,投资者数据应用新增光大证券、红塔证券等客户。
f.金融互联网化应用:主要包括各类角色人员的移动终端、金融产品商城、各类业务自助受理终端、基于大数据的客户画像和投资者数据服务、在线客服、智能投顾等系统。部分产品拓展平安证券、华安证券、中银国际等客户,业务持续增长。
2)期货行业信息化业务:报告期内,期货交易系统方面,升级支持期货市场穿透式监管;针对云开户平台第五期接口升级改造;完成基于上期所组播二代顶点极速行情研发;完成基于新一代交易系统A5架构股票期权系统内存交易开发。期货营销服务类方面,完成多金融业务升级改造;根据人行19号和63号发文对反洗钱系统进行产品升级;推出移动居间人应用服务APP、掌上营业厅APP2.0。
(2) 非证券金融信息化业务:
在更广阔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公司在信托、中小银行、资管/基金等行业继续保持增长。
a 电子交易市场:报告期内,电子交易市场业务平稳。公司持续关注要素市场的行业监管、业务创新和新技术应用的引入,继续以区域性股权市场、金融资产交易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等合规交易市场作为主要业务发展对象。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持续关注《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给市场带来新的商业机会。报告期内,新增山西股权交易中心等客户。在金融资产交易市场,积极探索在新监管环境下市场业务转型带来的技术变更需求,推出基于MySQL数据库结合第三方电子签约、存证服务平台等,实现金融资产交易、签约、结算的纯在线、无纸化服务能力。
b 中小银行信息化业务:报告期内,中小银行信息化业务保持较好增长,客户新增了福州农商银行、浙江黄岩农商银行、桐乡农商银行、浙江三门农商银行、浙江天台农商银行、浙江玉环农商银行等。反洗钱辅助管理系统因功能完善智能易用,在浙江区域销售势头良好;统一门户解决方案也因先进的5统一架构思路获得客户认可,小银行客户营销解决方案融合了网格化营销、精准营销理念,获得众多客户关注,预计会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另外,在数据治理和大数据应用方面、小银行数字化转型系统规划方面,也在做研究和市场开拓。
c 信托行业信息化业务:报告期内,信托行业信息化业务继续保持增长。客户新增了重庆信托、陕国投信托等。公司提供基于客户标签画像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销售过程数字化管理、领导驾驶仓、监管报送、资金支付、员工绩效考核等资金端全方位解决方案;通过营销服务一体化平台,打通信托公司前、中、后台,结合财富客户APP、网上信托、微信客户端、员工移动展业等互联网渠道端,满足信托公司7*24小时的一站式营销服务要求,得到行业的普遍认可。同时公司还将陆续推出家族信托、销售柜台等方案,也在做积极的市场拓展。
d 资管/基金行业信息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面向基金、证券资管、保险资管等持续提供大资管信息化产品和服务,持续研发包括资产管理、CRM、产品管理、数据报送等相关产品。报告期内,新增了华安基金、海富通基金等客户,目前公墓基金领域CRM客户拓展顺利且呈增长态势。另根据证监会《中央监管信息平台机构监管信息系统一资产管理业务数据报送接口规范(试行版)》的要求,所有资产管理机构自7月1日起启动监管数据报送。目前中欧基金、上投摩根基金、诺德基金等多家机构选择了顶点监管报送平台,截止目前,顶点软件是为数不多的能提供从数据生成、补全、核对到报送等一体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之一。公司继续在私募行业信息化领域开拓市场,报告期内新增中航资本产业投资基金、长城国瑞证券下属投资基金等新客户。公司目前业务已经实现了从前端宣传业务到中后端管理业务全链信息化系统的覆盖。
(3)金融行业外的信息化业务
在金融行业外的信息化业务,公司通过2个控股子公司,分别专注企业信息化与教育信息化业务。采取“平台型应用软件”的积极扩张发展战略,在各自的市场积极拓展。
报告期内,在教育领域,上海亿维航业务保持平稳略有增长。新增江苏安全职业技术学院、淮南师范学院、皖西卫生职业学院、西宁卫校等多家客户。报告期内,新开发了在线支付平台和OFFICE文档在线预览平台功能,完善了原有数字校园的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在企业信息化领域,业务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新增福建石油化工集团、福建省农科院、国脉集团等多家客户。同时积极在管理中台和集团化大平台上树立了上蔬永辉、福能集团等典型标杆案例,客户反映较好,预计会成为下一阶段新的业务增长点。另外,在企业大数据应用方面以及电子政务方面,也在做积极的市场拓展。
(4)对外投资与业务整合:公司对外投资控股西点信息,希望通过双方市场、业务和技术等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叠加优势,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大投行领域的战略布局与综合服务优势。基于双方在机构CRM、投行、债券、固收、ABS等领域的IT服务能力积累,此次整合进一步实现了公司面向券商大投行领域的IT服务战略布局,将为券商开展机构综合金融服务提供涵盖全业务、全过程、全要素的大投行业务管控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大投行业务的精细化、规范化、合规化管控,同时为券商直投和私募投资基金提供更专业的投前、投中、投后信息化服务,成为大投行时代信息化服务的引领者。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开发投入,强化公司研发能力,加快产品的迭代推出速度,新产品的研发数量增加较多,对应费用增加较快,但是研发的新产品到推广、产生收益还需要一定周期。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虽然已基本完成了客户科创板相关系统的改造升级(具体涉及到券商的集中交易系统、快速交易系统、一柜通、CRM等软件系统 ),但其对应的主要业务收入会在下半年体现。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383 股票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19-057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13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严孟宇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其中董事李军、独立董事叶东毅、独立董事齐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且未发生不得解锁的情形。同意公司为129名符合解锁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限制性股票690,060股。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层面2018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除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129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为C档以上(含C档),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等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均符合解锁条件,作为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监事会意见:本次可解锁的129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已届满,相关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要求,为129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共计690,06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603383 股票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19-058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13号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欧永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成就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解锁的情形。
2、本次可解锁的129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或不得解锁的情形。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及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均已达成。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可解锁的129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已届满,相关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要求,为129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共计690,06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83 证券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19-059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编制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 615号《关于核准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5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5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100.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56.8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243.44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7年5月16日出具了“致同验(2017)第350ZA002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565.1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9,968.84万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18,000.00万元、专户余额人民币1,968.8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1,290.60万元,扣除手续费0.0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半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884.02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449.1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4,471.0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1,676.83万元,扣除手续费0.1万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13,300.00万元、专户余额人民币1,171.02万元。
综上,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3,449.1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4,471.0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等,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19 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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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2017年5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武汉顶点软件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各方权利义务明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与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19 年 6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6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3,5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19年半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金额为28,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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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与上述受托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因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距离公司现有办公地点较远及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等原因,将“基于新一代LiveBOS的平台及产品升级项目”、“金融行业互联网化应用解决方案项目”、“流程券商(含期货)解决方案项目”、“新一代电子交易市场业务支撑系统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公司原计划购买的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光明南路1号升龙大厦处的办公场地变更为福州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G区8、9号楼(闽侯县荆溪镇永丰村文山里福州软件园动漫游戏产业基地二期D1、D2楼)。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无异议。
四、对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及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2018年11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及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因综合考虑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实施地点的情况,将“基于新一代LiveBOS的平台及产品升级项目”、“金融行业互联网化应用解决方案项目”、“流程券商(含期货)解决方案项目”、“新一代电子交易市场业务支撑系统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延期12个月完成,完成时间为2019年11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基于新一代LiveBOS的平台及产品升级项目”、“金融行业互联网化应用解决方案项目”、“流程券商(含期货)解决方案项目”、“新一代电子交易市场业务支撑系统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结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和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调整的核查意见》,对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和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调整无异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附表1: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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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383 股票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19-060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9人;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690,06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7%;
● 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解锁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为129名符合解锁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690,060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7年7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7月26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7年7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7月27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4名激励对象授予167.7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2017年9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5、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后,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6.04元/股,数量为2,347,800股。
6、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3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解锁比例为40%,数量为939,12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7、2018年9月5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股票上市,上市流通数量为939,120股。
8、2019年6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后,应对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5.54元/股。
9、2019年6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方孝星等5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将方孝星等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56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20,213,800股变更为120,185,240股。
10、2019年8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2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解锁比例为30%,数量为690,06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为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比例为30%。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已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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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针对公司业绩以及所有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129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数量共计690,0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7%。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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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对象原为134人,鉴于其中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8,560股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回购注销),故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9人。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18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除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12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等级均为“C”及以上,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锁条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可解锁的129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已届满,相关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要求,为129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共计690,06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层面2018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除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129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为C档以上(含C档),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等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均符合解锁条件,作为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关程序并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达成,可解锁对象及可解锁数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83 证券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19-061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以及前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等无实质影响。
一、概述
2019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从2019年半年度报告起按照该文件的要求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报表。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执行该准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重新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列示。
2、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3、增加“使用权资产”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承租人企业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使用权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和“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重新拆开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列示。
5、新增“租赁负债”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承租人企业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租赁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租赁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
6、调整部分利润表项目的顺序,将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移动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并且计提信用减值改为以负数列示(以往计提减值损失都是正数列示)。
7、投资收益增加了二级明细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填列)”。
8、增加了资产处置收益的核算内容:将债务重组处置非流动资产和非货币资产交换换出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者损失调整到资产处置收益来核算,不再通过营业外收支来核算。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