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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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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9-10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公司继续聚焦日化材料及特种化学品和锂离子电池材料业务主业,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公司积极主动调整经营策略,经公司全员共同努力,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7,722,468.71元,同比增长29.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24,751.79元,同比下降88.67%;其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52,503,059.10元,同比增长443.16%。

(二)运营情况

1、市场和业务方面

日化材料及特种化学品方面,公司继续深耕国内日化市场,个人护理洗护类材料继续保持行业领先优势。同时,公司以配方的持续开发能力和技术服务引领的销售策略,不断推进日化材料在护肤和彩妆市场的销售力度。报告期内,公司开拓了一批中型优质的国内客户,客户结构梯队优良。国际业务方面,着力开发更优质的经销渠道,并提升对其服务的专业度和精细度,努力配合服务欧洲区经销商的高标准要求;对于原有客户,则重点开发和创造新品种的销售机会;海外空白区域市场取得突破性销售,高毛利及新产品得到了多家跨国大客户验证通过,使得国际业务保持持续增长的势头。

锂离子电池材料方面,公司通过对电解液市场和客户群进行细分营销的方式,对一线动力电池客户和潜力评估优良的客户,加大了协作开发和定制配套服务的力度,有效地跟进了客户的新产品开发需求和现有产品的服务,国内一线动力电池客户销量均保持明显增速。此外,电解液业务持续不懈的国际业务开拓已经见效,重点国际客户的业务合作也已取得重大进展。

2、研发和创新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组织积极推动和落实IPD(Integrated Product Development, 简称IPD),重塑整个研发管理系统,以产品线形式,对产品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控产品开发项目进度,落地激励政策,以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方面,电解液新配方研发成果显著,其中高镍三元电池用电解液,创新性地采用正极成膜添加剂和低阻抗负极成膜添加剂有机结合,大大抑制了高镍正极对电解液的氧化和金属离子的溶出且不增加电池阻抗,得到市场广泛认可。

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品利用自身的综合技术优势,采用新的包覆改性手段,形成了细分的系列化产品,比如高容量高压实型动力系列、常规型低速动力系列、超细纳米型微混倍率系列和长循环型储能用系列等。

日化材料及特种化学品方面,个人护理品材料新品开发效果显著,多项新产品完成中试和量产,其中氨基酸酸表面活性剂、新型卡波姆树脂和高性能有机硅乳化剂等获得国际大客户认可;在应用技术开发方面坚持整套服务技术的输出,形成在化妆品、洗护、氨基酸洁面和特殊功效物悬浮稳定等全方位解决方案;在前沿基础研发方面,加强绿色可持续合成技术的开发,储备了多款可天然来源可生物降解的功能聚合物技术,为未来三年新品开发奠定了基础。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专利申请授予件数达348件,授权达196件,其中132件为发明专利,60件为实用新型专利,4件为外观设计专利。

3、生产供应链及交付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系统在安全环保管理、品质提升和交付水平方面得到持续加强。安全环保管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整合资源建立以PSM(Process Safety Management,工艺安全管理)体系为核心的全员参与的安全环保文化,通过深化HAZOP(Hazard 、Operability,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风险评估、MOC(Management of change,变更管理),以及SOP(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标准作业程序)的审核,来打造公司级的PSM团队,实现PSM从概念到理念的转变。

品质保证方面,报告期内随着公司IPD组织改革的持续深化,专业的质量保证团队得到扩充,逐步实现事业部质量管理人员专业化,针对不同事业部建立有针对性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以保证产品的高质量输出。

交付方面,全国区域性供应柔性交付能力得到加强,信息化、自动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继续发挥供应链整合及一体化运营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华东地区江苏溧阳的电解液供应点前期工作,以完善覆盖沿海500公里半径的供应布局。同时,积极规划布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的绿色材料循环产业园,投资建设年产500万吨锂辉石选矿项目(一期)工程,正式布局锂电池上游基础原料供应。

4、人力资源和文化建设方面

人力资源方面,完善新的职级体系,建立员工职业发展双通道,打造职业化和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协同发展;对薪酬结构进行调整和统一,强化集团化薪酬体系,发挥员工能力和绩效的激励与引导作用;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梳理优化流程、搭建员工自助服务平台,提升工作效率,促进组织规范化。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激励和留住公司关键核心人才发挥了作用。

文化建设方面,公司积极参与当地各项公益事业,公司成立的以员工为主的“天赐爱心互助基金会”,继续对遭受重大疾病、意外伤害或家庭困难的员工及其父母、配偶、子女进行专项援助,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组织凝聚力;连续数年开展公益助学行动,先后向偏远贫困地区的学校捐建教学设施,为贫困学子带来温暖,鼓励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常怀感恩之心。报告期内,企业内刊“匠心天赐”作为一个文化宣贯的良好媒介出炉,同时公司文化推进委员会和工会举办了传统节日、员工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9-098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23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1楼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提出了无异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孙公司内部资产及负债划转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全资孙公司九江天祺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祺”)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厂区范围内的资产及对应的部分负债以2019年7月31日为基准日未经审计确认的账面价值无偿划转至九江天赐,同意对划转基准日至划转日期间发生的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据实调整并予以划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孙公司内部资产及负债划转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1)同意终止2,300t/a新型锂盐项目之子项目2,000t/a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电解质双(氟代磺酰)亚胺锂(LiFSI)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建设剩余募集资金12,737万元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投资额追加,尚有剩余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768万元用于募投项目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的投资追加,1,018万元用于募投项目30,000t/a电池级磷酸铁材料项目的投资追加,尚剩余募集资金10,95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则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由于本项目之子项目150t/a二氟磷酸锂(LiPO2F2)项目的资产属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孙公司内部资产及负债划转的议案》中九江天祺划拨至九江天赐的资产,因此同意将该项目实施主体由九江天祺变更为九江天赐。

(2)同意对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追加建设投资768万元,以2,300t/a新型锂盐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补充;同意将项目完工日期由2019年6月调整为2019年12月;由于本项目资产属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孙公司内部资产及负债划转的议案》中九江天祺划拨至九江天赐的资产,因此同意将该项目实施主体由九江天祺变更为九江天赐;同意九江天赐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支行开设账号为391050100100384906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同意对30,000t/a电池级磷酸铁材料项目追加建设投资1,018万元,以2,300t/a新型锂盐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补充;同意将项目完工日期由2019年9月调整为2019年12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共同向花旗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共同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2年(从授信申请获银行批准之日起),九江天赐使用该授信时由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增加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采购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28万元(不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九江天祺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九江天祺在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范围内使用自筹资金参与龙山大道东侧、高新大道南侧地块(地块编号:DGM2019012)的土地使用权竞拍,并授权九江天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员签署土地竞拍过程中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孙公司九江天祺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9-09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23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1楼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守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终止及变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终止及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万向一二三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是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的业务交易情况及未来需求预测进行的合理估计,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增加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采购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28万元(不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9-10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孙公司

内部资产及负债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新的组织架构、推动公司业务结构梳理,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及全资孙公司九江天祺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祺”)现有资产进行调整,将九江天祺在九江天赐厂区范围内的资产及对应的部分负债(以下或称“标的资产”)以2019年7月31日为基准日未经审计确认的账面价值无偿划转至九江天赐。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孙公司内部资产及负债划转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资产、负债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1、划转资产的公司

公司名称:九江天祺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三善

注册资本:16,36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含氟材料及相关电子化学品、有机硅系列材料、氟硅系列改性材料、锂电氟代溶剂、氟硅化学品中试产品、新电池材料(包括新锂离子电解质及锂电功能添加剂)、含氟含硅电池材料和功能添加剂等氟硅产品的研究、制造、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研究所需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物资购销;矿产品加工(不含矿产开采)和销售;氢氧化镍、高钴氢氧化镍、电解镍、铁合金、镍盐、钴盐、锰盐、电解铜、电解锌生产、销售以及技术转让;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和监控化学产品)生产、销售;化工、冶金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有色、黑色金属矿产品精选、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销售、安装;机械化工工程施工维修;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销售;对外贸易经营(以上项目不含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接收资产的公司

公司名称: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三善

注册资本:40,7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有机硅材料、锂离子电池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表面活性剂、添加剂、工业盐研究、制造、批发、零售;硫酸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7-27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划转方与接收方的关系

九江天祺为九江天赐的全资子公司。

二、拟划转的资产及负债情况

将九江天祺在九江天赐厂区范围内的资产及对应的部分负债,以截止划转基准日2019年7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按账面价值无偿划转给九江天赐。具体划转金额如下:

截止划转基准日2019年7月31日,本次划转的资产、负债(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以含税金额列示

划转基准日至划转日期间发生的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并予以划转。

三、划转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及协议主体变更安排

(1)标的资产划转后,与标的资产有关的债权债务由九江天赐享有和承担。九江天赐及九江天祺将在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并获通过后,办理相关债权债务的转移手续,相关债权、债务的划转若涉及第三方同意、批准的,九江天赐及九江天祺需共同促使获得该等同意和批准。若本次向九江天赐划转资产及负债因未能取得债权人关于九江天祺债务转移的同意函,致使九江天祺被相关权利人要求履行偿还义务或被追索责任的,由划转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出现需要九江天祺代偿的,代偿后由九江天赐偿还给九江天祺,并承担期间费用和九江天祺的实际损失。

(2)标的资产划转后,九江天祺就标的资产所签署的全部业务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移至九江天赐承担。对于未取得相对方同意或不宜转移权利义务的合同,以九江天祺名义代为继续履行,并由九江天赐最终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一切相关权益。若合同相对方因待履行合同问题与九江天祺产生纠纷或追索九江天祺责任的,九江天赐应负责赔偿九江天祺全部损失。

(3)九江天祺或标的资产在本次划转前已经或正在形成的与本次划拨资产有关的诉讼、仲裁、纠纷(含各类正在审理的诉讼、仲裁案件)、社保、公积金、行政处罚等相关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罚金及其他或有负债,均由九江天赐最终承担,如九江天祺在划转日后因前述费用、罚金及其他或有负债而承担相应责任或遭受损失,九江天祺有权向九江天赐追偿,九江天赐亦应承担九江天祺因前述追偿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划转涉及有关资质/手续的变更安排

本次划拨涉及九江天赐及/或九江天祺经营范围变更、土地及房产权利主体变更、项目建设主体变更的,由九江天赐及/或九江天赐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五、员工安置

标的资产划转后,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与标的资产有关的员工由九江天赐接收,员工工龄连续计算,薪酬待遇不变。划转双方互相配合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变更手续,涉及员工补偿的,由九江天赐负责解决和承担各项费用。

六、涉及募投项目的处理

本次划拨的标的资产中涉及的正在实施的募投项目包括2,300t/a新型锂盐项目之子项目150t/a-二氟磷酸锂项目及2,000t/a固体锂盐项目。具体处理如下:

(1)2,300t/a新型锂盐项目之子项目150t/a-二氟磷酸锂项目

2,300t/a新型锂盐项目之子项目150t/a-二氟磷酸锂项目已完工,截至本公告日,剩余募集资金为280万元。本次资产划拨完成后,150t/a-二氟磷酸锂项目的实施主体将由九江天祺变更为九江天赐, 该子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具体划转金额以实际划转日划转金额为准),根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建设。

(2)2,000t/a固体锂盐项目

根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00t/a固体锂盐项目建设,将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189万元,部分用于追加其他募投项目的建设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资产划拨完成后,该项目的建设主体将由九江天祺变更为九江天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剩余募集资金划转至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划转金额以实际划转日划转金额为准),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七、对划转资产、负债的会计处理说明

本次将九江天祺在九江天赐厂区范围内的资产及对应的部分负债,以2019年7月31日为基准日未经审计确认的账面价值无偿划转至九江天赐,相应的会计处理为:九江天祺资产及负债减少,股本及资本公积减少;九江天赐资产及负债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减少。

八、本次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九江天祺在九江天赐厂区范围内的资产及对应的部分负债划转至九江天赐,是在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的现有业务及资产的调整,项目实施地点、人员等均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本次划转,有利于梳理公司产业链业务、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整体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本次划转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九、本次划转可能存在的风险

因本次资产及负债划转涉及债务转移需取得债权人同意、需办理有关资质/手续变更、涉及募投项目变更等系列的后续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划转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上述后续事项的开展、对公司生产管理及内部管控等业务流程的梳理,可能会对既有业务产生阶段性的影响。

为缩短本次划转对业务的影响,公司将组建专项工作组,精心策划,加强与外部的沟通,加快理顺业务关系,减少对既有业务的影响。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9-10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部分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0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4,920,71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41.6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999,991.82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9,912,854.16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7月20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246号)。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股票上市日期为2017年8月2日。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各项费用后净额为599,912,854.16元,较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超出72,854.16元,公司已将该结余部分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投项目初始基本情况

1、2,300t/a新型锂盐项目

2、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

3、30,000t/a电池级磷酸铁材料项目

二、募投项目历次变更情况

(一) 2,300t/a 新型锂盐项目历次变更情况

1、2017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4,5-二氰基-2-三氟甲基咪唑锂(LiTDI)产品具有较优异的综合性能,是一种具有应用前景的新型锂盐,鉴于目前该物质配方应用市场化尚有一定时间,为降低投资风险,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将150t/a 4,5-二氰基-2-三氟甲基咪唑锂项目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建设完成。

详情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8)。

2、2018年9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2,300 t/a新型锂型项目之子项目2,000 t/a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电解质双(氟代磺酰)亚胺锂(LiFSI)项目,经过公司工艺工程部门的攻关,目前公司已掌握了较变更前更优的工艺建设方案,根据优化后的工艺路线,可以减少项目的建设资金投入。经可行性测算,该子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将由16,056万元变更为12,747万元。本次变更后,2,300t/a新型锂盐项目的计划投入募集资金由17,313万元变更为14,004万元,节余的募集资金3,309万元用于30,000 t/a电池级磷酸铁材料项目的新增投资。

由于产品应用市场发生变化,子项目150t/a4,5二氰基-2-三氟甲基咪唑锂的电解液配方市场化前景尚不确定,为降低风险,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的建设。

基于前述调整,2,300t/a新型锂盐项目的建设期将延长至2019年12月。

详情见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3)。

(二)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历次变更情况

1、2017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原定于2017年12月完工,该项目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由于该项目采用新工艺,且部分设备为进口特制设备,最长交货期长达9个月,项目建设进度因此受到影响,延长至2018年10月31日建设完成。

详情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8)。

2、2018年9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对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的配套原料装置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并根据市场及政策的变化和最新需求,增设了危险品仓库的建设,因此导致原定建设周期延长,完工日期由2018年10月调整为2018年12月。

详情见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3)。

3、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提升产品品质的一次合格率,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对项目生产设备和工艺进行了变更。经公司审慎评估,该项目的建设投资需相应增加1,925万元,建设投资金额由11,417万元调整为13,34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额由1,140万元调整为1,108万元,总投资额需由12,557万元增加至14,450万元,新增建设投资金额1,925万元由全资子公司九江天祺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筹资金追加。由于前述变更,同时,受环保整治趋严影响,项目施工材料采购滞后,项目完工日期由2018年12月调整为2019年6月。

详情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三)30,000t/a电池级磷酸铁材料项目历次变更情况

1、2018年9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更好适应环保的新要求,并为产线装置稳定、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公司对30 ,000t/a电池级磷酸铁材料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了调整和升级,增加了全自动化、连续化反应和公用管廊等一系列装置,并配套升级了污水处理系统。基于前述调整,公司对该项目重新进行了可行性测算,该项目的建设投资需相应增加2,534万元,建设投资金额由13,993万元调整为16,52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额由2,099万元调整为1,322万元,总投资额需由16,092万元增加至17,849万元。

根据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30,000t/a电池级磷酸铁材料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3,218万元,基于本项目的资金缺口,公司决定将2,300t/a 新型锂盐项目之子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309万元全额用于补充30,000t/a电池级磷酸铁材料项目,即,30,000t/a电池级磷酸铁材料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由13,218万元增加至16,527万元,项目总投资不足部分由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

详情见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3)。

2、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对原工艺路线进行了优化,在提高产品品质的同时,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为此,公司拟增加该项目的总投资金额,该项目的建设投资需相应增加2,250万元,建设投资金额由16,527万元调整为18,77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额由1,322万元调整为1,206万元,总投资额需由17,849万元增加至19,983万元,新增建设投资额2,250万元由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自筹资金追加。同时,由于前述变更,项目完工日期由2018年12月调整为2019年9月。

详情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四)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2300t/a新型锂盐项目

1、经前述历次变更后,该项目处于建设状态的为子项目2,000t/a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电解质双(氟代磺酰)亚胺锂(LiFSI)项目,其余两个子项目已完工或已终止建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本次项目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1)项目终止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国家环保政策的变化,该项目之子项目2,000t/a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电解质双(氟代磺酰)亚胺锂(LiFSI)项目如继续在原址上建设,预计将较难取得安全及环保的相关生产资质,最终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合法投产。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考虑后,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的建设。

截至2019年8月25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根据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决定将剩余募集资金12,737万元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投资额追加,尚有剩余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768万元用于募投项目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的投资追加,1,018万元用于募投项目30,000t/a电池级磷酸铁材料项目的投资追加,尚剩余募集资金10,95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则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项目实施主体

由于本项目之子项目150t/a二氟磷酸锂(LiPO2F2)项目的资产属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孙公司内部资产及负债划转的议案》中九江天祺划拨至九江天赐的资产,因此同意将该项目实施主体由九江天祺变更为九江天赐。

(二)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

1、经前述历次变更后,该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2、本次项目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1)项目投资金额

本项目已进入试产阶段,根据试产的实际情况,为降低原料消耗、提高产品品质和降低安全风险,公司拟进行项目工艺优化及工艺设计变更,需更换部分设备及新采购部分管道材料及仪表材料,经审慎评估后,公司将对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追加投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变更说明:

①工程预备费用由988万元变更为0,是由于项目已接近完工,不再发生相关费用;

②建设投资额由13,342万元变更为14,110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艺变更后,厂房建设、设备、仪表费用相应发生调整;

本次追加建设投资额768万元将由前述2,300t/a新型锂盐项目中剩余的募集资金补充,本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将相应增加768万元。

(2)项目投资收益

本次变更后,预计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15,498 万元,年均净利润2,496万元。

(3)项目实施主体

由于本项目的资产属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孙公司内部资产及负债划转的议案》中九江天祺划拨至九江天赐的资产,因此同意将该项目实施主体由九江天祺变更为九江天赐。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如下:

公司后续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本次变更所涉及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该项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4)项目完工日期

由于前述变更调整,项目完工日期由2019年6月调整为2019年12月。

3、本次变更后,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三)30,000t/a电池级磷酸铁材料项目

1、经前述历次变更后,该募投项目本次变更前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2、项目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1)项目投资金额

为提高产品质量及降低生产成本,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工艺涉及的优化,需增加部分新设备,并新增部分土建工程,经审慎评估,30,000t/a电池级磷酸铁材料项目需进行投资金额追加,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变更说明:

①铺底流动资金由1,206万元变更为985万元,主要是由于经营现金流减少;

②建设投资额由18,777万元变更为19,795万元,主要是工艺变更,增加了部分设备及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费用相应发生调整;

③本次追加建设投资额1,018万元将由前述2,300t/a新型锂盐项目中剩余的募集资金补充,本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将相应增加1,018万元。

(2)项目投资收益

本次变更后,预计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25,385万元,年均净利润1,645万元。

(3)项目完工日期

由于前述变更调整,项目完工日期由2019年9月调整为2019年12月。

3、本次变更后,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变更后,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项目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终止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终止2,000t/a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电解质双(氟代磺酰)亚胺锂(LiFSI)项目是基于环保政策的变化所作出的决策。在满足其余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基础上,本次使用终止建设的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减少公司财务成本、充实经营性现金流,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需要。此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经公司审慎决定后的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目终止后,公司将在已有的双(氟代磺酰)亚胺锂(LiFSI)装置上进行产能升级改造,以满足短期的订单需求量。同时,公司将启动计划,另行择址规划建设新的项目,以满足市场未来对双(氟代磺酰)亚胺锂(LiFSI)产品的需求。

2、项目变更实施主体

本次募投项目150t/a二氟磷酸锂(LiPO2F2)项目及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是公司基于现有业务及资产的调整,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与全资孙公司九江天祺内部资产划拨的结果,有利于梳理公司产业链业务、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整体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3、项目追加投资及延期

本次募投项目30,000t/a电池级磷酸铁材料项目及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的追加投资及延期是基于公司项目实施中的实际情况、外部条件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的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说明和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一年;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投资的情况,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结合公司项目实施中的实际情况、外部条件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在满足其余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基础上,将终止建设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需要。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终止及变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终止及变更。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9-104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9年度可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9日、2019年5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19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对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2019年5月15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的生产经营及正常业务开展需求,确保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的持续发展,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共同向花旗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共同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花旗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两年(从授信申请获银行批准之日起),九江天赐使用授信额度时需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18.81亿元(含本次),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10.2亿元(含本次),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本次授信担保情况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共同向花旗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综合授信的担保

1、担保情况

九江天赐使用该授信时由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三善

注册资本:40,7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0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南大道88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有机硅材料、锂离子电池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表面活性剂、添加剂、工业盐研究、制造、批发、零售;硫酸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7-27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体):

单位:万元

四、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10.2亿元(含本次)。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9-105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23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2019年5月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

2、变更的日期

公司以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2019年5月9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2019年5月16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中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将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

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2)利润表

原 “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对于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3、债务重组

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之前及当期公司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9-106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23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9年度公司向关联方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万向一二三”)及其关联公司销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911万元(不含税)。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由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的需求,预计将向关联方万向一二三及其关联公司采购产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采购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28万元(不含税)。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鲁伟鼎

注册资本:278,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二路855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由动力电池组装的锂离子电池系统的设计、服务及技术升级;锂离子动力电池的制造;本公司生产产品的销售。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鉴于万向一二三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万向一二三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子公司基于正常的业务及项目合作需求,与万向一二三及其关联公司发生的交易视为日常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万向一二三与公司形成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向万向一二三及其关联公司采购产品,是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进行定价,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作价公允、合理,交易价款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价格计算,与公司同类业务其他交易方同等对待。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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