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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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23 公司简称:鲁商发展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不涉及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名称由“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于2019年6月27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临2019-042)。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公司证券简称由“鲁商置业”变更为“鲁商发展”。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将于2019年7月12日起由“鲁商置业”变更为“鲁商发展”,证券代码“600223”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实施公告》(临2019-046)。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30,722,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2%;其中,通过自有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24,73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42%;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持有公司股份5,983,5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年”的主题,深入解放思想,聚力改革创新,注重高质量发展,加快战略转型的步伐。在并购福瑞达医药集团基础上,公司全称变更为“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鲁商发展”,公司以此为新的起点,坚持“健康生活服务商”定位,聚焦“健康地产生态链、生物医药产品链、健康管理服务链”三大业务链条,将鲁商发展打造成鲁商置业的升级版,向综合型健康生活服务集团迈进。

从经营指标看,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0.19亿元,同比增长49.9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198.29万元,同比增长47.33%。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545.64亿元,净资产24.93亿元,分别比期初增长11.63%和2.28%。

健康地产方面:公司不断加强对标学习,按照“走出去”和“引进来”两个阶段,聚焦产品升级、模式创新、服务提升与管理改革,确立了公司“健康住宅”体系,探索轻资产运营与“地产+”业务融合发展模式,推动公司逐步向管理型公司转变。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土地储备力度,共获取济南神武、青岛西海岸国际体育中心(首期)、青岛即墨鲁商蓝色科技港(首期)、临沂河东区褚庄4个项目,新增土地储备权益面积40余万㎡。密切关注市场形势,努力扩大销售规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额69.58亿元,同比增加33.37%,销售面积68.75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5.39%。围绕工程质量提升,通过加强“五重”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宣贯,不断强化工程管理人员质量意识,公司报告期内新开工面积93.16万平方米,同比增加44.59%,竣工面积80.73万平方米,同比增加56.67%。不断提升产品品质与服务品质,完成《住宅标准楼型》图集、《道路系统、入口及周界、标准化前场》图集,形成健康住宅的设计标准。全面提升物业服务品质,推广5s精细化管理,泰晤士小镇、御龙湾等项目获得11个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荣誉表彰、物业公司获得3个文明创建类荣誉。

生物医药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医药健康业务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主业聚焦药品和化妆品,着力打造中国骨科药物、化妆品领导品牌,构建有持续创新和发展后劲的现代化、科技型企业。上半年,公司成立了两支基金:一支并购基金,资金总规模人民币10亿元,围绕现有医药、化妆品产业上下游产业链,投资优秀项目,加快了企业并购的步伐。一支创新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投资战略布局的板块,如特色高端仿制药、创新药与生物药、独家中药、医疗器械等相关产品,进行短、中、长期产品的战略布局。报告期内,公司紧跟医养健康行业的发展趋势,不断探索并及时调整营销推广策略,努力拉动销售业绩的增长。公司对医养健康行业的管理体系、研发战略、营销策略、品牌拓展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战略布局和创新推动。公司控股下属公司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山东明人福瑞达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新取得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证书标号为SD20190926、SD20190927的GMP证书。

健康管理方面,鲁商福瑞达国际颐养中心省医保专线落地,成为济南市5家具有省、市医保的养老机构之一。居家服务正式起步,承接历下区归侨、侨眷居家养老项目。知春湖项目加快四大会所建设与运营,养生中心8月份开业,膳食中心预计国庆节后开业,老年大学现有学员207名。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公司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15号)。

本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本公司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本公司执行财会[2019]6号文件对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相关业务,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业务,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目前公司不涉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两类业务,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利润无重大影响。

2、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财政部于2019年上半年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公司依照财政部的修订内容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不涉及追溯调整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将不会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马涛、朱南军先生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董红林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23 股票简称:鲁商发展 编号:临2019-050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董红林女士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阅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全票通过《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全票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事项详见《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51)。

三、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事项详见《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临2019-052)。

董事董红林女士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在参与本次表决的5名董事中,关联董事1名,非关联董事4名(含独立董事2名),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名关联董事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全票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山东福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理贷款的议案》,同意山东福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山东临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1年,年利率执行不超过5.66%,该项借款主要用于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以其持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作为抵押。

特此公告。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23 股票简称:鲁商发展 编号:临2019-051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相关修订内容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求本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要求本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文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本公司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金融工具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3、《债务重组》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公司将按新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不涉及追溯调整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目前公司不涉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两类业务,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将不会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马涛、朱南军先生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财政部于2019年上半年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公司依照财政部的修订内容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不涉及追溯调整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将不会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重大影响。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4、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23 股票简称:鲁商发展 编号:临2019-052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1、2018年8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18年9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3、2018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授予264名激励对象2,899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8年9月20日,行权价格:2.83元/股。2018年10月23日,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4、2018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授予68名激励对象103.9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8年12月4日,行权价格:3.58元/股。2018年12月27日,公司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2019年4月23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00,96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50,048,400.00元,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9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4日,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9年5月27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5月27日实施完毕。

2、调整依据及调整后价格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导致的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0.05元(税前)现金股利,根据上述计算规则,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83元调整为2.78元,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8调整为3.53元。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董红林女士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在参与本次表决的5名董事中,关联董事1名,非关联董事4名(含独立董事2名),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名关联董事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执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马涛、朱南军先生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获得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意见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3、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