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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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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19-06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均出现较大的萎缩或停滞,因公司立案调查尚未结案,公司融资渠道受限的环境无法改变,公司运营资金仍然较为紧缺。考虑到上述相关困难,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一些节流措施。日常运营方面,一方面,公司通过对业务流程进行优化、简化,缩减了费用开支;另一方面,公司对现有人员进行大幅调整,保留核心业务人员,解散冗余人员,节省了运营成本。业务开展方面,公司报告期内仅芯片业务实现了少量订单销售,数据中心租赁业务和北斗业务已全面停滞,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已出现大幅度的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9.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99%。

【芯片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自身实际能力和当前市场需求,对芯片原有产品开展功能开发和性能优化,由于相关产品缺乏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仅实现了少许订单的销售,芯片整体营收已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另公司受到资金紧缺的影响,报告期内未有新的研发立项。在此困境下,公司聚焦人员及组织架构优化,缩减开支,尽全力确保芯片业务能够正常开展。

【数据中心业务】

公司数据中心业务自2018年12月20日签订《终止协议》协议后处于暂停运营状态。截至目前,数据中心业务尚未恢复运营。

【北斗系统业务】

报告期内,受限于公司研发资金紧缺,北斗高精度芯片无法通过研发、优化从而达到成品可销售状态。报告期期内,北斗业务未实现销售。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行):方旭升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19-063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3日以邮件、短信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均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基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执行。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19-064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3日以邮件、短信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均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19-065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其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据此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文件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2019年6月10日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于2019年6月17日实施,对财务报表部分格式调整于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中执行。

3、变更前采用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等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相应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主要调整项目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并将“减:资产减值损失”、“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一”列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一”列示)”。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变更主要对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实质性影响。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本次变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一债务重组》

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本次变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