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做大做强零售主业,立足安徽区域县乡级市场为主,坚持自营为主的销售模式,立足皖江地区,加快主业拓展项目的建设,加速连锁经营布局,打造购物中心及社区商业多种业态,持续保持区域规模领先优势;不断创新营销管理,细化控制流程,提高门店的整体效益;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在逆势中寻求突破,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071.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2.0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0.43 %。
报告期,公司主要开展以下方面工作:
1、坚持做大做强主营业务,进一步提升主业经营能力:
公司在坚持主营业务不动摇和市场定位不动摇的战略下,加强和完善自营为主的经营方针,规范联营合作条件,贯彻消费品连锁转型升级战略。公司超市和百货业态持续优化供应链,加强基地直采、联合采购、厂家直采,强化价格优势,提升品牌直营份额;同时针对区域市场贯彻“一店一策、因店施策”的转型思路,推进品牌调整与置换,提升经营质量;
2、加速网点布局,扩大销售规模:
公司坚持深耕三四线市场,按照超市优先发展方针,积极拓展新网点,完善区域内网点布局,强化在当地市场的领先地位。强化区域协同发展,统一商品采购管理,统采分销,推进一线品牌资源共享;积极推进区域均衡发展,强化帮扶对接责任,充分发挥自身资源、团队优势,协助被帮扶企业引进品牌、跟踪货品等,努力提升总体销售业绩。
3、优化品牌结构调整、加大自有品牌商品的销售:
根据商场顾客的年龄段、货品销售的价格段,客单价及各商场现有品类的各项销售数据同期比情况来确定品牌结构,品牌分类,补充自有品牌品类。公司开发了服装、床品、鞋帽、黄金首饰、白酒、粮油等自有品牌,已经运营多年,在当地消费者中口碑良好,公司积极整合供应厂家,集中开发所需自有品牌货品,提高采购货品准确度,建立货品产销率绩效考核,降低货品进价,提高毛利。同时重视消费者运营,建立健全VIP服务体系,深挖消费需求、精准匹配用户、维护存量老客与提高复购率和提升忠诚度、开拓潜在新客与提高粘度,提升销售,满足用户需求。
4、强化内部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重构,规范岗位管理,实施定岗定编和绩效考核。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岗位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经过近3个月的访谈和调研,制定了定岗定编方案:按照功能定位整合后勤保证部门,精简后勤部门设置,成立行政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和信息部。各商品部门设置不变,按照现行商品品类设置部门,今后可根据商品品类的变化,随时进行优化和调整。坚持因事设岗,不因人设岗。精简管理层级和管理人员,实施扁平化管理。裁剪冗员,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应历届大学生毕业生的招聘储备,将有一定学历和知识水平的应历届大学生毕业生作为各线岗位的后备干部,加强公司未来发展的人才储备。
为科学、规范地考核评价公司高管的经营业绩,保证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实现,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表现,制定了高管绩效考核方案。客观公正原则:依据统一的考核办法,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被考核对象的工作绩效,避免非客观因素影响。绩效导向原则:清晰地将业绩表现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突出重点原则:依据公司发展及管理重点,设定与公司经营管理实践相符合的针对性考核指标,以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严肃性的原则:当期考核指标及考核结果一经确定,非特殊情况将不再更改,严格按照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5、创新销售新渠道,强化线上线下融合
公司电子商务参与各平台的促销活动,重点做好5.1劳动节、端午节、6.18年中大促、6.28建行善融周年庆等重大节日的促销活动;配合做好线下工行的满减、随机减的促销活动;扶贫小程序上线、巢湖市第二届农产品扶贫大赛、巢湖市第四届农特暨扶贫产品线下推介会等线下活动;充分利用安德利购、美团网等系统资源,部分门店开展小程序链式营销,全渠道发展,享受线上下单,线下2 小时内送货到家的便捷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共同发力。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 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 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 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保值》以及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统称“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新套期会计模型加强了企业风险管理与财务报表之间的联系,扩大了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的范围,取消了回顾有效性测试,引入了再平衡机制及预期成本的概念。
于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月 1 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 2019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17 日起执行本准则。
除此之外,本公司无其他的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德利 公告编号:2019-027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8月26日,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8月14日以现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高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德利 公告编号:2019-028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德利 编号:2019-029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19 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9年半年度门店变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在安徽地区拥有7家购物中心及45家门店共52家店,主要分布在庐江、巢湖、和县、无为、含山、当涂等县城及其下辖乡镇,营业面积合计19.81万平方米。其中报告期内新增门店4家,经营面积3682平米。
二、2019 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1、报告期内,公司按业态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
2、报告期内,公司按地区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
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德利 编号:2019-030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 2019年 4月 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通知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会【2019】6号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 2019年 5月 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通知”),于 2019年 5月 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通知”),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公司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
2、会计准则修订
公司自 2019年 6月 10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9年 5月 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公司自 2019年 6月 17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9年 5月 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号一债务重组》准则。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9】6 号通知、财会【2019】8 号通知及财会【2019】9号通知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6号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主要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并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列示,同时将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 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号一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年 8 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年 8 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德利 编号:2019-031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合计1,748,986.08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二)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合计1,748,986.08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495,686.08元(时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1,253,300.00元(时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495,686.08元,2019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影响本报告期内损益495,686.08元。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253,300.00元, 2019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收到与资产类政府补助合计1,253,300.00元,影响本报告期内损益148,439.15元,此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上述政府补助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31 公司简称:安德利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160.1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7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213.38万元,同比增加146.91%。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持续增长趋势,近三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016年69,186.68万元、2017年84,312.94万元、2018年108,267.43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5.09%;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8.72%,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因素及市场前景分析:
公司销售的产品为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橡胶减震产品、发动机密封件等。目前主要目标市场为汽车零部件售后市场,其市场需求与汽车保有量密切相关,同时也受到车辆的行驶路况、载荷情况、驾驶习惯、保养方式等因素的影响。2007年以来,全球汽车保有量保持环比增长,至2016年全球汽车保有量突破13亿辆,2017年全球汽车保有量达到13.78亿辆。我国汽车保有量则保持较快增长。2010年,我国以7,802万辆的汽车保有量超过日本的7,536.19万辆,成为全球汽车保有量第二大的国家。2012年,我国汽车保有量突破1亿辆,拉开了与日本7,551.30万辆的距离。2018年,我国汽车保有量进一步增加到2.4亿辆。随着国内汽车保有量的逐年提高,国内汽车售后市场需求也将逐年快速增长。虽然近期全球及国内汽车产、销量出现下滑,但在全球汽车保有量规模持续扩大的带动下,公司所处下游汽车售后维修行业及汽车零部件售后市场需求规模亦将不断发展扩大,因此公司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保障营业收入稳定可持续增长。
报告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213.38万元,同比去年同期2,111.45万元增加146.91%。业绩增长原因分析:
1、收入增长。公司市场前景广阔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其中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长18.72%,净利润也随营收规模变化而增长。
2、原材料价格下降。受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及公司对供应链管控能力的提升,报告期主要原材料价格有不同幅度的下降,有利于公司产品毛利率的提高。
3、汇率变动。报告期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为85.75%,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贬值,有利于公司提高毛利率水平。
4、并购资产业绩贡献进一步增厚公司利润。2018年10月,公司收购芜湖荣基51%股权及安博帝特51%股权,通过横向及纵向产业并购,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充分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实现优势资源互补,进一步扩充并优化主营业务产品结构,更好地满足了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19-049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郑念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 2019年 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7368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19-050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劢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1)。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并通过《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19-051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9年度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70,00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1.63元,共计募集资金310,172,1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3,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7,172,1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汇入本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玉环支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396172070583和工行台州玉环城中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07281229000047606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605,700.00元后,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2,566,4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14,110,733.93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898,707.80元; 2019年度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176,623.04元,2019年度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6,097.23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32,287,356.97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004,805.03元。
汽车减震器研发、检测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一)6之说明。
截至2019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32,557,504.6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9,557,504.68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3,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子公司宁波鸿裕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鸿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宁波鸿裕公司连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公司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汽车减震器研发、检测中心”相应专户的剩余募集资金补充为流动资金。为方便账户的管理,根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办理完毕该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7472354738)的注销手续,本公司、子公司宁波鸿裕公司连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19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9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已分别于2018年9月、10月自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提前归还2,700.00万元,剩余12,300.00万元使用期限尚未到期,暂未归还。
3.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2018年3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00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9,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2019年1-6月公司不存在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5.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6.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4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并经2019年5月8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将已完工的由全资子公司宁波鸿裕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鸿裕公司)实施的汽车减震器研发、检测中心项目节余资金872.27万元(含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849.04万元、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3.23万元)永久性补充宁波鸿裕公司的流动资金,用于宁波鸿裕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支付募投项目少量尾款。宁波鸿裕公司已于2019年6月18日将节余资金872.63万元(含董事会后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0.36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同日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7.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减震器研发、检测中心为研发类项目,提升公司研发能力,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1-6月
编制单位: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717.21万元,扣减直接支付的发行费用1,460.5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256.64万元。
[注2]: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公司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同时,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压缩了项目支出。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19-052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0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63元,共计募集资金31,017.21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3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717.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60.57万元后,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256.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2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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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汽车减震器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实际投资额较承诺投资额的差异原因以及节余资金情况说明:公司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同时,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压缩了项目支出。根据公司2019年4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并经2019年5月8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将已完工的由全资子公司宁波鸿裕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鸿裕公司)实施的汽车减震器研发、检测中心项目节余资金872.27万元(含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849.04万元、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3.23万元)永久性补充宁波鸿裕公司的流动资金,用于宁波鸿裕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支付募投项目少量尾款。宁波鸿裕公司已于2019年6月18日将节余资金872.63万元(含董事会后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0.36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同日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由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投资建设期,故尚未实现效益。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汽车减震器研发、检测中心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提升公司研发能力,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由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投资建设期,故尚未实现效益。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除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外,不存在其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行为,具体如下:
(一)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经2017年3月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十二个月。
经2018年3月2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 25,000 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00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9,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十二个月。
本公司2017年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49,000.00 万元,累计收益316.42万元;2018年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46,000.00万元,累计收益721.28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理财产品本息已全部收回。
(二)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2018年9月3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将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上述资金已分别于2018年9月、10月自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提前归还2,700.00万元,剩余12,300.00万元使用期限尚未到期,暂未归还。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汽车减震器研发、检测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四之说明。
截至 2019年 6月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为13,255.7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100.4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955.75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3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50.49%,该等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附件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详见本报告四之说明。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89 公司简称:正裕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