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19-057号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积极应对经济环境变化和市场行情变化,扎实推进主业产品升级、锂电项目推进、企业管理优化等工作,实现产品销量14.58万吨,同比增长1.32%;实现营业收入248,176.74万元,同比增长2.22%;实现净利润 26,446.34万元,同比增长18.75%,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474.55万元,同比增长18.32%。
1、结构调整继续深化
公司继续围绕国家战略型新兴产业中的新材料、新能源方向,深入实施专业化、差异化、高质量发展的发展方针,始终把产品结构调整作为新增业绩的着力点。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产品盈利能力,适度提高棒材产品比例,增加电力装备制造、交通装备制造等领域的高附加值产品销量;高端装备堆焊用镍基耐蚀合金N06625盘条及内燃机用21-4N奥氏体气阀钢成功研发并形成批量销售;新型奥氏体耐热钢SP2215、超级奥氏体不锈钢N08367等产品推广顺利进行;双相钢、特殊钢及合金材料等高附加值产品销量同比大幅增长,产品结构调整取得较好成绩。
2、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公司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和120万吨/年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目前分阶段调试已顺利完成,进入全线调试阶段,与此同时,新能源业务推广工作有序进行中,目前已与行业内多家知名企业签订了《购销合作意向书》,将在项目投产后开展进一步合作;高性能不锈钢连铸系统技改项目顺利启动,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充分发挥炼钢产能,增加产品销量,推进效益提升,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在核电、超超临界火电站等高端装备领域的市场地位及竞争力。
3、提质降本不断深化
公司始终把提质增效与降本增效作为提升业绩的重要方法。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成本目标梳理成本专项,确定降本目标并采取针对性措施;以成本核算为依据优化原料配料管理,制定分钢种原料使用标准,实施特殊配料优化,进一步降低原料成本;以技术装备为依托,针对性优化各产品工艺制程,产品质量及产品成材率得到提升;细化原料检验控制要求,从源头上提升产品质量。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浙江制造品字认证及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工作,公司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得到专业认可。
4、综合管理持续提高
公司在积极应对经济环境变化和市场行情变化的同时,不断提高综合管理水平,以内部挖潜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重新编制《部门职责》及所有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对各个部门及岗位职责进行再明确;各分厂实行“日工作任务单”模式,实行日目标管理,以目标来促进工作效率;主要设备监控平台上线,对主要生产设备实施实时监控,保证设备稳定运行。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公司资产负债率维持在低位,资产结构合理稳定,三项期间费用整体同比下降,公司管理水平及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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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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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3,118,350.00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合并范围减少
■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兴江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19-055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独立董事张莉女士因工作原因委托徐金梧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兴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8,176.74万元,同比增长2.22%;实现净利润26,446.34万元,同比增长18.75%,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474.55万元,同比增长18.32%。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高兴江先生、邱建荣先生、杨辉先生、周桂荣先生、顾建强先生、李郑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徐金梧先生、赵敏女士、张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于永生先生离任后将不在公司任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为江西永诚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西永诚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永诚锂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和后续业务的正产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同意为江西永诚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五、关于为湖州永兴特钢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湖州永兴特钢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湖州永兴特钢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出口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同意为湖州永兴特钢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六、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为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将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金额从22,860.01万元调减为12,860.01万元,发行方案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故本议案无需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根据发行方案的调整情况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修订。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故本议案无需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根据发行方案的调整情况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故本议案无需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根据发行方案的调整情况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的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19年9月12日下午2:00在湖州市杨家埠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附件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兴江,男,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1981年10月至1987年12月,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某支队;1988年10月至2000年6月历任湖州金属型材厂(久立集团之前身)班长、主任、科长,湖州久立钢管公司总经理、 久立集团副总经理;2000年7月至2007年6月任久立特钢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5年至2012年8月担任万佳房地产执行董事、董事长;2005年5月至今任湖州永兴特钢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11月至今任湖州经济开发区永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3月至今任湖州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5月至今任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7月至今任永兴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月至今任湖州永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9月至今任上海新太永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宜丰县花桥永拓矿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高兴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188,624,000股,持股比例为52.40%,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邱建荣,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
1987年6月至1995年10月任镇西农机厂销售科长;1995年11月至2001年10月任湖州久立不锈钢管有限公司销售员、董事、副总经理;2001年11月至2007年6月任久立特钢销售部经理、 监事、董事;2007年6月至2013年7月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邱建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35,000股,持股比例为1.70%,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辉,男,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84年8月至2000年6月历任湖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特钢厂技术员、炉长、生产调 度、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分厂副厂长;2000年7月至2007年6月历任久立特钢总工程师、监事;2007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07年6月至2018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5月至今任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江西永诚锂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杨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417,500股,持股比例为2.06%,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桂荣,男,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助理工程师。
1994年12月至2000年6月任久立集团基建科长;2000年7月至2007年6月任久立特钢副总经理、董事;2007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泰玛仕矿业(湖州)有限公司董事。
周桂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160,000股,持股比例为2.27%,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顾建强,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经济员。
1997年6月至2000年6月任湖州久立不锈钢管有限公司销售员;2000年7月至2007年6月任 久立特钢供应部经理、董事、副总经理,久立物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年6月至2013年7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永兴物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永兴物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顾建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35,000股,持股比例为1.70%,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郑周,男,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国际商务师。
历任浙江省工业矿产对外贸易公司外销员、浙江久立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部经理、浙江久立不锈钢管有限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浙江久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天管久立特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州久立穿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州久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久立特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湖州华特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董事。
李郑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金梧,男,194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9年1月至1993年3月历任北京科技大学机械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年3月至2013年1月历任北京科技大学副校长、校长;2013年1月至今,任国家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主任。2016年9月至今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徐金梧先生目前兼任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金梧先生先后负责中欧科技合作项目等2项国际合作项目,“COREX冶炼工艺的煤裂化机理研究”、“地表下无线传感网自适应中长波天线及磁通信技术研究”等1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863”项目及国家科技攻关项目。
徐金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敏,女,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硕士、教授、硕士生导师。
1987年7月至今,在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培训工作;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
赵敏女士目前兼任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敏女士主持或参与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财政部协作项目、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等国家级与省部级项目多项,在国家级等刊物《中国工业经济》、《财贸经济》、《中国农村经济》等发表了40多篇论文。获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奖多项。
赵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莉,女,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4年9月至2006年8月在华东理工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博士后流动站工作;2006年9月至今历任华东理工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12年至今,任华东理工大学绿色高效过程装备与节能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2016年9月至今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莉女士曾获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国家能源科技进步三等奖等奖励;2011年入选“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
张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19-056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25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惠玉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名沈惠玉女士、徐法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中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为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将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金额从22,860.01万元调减为12,860.01万元,发行方案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故本议案无需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根据发行方案的调整情况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修订。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故本议案无需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五、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根据发行方案的调整情况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故本议案无需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根据发行方案的调整情况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的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沈惠玉,女,1975年6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
2009年7月至2011年8月任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2011年8月至2013年7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8月至2016年8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沈惠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49,430股,持股比例为0.12%,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法根,男,1969年6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
1989年至2000年6月在久立集团从事财务工作;2000年7月至2006年8月任湖州久立特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9月至2012年10月任湖州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11月至2016年8月任本公司计划管理中心主任;2016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徐法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5,028股,持股比例为0.02%,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19-058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永诚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湖州永兴特钢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永诚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诚锂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州永兴特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进出口”)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为保证永诚锂业生产经营及后续业务顺利开展,永诚锂业将向九江银行宜春分行申请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为永诚锂业上述贷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5,000.00万元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因永兴进出口在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的授信额度14,000.00万元整于2019年9月17日到期,公司为该笔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二十四个月、最高额为14,000.00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到期后,永兴进出口将向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再次申请为期二十四个月的14,000.00万元整授信额度。公司将继续为该笔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14,000.00万元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二十四个月(2019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7日)。
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以在上述额度内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额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担保的具体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永诚锂业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永诚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40871408065
3、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花桥工业小区)
4、法定代表人:杨国华
5、注册资本:8,631.579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4年1月9日
7、营业期限:2014年1月9日至2034年1月8日
8、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9、经营范围:锂云母、锂(钾、钠)长石非金属矿选矿及其他矿产品综合加工、销售与开发利用,国内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与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3.6280%股权
11、主要财务数据:
永诚锂业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19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永兴进出口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州永兴特钢进出口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757274912
3、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8幢
4、法定代表人:高兴江
5、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5年5月27日
7、营业期限:2005年5月27日至长期
8、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9、经营范围: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金属制品、冶金炉料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11、主要财务数据
永兴进出口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19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在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永诚锂业及永兴进出口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永诚锂业生产经营及后续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永兴进出口进出口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同意为永诚锂业及永兴进出口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为永诚锂业及永兴进出口担保事实尚未实际发生。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额为6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0%,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572.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3%;因股权收购并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对外担保总额为6,50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2,995.04万元。公司合计对外担保总额71,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00%,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56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1%。本次担保获得审批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47%。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19-059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主要对发行规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进行修订。
2、按照《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更新2019年半年度财务数据。
3、因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发生变更,本次做相应修订。
4、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19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19-060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采取的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以下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且关于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兴材料”)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做出了承诺。
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可转债于2019年12月底完成发行,2020年6月底达到转股条件(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万元(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6.51元/股(该价格为公司A股股票于2019年4月14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2019年4月14日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假设公司2019、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前一年相应财务数据的基础上增长0%、10%、20%三种情况分别测算。
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8)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9、2020年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1、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来转股将使得本公司的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炼钢一厂高性能不锈钢连铸技改项目、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120万吨/年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利用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为实现公司特钢业务的优化发展、新能源锂电材料领域的布局以及业务发展配套流动资金的补充,永兴材料对资金需求较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有效满足上述资金需求,推动公司全面实现战略目标的进程,具有较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炼钢一厂高性能不锈钢连铸技改项目
公司目前的炼钢一厂目前的生产产能利用率尚存在一定挖潜空间,通过对其实施技术改造,在不改变冶炼设施的基础上,将约6万吨产能的模铸生产设备改造为采用高度机械化、自动化的连铸机,实现炼钢产量以及成材率的显著提升,提高能源与资源的利用率,提质增效,帮助公司进一步发挥自身在金属材料领域的管理优势,巩固不锈钢棒线材行业的龙头地位。
(二)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及上游配套项目
碳酸锂作为锂电产业链中上游环节中最为重要的产品之一,在新能源产业高速发展带来的强劲需求支撑下,行业前景广阔。公司本次将通过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及上游配套项目,深耕锂电产业链中上游,逐渐确立在电池级碳酸锂领域的领先地位,抓住产业发展新机遇,利用自身在金属材料行业长期积累的管理与运营经验,打造发展的新动能,促进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补充流动资金
近年来公司特种不锈钢业务不断发展,整体规模和经营业绩实现了较好增长。2016年至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从31.63亿元增长至47.94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3.11%。同时,为寻求未来业务增长的新动能,公司布局了新能源金属材料业务。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和新能源金属材料业务的开展,公司需要在经营过程中持续投入资本与人力资源,充足的资金储备是公司战略落地的重要保障。综上,本次可转债发行既符合公司业务布局的战略需要,也有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募集资金的用途具备合理性及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永兴材料是国内特种不锈钢长材领域的龙头企业,本着“做优存量,做大增量”的原则,确定了在做优做强特种不锈钢特钢业务的同时,在新能源金属材料进行布局的发展战略。在特种不锈钢业务方面,公司坚持高端制造路线,重点生产“专、精、特、新”产品,以实现多品种、高性能、高附加值的产品特征为目标,不断进行主业升级与产能优化。在新能源金属材料业务方面,公司拓展潜力巨大的锂电市场,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为上市公司未来的业绩持续快速增长奠定基础。目前,永兴材料已经完成了在新能源金属材料领域的初步布局, 2017年8月,永兴材料在江西设立了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始独立发展锂电产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对炼钢一厂高性能不锈钢连铸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推动主业升级,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同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势,建立在新能源金属材料领域的竞争优势,将其发展成为公司新的增长点,助力企业完成跨越式发展,符合公司“做优存量,做大增量”的发展战略。
五、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是深化公司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公司现有业务升级,加快公司新兴业务发展及盈利扩张。
公司作为国内特种不锈钢长材领域的龙头企业,近年来成功投资并运营了“年产25万吨高品质不锈钢及特种合金棒线项目”,在特种不锈钢投资、生产运营方面总结并积累了大量经验,形成了有效的业务流程,同时培养了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管理团队。在锂电业务方面,永兴材料已经完成了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初步布局,在江西省宜丰县设立了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独立发展锂电产业。另外,公司通过引进和培养,建立了锂云母提锂的研发团队,研发项目负责人具有多年的锂云母提锂技术开发经验。经过反复的研究与开发,公司已基本掌握了锂云母提锂的核心技术与工艺,包括复合盐低温焙烧技术与固氟技术的融合、先成形后隧道窑焙烧的工艺、动力学控制选择性浸出技术等,这些技术与工艺将有效帮助公司在提锂过程中控制总物料量,提高锂的收率,并有效减缓设备腐蚀,降低设备维护成本。
因此,公司在人员、技术及市场等方面具备充分的实力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高效的运营管理。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对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业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3、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19-061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兹定于2019年9月12日下午2: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下午3:00至2019年9月12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6日
(七)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19年9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高兴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邱建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杨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周桂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顾建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李郑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徐金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赵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张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沈惠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徐法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 同的表决权(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计算),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9年9月10日下午5:0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3005,信函请注明“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毅
电话:0572-2352506
传真:0572-2768603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56”,投票简称为“永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议案1、议案2、议案3),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位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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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表决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女士/先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表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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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中只能选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